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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蜀山!


  《伽蓝雨》的剧组总算是开始了布景。


  根据田导的说法,他打算在那小山——或者说小土坡上1:1还原一座伽蓝寺,然后沿着湖边建一条迷你版的洛阳古街。


  而一些影片后期的镜头,也开始同步拍摄了。


  按照田导的说法,这部电影他打算从后往前拍。


  即,先从乱世下荒废的洛阳拍摄,再拍那个盛世下的洛阳。


  虽然有些担心这家伙会不会把预算全花在布景上,但郝云寻思着反正也不用自己花钱,于是也就随他去了。


  很快时间转到了十月初。


  距离他拖着行李箱踏入江大校园的那一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月。


  而那该来的,也终归还是得来,逃也逃不掉……


  “赶紧起床,发衣服了。”


  听到宿舍门口传来的嚷嚷声,昨晚通宵了的老郑抬手揉着眼睛。


  “衣服?什么衣服?”


  将一大包编织袋撂在了地上,老朱呲牙咧嘴地抹了把汗。


  “军训的衣服啊!还能是啥?”


  老郑苦着脸说:“能不训吗?”


  梁子渊撇了他一眼。


  “你觉得可能吗?”


  军训是夏国的老传统了,作为夏中地区的顶级名校,江大执行的尤为严格。


  除非像是徐小阮那样手上缠着绷带,否则就是大小感冒也逃不掉。


  郝云没参与三人的话题。


  因为就在刚才,躺在床上的他捏碎了那枚用两千五百万换来的记忆碎片,如山洪一般冲来的记忆差点儿没把他撞晕过去,整个人懵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


  咋抽了本小说?


  “云兄,你要什么码的?衣服都在我这儿,趁现在各种号都有赶紧挑。”


  床下面传来了老朱的声音,打断了郝云的思绪。


  瞅了一眼地上的那捆编织袋,他随口回了句说道。


  “给我来件最大的。”


  听到床上传来的回答,朱克宁愣了下问:“最大的?XXL?你确定?”


  这尺码,都能当长袖穿了吧?


  “我来件L码的。”老郑倒是比较勤快,一听说分东西便从床上窜了下去。


  当时发书的时候也是,好像也只有这种时候这家伙最积极。


  “10月份已经没多热了,主要是晒,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为啥选大一号的了。”


  “嘶,你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郑学谦犹豫了一会儿,丢掉了手中那件衣服,拿了件大的,“那我也XXL好了。鞋呢?要不要也大一码?”


  “总归会比小一号的好。”


  “不会松吗?”


  “放心,到后面你脚会肿。而且一般会往里面塞垫脚的东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卧槽,”郑学谦脸色微微一变,“这么惨的吗?”


  朱克宁咳嗽了声:“……你别吓老郑了,我听说没那么吓人,就是稍微累一点。”


  郝云叹了口气:“但愿吧。”


  老实说,前一世已经参加过一次的他,这辈子是真的不想参加了。说什么锻炼意志力,培养集体意识,实际上能管半个学期不?可能用不了三个月,大家该咋样又咋样去了。


  唯一一点用处,大概也就是拉近同班里的同学们之间的关系了。


  毕竟到了大学,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真的挺远。也许一起上了四年的课,最后拿着毕业照都想不起这个人,也是有可能。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认识了又能怎样呢?


  郝云依稀记得,前一世的自己毕业之后,别说是同学了,连室友都没再见过一次。


  到不完全是感情淡了。


  主要还是大家都太忙了……


  “你咋这么懂?”


  见躺床那头的梁子渊朝自己这边看了过来,停止回忆那零碎记忆的郝云想了想,随口说道。


  “网上查的。”


  也不知道信了还是没信,梁子渊倒也没继续问,只是朱克宁和老郑交换了一下视线,脸上写满了不相信这三个字儿。


  “我不信,你信吗?”


  “我也不信!”


  “学弟弟,我跟你讲喔,军训可是很辛苦的,一定得挑件大点儿的衣服。”


  “哎呀讨厌。”


  这声“哎呀”,差点儿要了老郑的命,只见他像是吃坏了肚子似的弓着腰,笑的眼屎都挤出来了。


  “卧槽老朱你……哈哈哈哈哈哈,老子不行了,隔夜饭都差点给你整出来了。”


  朱克宁呵呵一笑:“彼此彼此。”


  梁子渊:“……噗。”


  郝云:“……”


  草!


  这群狗真是没完没了了!


  ……


  一番闹腾,军训的衣服总算是分完了。


  老朱拉上了老郑,俩人一起拖着编织袋去了别的寝室。


  寝室里有个班长估计也就这点好了,不管分啥都是最先挑。


  不过郝云倒是也不在意这些。


  毕竟他都欠了一千五百万了,还会在意区区一套衣服一双鞋?


  自始至终都没有下床的他,正紧闭着双眼,全神贯注地检索着先前从系统中解锁的记忆。


  好家伙,居然是《蜀山剑侠传》!


  之前解锁的三条记忆郝云都还没想好怎么变现,这会儿又解锁了个牛逼的东西。


  根据他模糊的记忆,这本写于前世民.国年间的小说可不简单。


  温瑞安评价它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武侠小说带入了一个剑仙幽幻的境界。倪匡则将其称为“天下第一奇书”,集近代通俗文学大成,远非“武侠小说”四字所能概括。


  事实上,它的各种设定也确实不太像武侠小说,而是更多地被人看作是仙侠小说的开山鼻祖。


  无论是从写景造像、奇异志怪、法宝飞剑、主要人物的描写,还是从儒释道思想演变而来的“元神”、“三世因果”等概念,还是其首创的“古洞奇遇”,都堪称开创式的经典。


  而里面的武功、器物、甚至是人名、故事桥段和场景描述也被后世的小说大量借鉴。


  尤其是其中最典型的坠崖捡法宝,虽然郝云已经不太能想起来到底是哪一本,但仍然记得金老爷子最得其真传。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后世金老爷子等新派武侠小说的发展,多多少少都能看到这本书的影子。


  有人说它是近代的山海经,也有人称其为华国的百年孤独。


  但郝云觉得,这本书更像是现代武侠小说的“新华字典”。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本书最后太监了。


  全书的两条主线,一个被看作是正邪大决战的第三次峨眉斗剑,一个关乎修道者个人命运的四九天劫,最后都没了结尾,实在让人遗憾。


  其实老实说,郝云并没有看完这本书,至少在他的记忆中并没有。


  不过神奇的是,被解锁的那记忆就好像将整本书的内容连同那些不属于他的记忆一起,直接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只要闭上眼睛用心去回忆,郝云不止能清晰地回忆起剧情的脉络,甚至能精确地想起来哪一章的哪一段写的是啥。


  只不过这四百万字的篇幅,实在是太长了点,光是将解锁的记忆从头到尾快速的回顾了一遍,都耗费了他不少时间。


  难以置信地睁开了双眼,后脑勺隐隐还有些阵痛的郝云,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嘀咕了句。


  “真是不可思议……这种感觉就好像,把整本书背下来了一样。”


  这一世的夏国武侠小说市场虽然也很繁荣,演化出了无数写作流派,各类创意百花齐放,但仔细想想……


  好像确实没有仙侠?


  哪怕王行楷编剧之前创作的那个剧本,在背景中杂糅了些神佛之类的设定,也只是侧重于神秘主义的渲染,而没有出现修真这个概念。


  简而言之,神就是神,人与神之间的界限不可逾越。


  高武的世界观中将武功练到极致可敌万人,可破千军,也不过是强大的个人。


  至于什么一剑劈开山河,挥手煮沸大海,弹指星河破碎这种天马行空的脑洞,似乎都没人考虑融合进武侠小说里。


  要是把这本书给还原出来,搞不好还真能给夏国的武侠小说带来一丝不一样的灵感。


  到时候若是启发了一两个大作家,收割一波属性点,那简直是血赚啊!


  一想到这儿,瘫在床上的郝云,兴奋地呼吸都急促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军训的时候抽空写几张好了……”


  整本书的内容都在脑子里。


  不存在构思剧情和遣词造句的烦恼。


  唯一限制他的只有手速了。


  至于任务的另一个奖励——也就是那枚厄运宝石……


  郝云暂时还没想好用在哪儿。


  虽然很好奇这玩意儿到底多牛逼,但随便找个人做实验也太不厚道了点。


  郝云自己是一个比较佛系的人,生活中也很少结仇。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那玩意儿一直躺在自己的物品那里,最好永远也没机会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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