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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麻烦来了 1


  狭窄而又弯曲的巷道,肮脏而又湿滑的台阶,墙脚满是青苔,两边全都是窗户,互相之间挨得很近,窗上全都是铁栏杆,显然是为了防止小偷进入。

  这里离拉佩的家并不远,同样也属于第七区。

  整个塔伦总共分七个区,第七区是最后划分的,面积也最大,又因为临近城市边缘,所以住在这里的大多是穷人,而且越是靠近外围,那里的人就越穷。

  正因为穷,所以小偷和扒手的数量也多。

  在狭小潮湿的巷子里面钻了十多分钟,拉佩被押进一幢小楼。

  这是一幢带天井的小楼,四周是一圈五层的房子,中间是一个长、宽差不多十尺的天井,把唯二扇出入的门关上,这里就成了一个独立的王国,果然是一个当作据点的好地方。

  “你待在这里,我去和头说一声。”小扒手对拉佩说道,接着他看了另外两个人一眼:“你们俩别多事,一切都由头来决定,头可不喜欢自作主张的家伙。”那两名打手原本确实有报复一下拉佩的想法,听到这话,不敢乱动了。小扒手扔下这三个人,快步跑上楼。

  在楼顶靠南的一间房间里面,一个人影正站在窗口。那个人身材很高,气色却不怎么样,脸显得有些青灰,眼神也发虚,显然是被酒色给掏空了。他的颧骨高耸,配上一对三角眼和鹰钩鼻,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阴鹫狠辣的角色。

  小扒手上了楼,站在门口轻声说道:“头,东西拿回来了,来的路上我已经数过,一件都没少。”

  小扒手其实知道少了一枚金币,如果拉佩仍旧像昨天那样唯唯诺诺,他肯定会告发。但是今天的拉佩暴戾狠辣,一句话不对,立刻踩断对方的手腕,这让他不寒而栗。

  “你进来说话。”那个人站在窗口冷冷地回答。

  小扒手开门进去,先毕恭毕敬地弯腰鞠了个躬,这才满脸堆笑地说道:“头,有一件事我要告诉您,我看走眼了,原本以为这小子很嫩,很容易对付。没想到他是个神经病,一会软趴趴的,一会又像条疯狗,而且手底下很有两下子。秃头和鸡爪都不是他的对手,秃头挨了他一肘子,鸡爪的脸上挨了一脚,爪子也被踩断。”

  “神经病?”扒手头目犹豫了起来,他相信小扒手的眼光。这小子八岁就开始干这行,身为扒手,必须会察言观色,能够迅速判断对方的身份。

  “你说他的身手很厉害?”扒手头目又问道。

  “他出手很快,而且很有章法,不像是打架打出来的,倒像是专门练过。”小扒手一边回忆刚才的情景,一边说道。

  “如果等刀疤、鬼皮他们回来,能不能拿得下这个小子?”扒手头目仍旧心有不甘。

  “不知道,不过我担心这小子发疯拼命,您没看到他刚才踩断别人手腕时的模样。”小扒手不想把事做绝。而且他再一次看到拉佩的时候,心里有种感觉,拉佩非常危险,绝对不能得罪,要不然以后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扒手头目犹豫了片刻,最后说道:“你把他带去训练室,我在那边等你。”

  “头,这小子的身手不错,不如让他当打手。”小扒手在一旁提议道,这也算是卖拉佩一个人情。

  如果换成别人说这话,扒手头目早就一记耳朵扇过去了,唯独对这名小扒手,他很容忍。只见他摆了摆手说道:“你不明白,这小子的身份很合适。他是邮差,可以正大光明地进出别人的家,让他打探个消息,或者负责踩盘,再合适不过。让他专门负责运货也很不错,就算被警察包围住,也没人敢乱拆包裹找东西。”

  “原来是这样。”小扒手一脸恍然,紧接着就是一个马屁拍过去:“还是头高明,让他帮着运东西,还是我先想到的,我却没您想得那么深。”

  “你年纪还小,再过几年,等你阅历多了,你也会想到的……我这个位置迟早属于你。”中年人难得收起那副阴鹫的神情,露出一丝笑意,不过他的笑意多少有些虚假的味道。

  训练室在二楼。整层二楼全都被打通,所有的房间连成一片,里面布置得稀奇古怪,东面像是菜场,西面像是餐厅,南面像是马路,北面像是剧院。里面全都是假人,这些假人制作很粗糙,就和插在田里的稻草人差不多。不过它们的身上却穿着真的衣服,有些还很贵,假人的身上还戴着怀表、项链、手镯、戒指之类的东西。

  拉佩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眼前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

  拉佩已经知道这群扒手的头目叫霍夫,只是不知道是姓,还是名,又或是假名字?小扒手叫汉德。拉佩看着那个叫霍夫的扒手头目。

  霍夫也正看着拉佩,两个人似乎在比耐性,看谁先支撑不下去。

  “你是个聪明人,想必已经明白自己的处境。”扒手头目终于开口:“就算你再能打,我们有这么多人,足够收拾你。我们甚至不需要动粗,你有父母,还有一个妹妹,他们可没你那么能打。我们还可以做得更绝一些,让一个人故意被警察抓住,然后供出你来,等到你被抓进警察局之后,我们再去你家,和你的家人说话。”

  这家伙果然是个头顶流脓、脚底生疮的恶棍,卑鄙无耻,简直没有人性。一般的人听到这话都会被吓住,这家伙的下流手段很难破解。拉佩却不在乎,因为他有破解的办法。

  破解的办法其实就只有一个字——杀。

  拉佩已经下定决心,眼前这个家伙必须杀掉,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会把这里所有的人都杀掉。

  此刻,拉佩的脑子异常冷静,他在思索要如何毁尸灭迹。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放一把火,伪装成火灾。问题是火未必受控制,万一蔓延开,变得不可收拾,可能会烧死很多人。到时警察也会介入,以拉佩现在的实力,根本无法和警察抗衡。但如果火太小的话,一大堆尸体堆在一起,摆明了是毁尸灭迹,警察仍旧会插手,虽然调查的力道不会太大,但是也会有麻烦。

  要不然装成黑道争斗?拉佩的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霍夫注意到拉佩走神,他有些挠头。这既不像是很嫩的表现,也不像暴戾狠辣,反倒有点冷漠无情,视生死若等闲的味道。至此霍夫愈发相信拉佩是神经病。但这三种性格相差很远,没人会同时拥有这三种性格,除非这家伙人格分裂。

  “汉德,给他演示一遍,先来一段快的,然后再放慢速度,让他看仔细一些。”霍夫既然怀疑拉佩是神经病,威胁的话也就不再多说,他怕拉佩暴起伤人。

  “看我的。”那名叫汉德的小扒手快步在训练场上走来走去。

  汉德的脚步异常轻盈,像是在嬉戏打闹,又像在雀跃玩耍。他两只手一直插在口袋里面,和那些假人只是擦身而过,并没有故意撞上去,或者挨得很近。但是他的手里总会掏出一样样东西,有时候是项链,有时候是戒指,有时候则是钱袋。然后一转身,这些东西又都消失了,显然被他放了回去。

  昨天的拉佩一点都没看出这家伙是怎么做的,但是今天,他看明白了。

  汉德这家伙的动作很快,每一次他和假人擦身而过的时候,手都会闪电般地抽出来,两根手指在对方的手上、脖颈上,或者口袋里面一勾,东西就到手了。秘诀就是速度,瞬间爆发的速度,而且距离很短,一般不会超过半尺。

  拉佩想到了连刺。

  连刺是刺的一种,一般上臂不动,只靠下臂或者手腕发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击刺——收回——再击刺的动作。

  “我现在放慢速度再演示一遍。”小扒手得意地说道。不过这一次他没玩那些花样,而是像普通的小偷一样,从后面靠近一个假人,手慢慢地伸出来,从假人的胳膊肘底下绕过去,将两根手指插进假人的口袋,然后一勾,一只钱袋就到了他的手里。

  “你来试试。”霍夫扬了扬下巴。

  出乎这两个人预料之外的是,拉佩并没有拒绝。他学着小扒手汉德的模样,从后面接近另外一个假人,右手闪电般地在假人的口袋里面一勾。

  拉佩的手指勾住的是一块怀表,不过他立刻感觉不妙,手指立刻缩了回来。

  只听见啪的一声清响,一个铁夹子夹下来,就是那种用来抓老鼠的铁夹子,只不过弹簧没那么紧,不至于把手指打断。

  拉佩没有被夹到,不过他的手指被扫到一下,有种火辣辣的感觉。

  “你居然没被夹住,反应够快的。”小扒手汉德惊诧地叫道,他以前可没少吃苦头,最清楚这个的厉害。

  汉德可不是一上来就练这个。最先练的是夹肥良,一开始是夹冷水里面的肥良,练的是手稳。等到练熟了,再把肥良扔进滚烫的开水里面,练的是手快,最后才会上铁夹。

  汉德很清楚,头是想给这小子一点颜色看,所以一上来就是最高难度,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没被夹住。

  “你的手确实很快,天生就是做扒手的料,但是你的动作太大,也不够灵活,更不够敏感。一个成功的扒手,他的手应该像猫的胡须那样轻柔而且敏锐。”扒手头目很不甘心,却也无话可说,只能随口点评两句。

  拉佩静静地听着,此刻,他想的却是剑术。

  剑术之中有一种技巧叫“听劲”,就是靠剑与剑的碰触,感觉对方发力的征兆,提前做出反应。

  这是一门高级技巧,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练了七、八年剑,才有资格接触,能够掌握它的全都是高手。

  但拉佩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幸运金币的关系,他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这种技巧。问题是没办法练习,这需要两个人同练,他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对手?

  此刻,拉佩的心情豁然开朗,他突然感觉做一个扒手也不是什么坏事。

  今天一边送信,一边练习突刺,已经让拉佩尝到甜头。如果再一边扒窃,一边练“听劲”,效果肯定也不差。

  此时,拉佩的手又闪电般地一伸一缩。

  和刚才一样,假人的另外一个口袋里面也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不过这一细扒手头目被吓了一跳,但是他故意贬低,大声吼道:“你那是抢劫,不是扒窃。”

  拉佩没有回答,而是再一次出手,此刻,他的手指快如闪电,不过这次多了一丝灵动。这是前两次失败给他的经验。

  扒窃毕竟不同于连刺,动作要多得多,光有速度不行,该快的时候要快,该慢的时候也必须慢下来。

  当拉佩的手指收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再一次夹着一只钱袋,而这一次铁夹没有被触发。

  “哇!”小扒手汉德发出一声惊叹,他张大了嘴巴。

  霍夫也傻了,他确实没想到,这小子只试了三次就成功。这样的天赋比汉德更恐怖,稍微训练一下,就能和汉德一样成为扒手中的王者。

  不过,这也让霍夫感到很没面子。

  “有点天赋。”扒手头目不冷不热地赞了一句,随即又道:“可惜你只会用一只手,这可不行,作为一个小偷,必须两只手同样灵活。”

  拉佩皱了皱眉头,他知道,这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不过他没有发火,扒手头目的话让他生出一个想法——如果他的两只手同样灵活会怎么样?

  剑术的流派有很多,有些流派就是用双剑,大多是一长一短,长的用来进攻,短的用来防守。不过也有用两把长剑的,敢这样做的剑客,实力往往很强,他们的进攻快如闪电,而且攻势连绵不断。

  扒手头目的话,让拉佩动心了。

  “今天有什么消息吗?市政当局对刺杀事件有没有一个说法?”拉佩一回到家,那只鬼魂就冒了出来,急不可耐地问道。

  “还能有什么说法?这个人把责任推给那个人,那个人又把责任推给这个人,大家推来推去,还拼命在死亡人员的数量上做文章,把伤员都算在死亡人员名单上。”拉佩确实打听过。

  拉佩去买厨具、调味料和食材的时候,来回都是直接叫马车,所以顺便跑了几个地方,打听了一下刺杀事件的后续反应。

  没人会怀疑到拉佩,因为他是穿着邮政署制服去的,被误杀的人里面也有邮政署的职员。办案子的人当然不会对他透露什么,但是他们堵不住死者家属们的嘴巴。

  “是这样啊。”鬼魂显得有些落寞。不过这也在他的预料当中,换成他处理类似的案件,也肯定能拖就拖,能搪塞就搪塞,实在不行就找个替罪羊,就说是某某激进组织成员所为。

  “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拉佩问道。

  鬼魂一愣,然后才自我介绍起来:“我全名是比格·莱斯特·波斯洛夫·威尔,你可以称呼我为威尔勋爵,或者直接叫我勋爵。”

  “好吧,比格。”拉佩被那帮扒手弄得火气正旺,正需要有所发泄。

  比格·威尔呆了一下,紧接着满脸怒气,不过他最终压抑住了怒火。他是聪明人,很清楚一点,他已经死了,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报仇。想要报仇,他必须适当地容忍这小子的无礼。

  “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面,拥有足够的实力?”回来的路上,拉佩一直在想这件事,那个扒手组织就像一根利刺深深地扎在他的心头。

  拉佩不知道,这个扒手组织是不是伴随这枚金币而来的厄运。毕竟他碰到那名小扒手是在得到金币之前。不过他可以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会越来越糟。

  “你已经决定替我报仇了?”鬼魂大喜,昨天拉佩虽然已经答应,但那是他强迫下的结果。

  “没人喜欢身边总是有个鬼魂出没。”拉佩嘲讽道,他当然不会提扒手组织的事,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他必须弄清楚,这个鬼魂会不会知道他白天做的事。

  “我没办法给你明确的答案,据我所知,幸运金币只能给你一个高于常人的起点,却没办法直接赐予你力量。”比格·威尔确实很希望能够帮到拉佩,这也是在帮他自己。

  拉佩放心了,看来鬼魂并不知道他白天的经历。

  “给我一点建议,你拥有这枚金币的时间比我长得多,知道的肯定比我多。”

  拉佩并不指望一口吃成个胖子。他需要对付的不是一支军队,也不是某位大领主,更不是整个国家,而是一群扒手。那群扒手虽然人多,但是能打的没有几个。

  比格·威尔思索了起来。幸运金币在他手里已经有七、八年,对于幸运金币的历任拥有者,他曾经做过详细的调查,大致能够猜测出他们得到金币的时间,这样一来就能推算出他们提升实力的速度,从中可以看出一些东西。

  “我确实可以给你几个建议。第一,信仰的力量非常强大,那位圣女就是最好的例子。她应该是在十六岁的时候得到这枚金币,她死的时候只有十九岁,短短三年的时间,她不但指挥作战屡战屡胜,本身也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圣骑士。如果给她足够的时间,她肯定也能像另外那位骑士一样,达到传奇等级,而她凭借的,正是信仰的力量。”比格给出第一个建议。

  拉佩只能摇头,他知道自己肯定学不了。那位圣女的虔诚程度已经到了非人类的地步,古往今来那么多殉教者也没几人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更何况他。

  “第二,心灵的强大很重要,那名被砍头的骑士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仇恨,那是他的力量泉源。”比格给出第二个建议。

  拉佩仍旧只能摇头,那种心灵的强大是用悲惨的命运换来的,他可不希望父母或者妹妹出事。

  “第三,借助魔鬼的力量或许也有用。幸运金币的历任主人里面很有一些十恶不赦的人物,他们贪婪、阴险、嗜血、残暴,其中有几个人还挑起战争。另一个人更加恐怖,他制造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瘟疫,造成无数人死亡,这些家伙无一例外都拥有传奇的实力。”

  比格为了报仇,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他才不在乎拉佩会不会走上邪路,反正他已经死了,就算这个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拉佩的嘴角抽搐了几下,他不认为自己是好人,却也没觉得自己有这么坏。不过比格·威尔的这番话,给了拉佩一个启迪,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

  疯狂的杀戮是一种偏执,不惜一切的复仇也是一种偏执。至于虔诚,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偏执。

  “让我想想,我要好好想想。”拉佩坐在床头边上。

  “你有的是时间考虑。”比格一反昨天的态度,居然没有丝毫逼迫拉佩的意思。拉佩很头痛,他不是一个感情激烈的人,他也不是那种舍己为人的人,不管怎么看,他都不像一个能够成功的人。

  过了好一会,拉佩终于做出了决定——他选择了逃避。

  拉佩将幸运金币扣在掌心里面,枕在脑后,并躺在床上。他的事还有很多,要学双手剑术,要搜索和魔法有关的知识,还要学点烹饪的技巧和管家的能力。

  第二天清晨,天一亮,拉佩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起床之后,拉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到壁炉前,用左手拿起壁炉边上放着的通条挥舞了两下。拉佩不是左撇子,一向都用惯右手,原本左手颇为迟钝,但是现在,他却没有一丝生涩的感觉。

  这就是幸运金币厉害的地方。

  不过拉佩仍旧需要大量的练习,左手的感觉和梦中相比,实在差得太远。拉佩下楼出门,他的两只手各夹着一枚银币,银币在他的手指尖旋转跳跃着,有时候还会被弹飞起来,然后再被他一把接住。

  这不是什么高明的技巧,纯粹就是手熟,不过这种练习还是很有用的,最重要的是随时随地都可以练。

  和往常不同,拉佩并不是去邮政署,现在时间还早,他要先去佛勒老头那里,替老头准备好早餐,顺便试试他刚学的烹饪手艺。

  佛勒老头所在的杰弗里街同样也属于第七区,不过那里属于上等街区,离拉佩家稍微有点远,所以他走在半路上看到有一辆出租马车,随手就把马车拦了下来。

  拉佩没必要亏待自己,也相信老头不会在乎这点钱,所以有坐马车的机会,就绝对不走路。

  这完全是一个心态问题,如果拉佩没有得到那枚幸运金币,他肯定不敢这样做,他会担心老头万一计较此事,他将失去这份难得的工作。但是拥有幸运金币的他,早已把自己看作是未来的传奇人物,他现在替佛勒干活,那是佛勒的荣幸。

  马车很快就到了杰弗里街二三号,拉佩付了车钱,用钥匙开门进去,听到里面静悄悄的,他知道老头还在睡觉,昨天肯定做实验到很晚。

  拉佩轻手轻脚地进了厨房,从隔板上取下一只大号平底锅,又从橱柜里面拿了昨天买的硬面包、蒜蓉,还有奶酪之类的东西,再取了几颗鸡蛋。

  拉佩开始干起活来。

  和别的大厨不同,拉佩居然一心二用,两只手干的是不同的活,一只手打蛋,另外一只手在点火。

  这同样也是在练习运用双手的技巧。

  刚才拉佩玩银币的手法让人眼花缭乱,好像两只手已经很灵活,但是此刻却看出了差别。

  拉佩打鸡蛋的那只手用力过头了,而拿火石的手却怎么也打不出火花来,勉强点着了火,他又忘了把引火的干稻草塞进炉膛,以至于火苗熄灭了。锅子掉在了地上,碗又给打碎,鸡蛋也被烧焦……失败,又是失败,一连串的失败。

  一个多小时之后,拉佩苦笑地看着一堆东西。

  面包有的烤过了头,有的却没烤透。涂抹的奶酪有多有少。煎鸡蛋大多是散黄的,有的焦了,有的没熟。火腿片有的干枯如同树叶,有的异常油腻,看着就倒胃口。这绝对是一堆失败的作品。

  拉佩从那里面挑出最好的一份,放进餐盘里面。然后把剩下的东西胡乱地塞进嘴巴,他还没吃早餐呢,正好把这些失败的作品全都解决掉。

  这也是拉佩家的传统,绝对不能浪费东西。

  把自己当垃圾桶,毁尸灭迹顺带填饱肚子之后,拉佩托着餐盘上了二楼。

  “佛勒先生,早餐准备好了,要我拿进来吗?”拉佩站在门口喊道。

  里面发出一阵哼哼声,显然老头还睡得迷迷糊糊,好半天才终于清醒过来,打了个哈欠,有气无力地说道:“端进来吧。”

  拉佩开门走了进去。

  昨天拉佩只收拾了底楼,二楼还没来得及收拾,所以这里仍旧像垃圾堆,老头的床边全都是书。

  他朝着拉佩点了点头,老头深吸一口气,似乎很享受早餐的香味。

  “昨天晚上的实验做到很晚吧?”拉佩特意表示了一下关心。

  “一切都挺顺利,十一点钟结束的。”老头一边说,一边给自己施了个咒,转眼间,他就变得精神起来,脸也变得干净起来。

  “魔法真是方便,一个咒语就能完成洗脸、刷牙的步骤。”拉佩羡慕不已。

  “还相当于洗了个澡。”老头得意地笑道。

  “我有一件事想要请教。”拉佩将餐盘放在老头面前:“我的左手和右手一样灵活,但是我没办法同时控制两只手,它们总会互相干扰。”

  “你打算一心两用?”佛勒老头的心情很不错,只见他伸出两只手,突然同时打了个响指,只见左边的手上多了一团火,右边的手上则多了一道不停流转着的水流。

  “您会这种技巧?”拉佩两眼发亮。

  “一心两用算什么?我还能一心多用,甚至多重施法。”老头愈发得意起来。

  “您能教我吗?”拉佩连忙问道。

  “这很容易。有一种魔法可以将人的意识分裂开来,每一个意识占据一部分大脑,互相之间绝对不会干扰。不过这样做有个问题……”老头看着拉佩。

  “什么问题?”拉佩连忙问。

  “有可能造成人格分裂。”老头倒也不隐瞒。

  拉佩的脸色顿时变了,他现在才知道,原来老头真是疯子。如果人格分裂都不能算疯子,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疯子了。

  “你还打算这样做吗?”老头笑着问。

  拉佩很犹豫,他不想变成疯子,不想象老头一样不正常。但是不这么做的话,他就没办法达到扒手头目提出的要求。

  拉佩不知道扒手头目会干出些什么来?或许只是一通嘲讽,也或许会是辱骂,更可能比这更糟糕。

  拉佩很清楚,他不会无限制地容忍,一旦扒手头目超出底限,他绝对会反击,甚至会杀人。

  问题是拉佩还没准备好。

  “我愿意这么做,您能不能帮我?”拉佩做出了决定。

  老头大笑起来,三口并两口地吃完了早餐,然后一口喝掉拉佩为他准备的牛奶,从床上爬了起来。

  老头这家伙不管是做实验,还是睡觉,身上都是一件睡袍,甚至出门也一样,只见他朝着拉佩招了招手:“跟我来。”

  到了楼上的实验室,老头朝着四周指了指:“把桌子、椅子全都拉开,施展这个魔法需要有一片空地。”

  拉佩立刻戴上怪力手套干起活来。

  很快,所有的东西都被搬到旁边,中间空出来很大一片空地。

  拉佩干活的时候,老头在旁边的一排铁皮柜里面翻找着,一边翻,嘴里一边说:“我记得放在这里的,怎么会找不到了?”

  好半天老头大叫了一声:“就是这东西,就是这东西。”

  只见老头掏出一只巴掌大小的银色圆盘,圆盘两面平整光滑,就像镜子,不过那上面隐约可见许多繁复的花纹。

  老头把圆盘往半空中一抛,圆盘离开变大起来,而且一分为二,一只落在地上,另外一只贴在天花板上。

  “这是魔法阵?”拉佩瞪大了眼睛。这和幸运金币里面的那些记忆有些不相符,不过魔法师也有各种流派的分别,这种布置魔法阵的方法可能是佛勒老头所属流派独有的。

  “你用不着多管,你只要考虑,想要分裂成几种人格?”老头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紧接着他又道:“你用不着告诉我,这是你自己的秘密。”

  “我应该怎么做?”拉佩暗自松了口气。

  “站在魔法阵里面,想一想你需要分裂出的人格,然后你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他会拥有你需要的性格。”佛勒老头解释道。

  “这都可以决定?”拉佩很吃惊。

  “没什么了不起的,一个深度催眠就可以搞定,就如同画画之前先打上底稿。”佛勒老头兴致很高,解释完之后又道:“你甚至可以决定分裂出的那个人格的信仰,或者塞一段虚假的记忆进去……”

  老头侃侃而谈,越说越离谱,他显然想让拉佩全都试试。当然他也没奢望拉佩真的会这么做,只有真正的疯子或者无可救药的白痴才会那么干,人格分裂原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老头都只敢分裂出两个人格。

  老头绝对想不到,拉佩居然动心了。

  昨天晚上,比格·威尔给拉佩的三个建议里面,第一个建议就是在信仰上想办法。为此他还举了那个圣女的例子,不到三年的时间,从一个什么都不会,只有虔诚信仰的农家女,变成战无不胜的统帅和英勇强悍的圣骑士。幸运金币的历任拥有者里面,她的实力并不是最强的,但她绝对是进步最快的。

  这就是信仰的力量。

  从杰弗里街二三号出来,拉佩看上去很不正常。他一会眉头紧锁,一会满脸微笑,一会脸色阴沉,一会神情冷漠,一会东张西望,一会目光专注。

  此刻,如果有人注意到拉佩的话,就会知道他已经离疯不远了。

  拉佩确实疯了,他把自己分裂成九个人格。

  第一个分裂出来的人格是个冷酷无情的杀手。这是为那帮小偷准备的,拉佩要杀人灭口,还要毁尸灭迹,就必须有一个专门干这活的人。

  第二个分裂出来的人格是个求知欲强、喜欢探索的家伙。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幸运金币,拉佩需要一个学者,一个愿意把大量的时间用在看书和查阅数据上的人。

  第三个人格是个思维缜密、擅长寻找线索的侦探。既然答应替威尔勋爵报仇,拉佩就必须查清楚这场刺杀的内幕。

  第四个人格擅长表演。有这个人格在,就算拉佩变成一名疯子,别人也看不出来。

  第五个人格是为剑客准备的,一心追求剑术的巅峰。

  第六个人格是黑魔法师。为了寻求魔法的真谛,可以不择手段,泯灭良知。

  第七个人格是个贵族公子哥。深谙上流社会的那套东西,这同样也是为了调查刺杀案准备的,同时也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更好一些。

  第八个人格则是一个智者。他将永远隐藏在幕后,冷漠地看着外面发生的一切,暗中出谋划策,掌控一切。

  再加上原来的人格,正好九个。

  拉佩并不是没想过人格冲突的问题,所以他在分裂人格的时候,给每个分裂出来的人格都增加了一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孤独、自傲、不合群。杀手人格、剑客人格、黑魔法师人格、幕后黑手人格拥有这种特性倒是很合适,而学者人格专注于知识,往往也不太合群。唯有侦探人格、演员人格和公子哥人格有些麻烦,这种人一般都是耐不住寂寞的,所以这三种人格最不服帖,当其他人格全都隐藏于无形,这三种人格仍旧不停地跑出来,试图和原来的人格争夺控制权。

  直到进入第七邮政署,拉佩的神情仍旧不停地改变着,好在演员人格从外表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他从外表来看,只是一会平庸,一会深沉,一会傲慢,在这三种气质间变来变去。

  “小心,笑面虎要找你麻烦。”刚一进门,一个和拉佩关系不错的小邮差轻声警告道。

  “怎么回事?”拉佩对笑面虎找他麻烦并不感到奇怪。

  第七邮政署有两个威尔森,笑面虎是小威尔森,另外一个大威尔森是他的叔叔。拉佩的父亲和大威尔森是竞争对手,两个人的职务差不多,资历也相当,下一次晋升,就轮到他们俩中的一个人。

  “昨天你是不是帮约克去杰弗里街二三号,给那名疯子送包裹?”小邮差问道。

  “没错。”拉佩已经猜到问题出在哪里了。

  “考斯比那家伙是个白痴,逢人就说他逃过一劫。”小邮差解释。

  拉佩翻了翻眼珠,他已经猜到原因,冷笑一声说道:“恐怕不是那小子白痴,相反,他太聪明了。”

  “什么意思?”小邮差听不懂这话的意思。

  “一直以来没人愿意去杰弗里街二三号,当初小威尔森看考斯比是新来的,所以把这个差事扔给他。考斯比明白过来之后,一直想找人调换,但是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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