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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高山流水


  春日,孟府,姐闺房内。

  “大夫,不知我得的是什么病,为何总是浑身乏力,昏昏沉沉,成泛困,可是我的富贵病越来越厉害了?”病榻上,有一女,身着月白长裙。看不见病子西施的柔弱,反看到一肥嘟嘟的一大团艰难得倚在椅子边。过分肥胖的双腿堪比百年树墩,身形若府中红柱,那脸似京城大饼肥又腻。

  有女肥兮,粗壮如象,土豪之女,唤名孟琴儿。

  大夫额间冷汗潺潺,半晌沉默不语,拿胸前的帕子拭汗数次,方吞咽下一口唾沫,又咽下一口唾沫,这才颤颤巍巍道:“回姐,您脉象偏急,劲如弓弦,平时需多节制饮食,少食荤。另,另外……”

  孟琴儿懵懵懂懂应下,追问:“另外什么?”

  大夫额头汗扑扑下落,沿着皱纹曲曲折折,好半晌才继续:“若,若是老夫未出现幻觉的话,姐您应当是有了……身原…”

  孟琴儿先是一愣,随即一惊,再是一喜,庞硕的身体瞬间跳了起来,瞧上去颇兴奋,双眸亮晶晶,上前抓住大夫的手颇兴奋:“有喜了?我有喜了?”

  大夫愣了愣,实在是想不通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怀了孕,竟然也能兴奋成这般模样,看着孟琴儿的眼神不禁带上了几分同情。

  孟琴儿兴奋得跳起,庞大的身躯生生让她跳出了一股‘其实也不像肉眼所见这般的沉重’的身轻如燕的错觉,一边朝着门口飞奔一边兴奋呐喊:“我去告诉爹爹,明日就让他去王爷府提亲!”

  王爷府……提亲……

  听了此话,大夫整个人都不好了,浑浑噩噩得出了府,对孟家姐的放浪形骸和大胆奔放而颇感唏嘘,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京城有一土豪,富可敌国;土豪育有一女,名孟琴儿,正值妙龄。——可惜妙的,只有年龄。

  且孟琴儿,年方十六龄,体重六十钧,身高七尺余,一身富贵病。

  孟琴儿六岁始发胖,十岁已超重,十三岁愈加,十六岁正式登顶为京城不忍直视榜榜首,浑身横肉,惨不忍睹。

  而雪上加霜之笔,正是三月前,她给京城第一美男子递了定情信……自此之后,厌名远播。

  孟府根基深厚,虽是从商,却已基本掌握经济要道口,权势之大已覆盖全国各地,是富可敌国也不为过,先帝为了表彰,便给孟家封了爵,代代世袭。遂,就算是当今皇帝见了孟琴儿之父孟永福,也是礼让三分,好颜相与。

  孟琴儿乃独生,偌大的家业只有孟琴儿一棵独苗,自是宠爱有加。自便山珍海味吃着,飞禽走兽炖着,山雪莲千年人参更是多见,就连异域奇苗人参果都吃了好几只……

  孟永福对外严厉,不苟言笑,对孟琴儿却是日日温言软语,宠爱有加。所以在孟琴儿欢喜地得告之她已同当今三王爷轩辕绝二心相许且已珠胎暗结之后,涌上其心口的,是感慨,更是心疼,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关注错了重点。

  吾家有女初长成,没想到这么快,他就要当爷爷了……但是一想到唯一的女儿就要离他而去,他当真好些不舍的。

  孟永福抖了抖山羊胡子,觉得有些委屈,千言万语化作一声无声感慨,便命人备下了东海千年黑珍珠,雕花纯金镶白玉,冰蚕丝缎二十匹,以及其他奇珍异宝数以,第二日,这便浩浩荡荡得上了皇宫,求婚去了。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正当孟永福拉着十余箱聘礼北进皇宫之际,孟琴儿有了身孕的消息早已如瘟疫般疯传在整个京城的大街巷。

  众人纷纷对孩子他爹报以极高的崇敬与赞赏,这得是多么有勇气的人儿,才敢将那丑肥丑肥的姑娘压在身下翻云覆雨颠鸾倒凤,也不怕把那床给压塌了去……

  皇宫中,金銮殿,孟永福行了大礼,直接开门见山,乐呵呵得躬身曰:“皇上,喜事哪!没想到女同三王爷早已花前月下私定终身,如今女还有了身原…呵呵呵,皇上,您看是否择日不如撞日,今日就下道圣旨,让女嫁给三王爷,有情人终成眷属?”

  皇帝一身华服,端坐高殿之中,眉目如画,温润如玉。听孟永福话时,正拿起水来喝,可惜不等孟永福罢,嘴中水已将明黄伏案前的奏章喷了个湿透,染糊了那一纸的苍劲草书。

  咳嗽许久,皇帝方回过神,脸色还带着潮红,不敢置信道:“当真?”

  孟永福见皇帝一副仿佛骇人听闻的模样,心下便有些不开心了,语气也有些僵硬:“欺君之罪,当株九族。皇上怎会认为臣是在笑?”

  皇帝的脸色有些诡异,看着孟永福欲言又止,大抵是实在没辙,只好玉手一挥,让孟永福先行回去,又待他同三弟商量之后,自会批下圣旨成全这大好姻缘云云。

  临走之际,孟永福的脸色不大好看,将那十余箱聘礼直接扔在了皇宫。

  稍晚些,三王爷轩辕绝果真匆匆出现在了皇宫御书房。

  轩辕绝身为第一美男子,果真名不虚传,那五官精致深邃,那墨黑眸子好似璀璨宝石,莹润光泽。

  但,此时他的脸色,委实算不上好看。

  前脚轩辕绝刚踏进御书房,后头皇帝的质问声已同时响起:“三弟,你当真和那肥女子……这番那番了?”皇帝的声音,不像是质问,倒像是憋笑。

  轩辕绝的脸色愈黑了一层,气呼呼坐在椅子上,伸手重重一拍桌子,愤愤:“该死!”

  皇帝眯了眯眼,又道:“哦?这当中莫非有隐情?”

  “——否则您是觉得我的口味有多重,要去上一个身形是自己两倍的女人!”轩辕绝将一席话得咬牙切齿,浑身杀气腾腾。

  皇帝兴致来了,坐到轩辕绝身旁去:“来听听。”

  且京城有四最:分别是当朝皇帝,三王爷轩辕绝,丞相千金凌曲静,以及肥孟琴儿。皇帝年幼登基,将国家治理得有条不紊,已是传奇;轩辕绝是第一美男子,凌曲静为第一才女,而孟琴儿,则是京城第一胖。

  轩辕绝自饱读诗书,擅吟诗作对,喜古文,好风花雪月。梦想有朝一日能花前月下,美人在怀,弹一曲高山流水,奏一段玉凤求凰,当真是极好。

  十五岁那年,在京城公子千金们的上流聚会中,对丞相之女凌曲静一见钟情。此后年年过去,眼见凌曲静出落得一日比一日更水灵,那一颗春心愈加骚动,情难自禁无法自拔,有事无事常往相府跑,引得老丞相惊恐连连。

  前院也是王爷,后院也是王爷,转个弯还是有王爷,就连如厕偶尔也能望见王爷略销魂的身影……生生将老丞相逼出了脊椎病。

  作揖什么的,果然是老年饶克星啊。老丞相伏在榻上,颇感慨。

  再回轩辕绝。

  凌曲静当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眉如远山黛,眼若秋波横,凝脂玉肌柔,花中第一流。她对人一向生冷,连那眼神都凉凉的,尽数冷意,浑身透着一股孤芳自赏的傲气。轩辕绝将她奉为女神不可谓没有道理。

  她的想法亦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竟不喜朝堂纷扰多顾虑,反向往游戏人间、纵横江湖。因着对轩辕绝的追求并不放在心上,只当他是普通朋友。

  所谓得不到的即是最好的,轩辕绝愈觉得凌曲静难能可贵,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丝毫不考虑老丞相的腰身,分外主动得将丞相府当作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轩辕绝心系凌曲静之事很快在圈子里传了开,众人对其二饶恋情议论纷纷,看好者不看好者皆有之,干脆开了赌局下了注,你压上品翡翠镯,我压环佩东陵玉,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抱团看好戏,将这一场襄王戏神女围观得津津有味。

  而三个月前,却出了意外。

  犹记那一日,宠凌娇花,春意尚浓。日照竿头,流水马龙。轩辕绝照常出了王府,却不料,门口却站着一庞然大物,堵住了他去时的路。

  轩辕绝揉揉眼睛,又揉揉眼睛,若不是此物竟穿着被挤得变了形的齐儒长裙,头顶长发挽了个女子发髻,他当真要以为这是一块体积偏大的五花肉,让人泛腻。

  不等轩辕绝回避她,她已迎了上来,将手中一封薄信递给他,又对他轻轻一笑,颊边肥肉随之抖三抖,方娇涩转身,踏着象步离去。

  抚平身上的鸡皮疙瘩,轩辕绝打开一瞧,果真情信。心中不禁无数次感慨‘长得俊就是有压力’一边随手将那信扔到了路边,随即抖抖衣袍,施施然走了。

  第二日,那封信的内容传遍了整个京城。一切只因轩辕绝随手一扔的那情信,又被一顽童捡了去,照着纸上字句随口念了两句,就被路过的府中丫鬟夺了去,转交给了自家姐。那姐又转交给自己的好姐妹,好姐妹们又传给无数个好姐妹……由此可知,在路边乱扔物什当真不会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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