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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佳人相赠


  夜已深,凌云拖着疲倦的身体,瘫坐在椅子上,两个眼圈黑如熊猫,深深地凹陷进去,心里暗暗道:“一定不能这样过度放-纵了,还要在这个世界活一万年呢!”

  忽然,县衙门外鼓点击破了静谧的夜,隆隆声如惊雷。

  “这么晚,有人击鼓鸣冤?”凌云来不及穿官服,县衙里没有下人,只得起身走去前堂。

  “谁?”凌云问道。

  “小人是孙将军麾下,因有急事来请,深夜叨扰,请大人见谅。”门外人答道。

  凌云打开大门,那人正是副官黄岐,笑道:“我已备好马车,大人请上车!”

  “去哪儿?”凌云问道。

  “万仙楼。”黄岐答道。

  凌云关上县衙大门,从外面上了道铁锁,然后钻进马车,里面空间甚大,和黄岐两人对面坐在里面也不拥挤。

  马夫赶着马,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哒哒”的清亮响声。

  不多时,便到了灯火通明的万仙楼。

  到了四楼,孙逊早已在此等候,迎接凌云,一脸神秘,笑道:“王老弟,今晚你有福了!”

  凌云以为请自己来吃酒,却不见其他人,只有孙逊一人,道:“这么晚了,将军叫我来,莫不是请我吃夜宵?”

  孙逊今晚犒赏三军,喝了不少酒,此刻一身酒气,大笑道:“夜宵是吃不下了,今晚,我要送你一个佳人与你共度春宵!”

  凌云疑惑道:“佳人?”他心想孙逊身边哪有什么佳人,唯一算是半个女人的只有阿依娜,姿色虽然不错,但性格毒辣,让人敬而远之。

  孙逊哈哈大笑,道:“莫心急,跟我来。”

  两人来到四楼的一间奢华客房,里面椅子上坐着一老一少。

  凌云大感诧异,那老的不认识,但旁边的小孩子,莫不是那一日飞出来抢蚊子的孩童?

  一老一少站起身,向孙逊恭敬施礼道:“将军!”对一同进来的凌云,仿佛不曾见过一样。

  孙逊介绍道:“王知县,这两位是神足教的神行二老,可以一日行三千里,天下最快的骏马也比不上!”

  老者鞠躬笑道:“将军谬赞!”

  孙逊指着老者,道:“这是神行大太保,那一位是神行小太保,两人是不世出的高手,此次出山襄助,实在是赏了大脸。”

  孙逊拍了拍凌云的肩膀,道:“这位则是靖南县的县太爷王三城王大人,三位今后可以切磋切磋,都是以快著称,只是神行二老腿快,而王老弟手快!哈哈哈!”上次与白苍翁抢肉丸,让孙逊对凌云手快之名深信不疑。

  神行二老与凌云互相拱手一礼。

  孙逊拉着凌云,来到了床边,笑道:“王老弟,请看佳人!”

  凌云这才注意到半掩的床幔后面,躺着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秀发披散在玉枕上,脸上布满泪痕,一双大眼睛惊疑地瞪大着。

  凌云忍不住笑了,那女子正是深夜被救走的紫若!

  那双大眼睛看到了凌云,见他满脸不怀好意地笑容,不禁充满了怒火,瞪着他,只是嘴里说不出话,不然肯定大骂一番。

  孙逊笑道:“这个女子王老弟可满意?”

  凌云坏笑着点了点头,道:“姿色尚可,就是看起来有点不足……”

  孙逊问道:“哪点不足?”

  凌云叹息一声,道:“美则美矣,只是瘦了点,缺乏丰韵的味道!”

  孙逊击掌大笑,道:“说到老兄心坎里了,这婆娘就是太瘦了,若是丰-乳肥-臀,不瞒你说,老兄早就先下手为强了哈哈哈!”

  孙逊又道:“王老弟,玩归玩,你可知道她是谁?”

  凌云摇了摇头,道:“不知。”

  孙逊低声道:“这便是我跟你说的诱饵,洪家二公子洪景潇最爱的婢女——紫若!”

  凌云露出恍然大悟神色,心道:“原来那个什么少主叫做洪景潇。”

  孙逊道:“先前洪家被抄,男子都要被斩首,女子都要沦为官妓,想不到洪家大公子命这名婢女冒充洪家大小姐,让她逃掉现在不知下落。今天幸好神足教的二位高手,跟踪洪氏余党时,碰巧遇到这女子独行在山中,便抓了回来,我本来正头疼如何牵制这伙人,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

  凌云道:“怪不得今天将军胸有成竹,原来那个时候已经得知抓住了这女子,今晚便送过来了,妙哉妙哉!”

  孙逊仰天大笑,道:“天亡洪氏!怪不得我!”

  凌云道:“这女子如此重要,我怎么能拿来玩呢,万一让她逃走或是自杀了,岂不是坏了将军的计划?”

  孙逊道:“非也!我请王老弟深夜来此,便是为了此事。那洪景潇爱美人胜过爱江山,发现她失踪必定星夜来救,所以我要放出话去,让他们误以为紫若被困在万仙楼,但暗地里藏在县衙大牢里,麻烦王老弟派人乃至屈尊亲自看守,务必不得让他们抢走紫若,而后我聚集高手,设下埋伏,在万仙楼将洪景潇擒拿,只要贼首拿住,其他人就算逃掉也无所谓了,已足以向朝廷交差!”

  凌云道:“你的意思是,我将她带回县衙?”

  孙逊道:“没错!”

  凌云皱着眉头,道:“那如何迷惑他们,让他们相信紫若就在万仙楼?”

  孙逊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击了一掌,客房的门被人吱扭一声推开,一个曼妙的美丽女子戴着面纱缓缓走进了房间。

  摘下面纱,那女子的容貌居然与床上躺着的紫若一模一样!

  凌云瞪大眼睛,难以置信,惊奇道:“双胞胎?”

  那女子扔下面纱,缓步走向凌云,两双白皙的手臂缠绕住他的脖子,哈着气,在耳边柔声道:“你不认得我了?”

  那声音竟然是阿依娜!

  孙逊哈哈大笑,道:“别捉弄王老弟了,阿依娜,你这一身易容术果然天衣无缝!”

  凌云恍然大悟,笑道:“两人的容貌实在太相似了,一会我回县衙,只求不要带错了人。”

  阿依娜嘿嘿笑道:“带错了人,还怕我吸你阳气不成?”

  孙逊将紫若用锦被遮盖起来,道:“王老弟,抱美人归吧,不可拖延,敌人恐怕马上就到了,这女子嘴里服了荆麻,两个时辰内说不了话,也动弹不得,过了两个时辰,在县衙地牢里如何叫喊都没人听得见了!今晚辛苦你,好好照顾我们的大美人了,哈哈哈!”

  凌云笑道:“这种辛苦差事,以后不妨多一些!”

  众人会意大笑。

  因为生怕敌人埋伏在门前,发现紫若被偷偷转移了,于是黄岐命令四名壮汉,抬着一顶轿子进了万仙楼的大堂。

  万仙楼的大门稍微窄了一些,黄岐下令拆掉了几个雕花楠木板,龟-公在一旁心痛不已,楼内其他客人都被赶跑了不说,还弄坏了这个上等金丝楠木雕花的门楼,要知道那可是花了上千两银子制作而成。

  凌云怀中抱着那卷裹着佳人的锦绣被子,钻入了轿中,四名壮丁抬轿出了万仙楼,副官黄岐跟在轿子后面,警觉地环视着四周。

  凌云坐在轿子里,怀中抱着美人,虽然隔着一层薄被,女子的香气透过来,沁人心脾,闻香欲醉,柔软的肉-感坐在自己腿上,随着轿子摇晃蹭动。

  雪珠虽然漂亮,毕竟是乡野女子,只能算是靖南县头等的美人,更何况已为人妇,与未经人事的处子风韵大不相同,成熟韵味太多而青涩不足。

  紫若虽然是洪家的婢女,但洪氏未抄家之前乃是当朝御封的惜命侯,侯爵家中,焉有庸脂俗粉?更何况紫若出身不凡,乃是前朝名将之后,前朝沦亡后,父亲死命殉国,母亲将她送到侯府,侍奉旧主,而后追随丈夫,跳崖身亡。

  洪家二公子洪景潇如此着迷于她,冒着被抓凌迟的危险赶来救她,足可见她的美貌倾国倾城。

  诗云:“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好一个“佳人难再得”!

  这句诗可谓道出了洪景潇的心声,他刚刚年满十四,年少冲动,正是容易陷入儿女情长、爱到痴狂的年纪。

  一般的少年少女,爱到痴狂,无非是爱到你侬我侬,山盟海誓,伤心时由爱生恨,寻死觅活,最至不过自残身体,放浪形骸,已是最癫狂的年少情爱。

  而洪景潇,前朝后裔,顶着惜命侯的辱名,被抄家,父亲早逝,大哥被凌迟处死,请问何罪之有?罪名只是“莫须有”,只是骨子里那份血脉!

  甘南之地大旱灾年,有上千农民暴动造反,举着前朝洪三太子的名号,触怒龙颜,又发现惜命侯府中有一条“衣带诏”,上面血书大小官员十余名,因此龙颜大怒,下旨抄家,男丁皆被斩首,女子皆充官妓!涉及官员无一幸免。

  洪景潇年纪尚幼,此时正带着十几名侍从,违反禁令离开京城,在郊外狩猎。他听闻了这一消息,有如晴天霹雳,立刻向南逃遁。

  一路上,护从或有叛变,或有中途离去,幸好双剑宗主始终护送着他,未曾出事。半途还有众多怀念前朝的江湖高手,赶来护送洪少主。

  没想到,洪景潇时刻放在心头,最关心的头等大事既不是被抓住,也不是如何复国,而是自己心爱的女人紫若的下落。

  一开始听闻所有女眷都被发配天山,他决心北上,幸好被护从们劝解,放弃了这个危险的念头。后来接到姐姐派来的信使,才知道紫若的下落,至于姐姐,正躲避在隐秘的某处,连信使都不得而知。

  这一路逃亡,使赵尉松对这个少主有了几分失望,他虽聪敏过人,但是太过看重女色,一心儿女情长,不关心家国大业,恐怕复国无望,因此一点都不喜欢紫若,视她为红颜祸水。

  如此看来,紫若绝对称得上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能够让一位身负复国重任的少主,迷恋的忘却了江山社稷,何其绝色!

  如果换成凌云,大概他也会选择爱美人,江山有什么好,争得就是自己的了吗?

  不过是用人命鲜血堆积一个冠冕堂皇的庙堂,让天下人惧怕你,口中服你,下跪拜你,如此便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老子天下第一!

  其实老百姓回了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天三顿窝窝头,管你谁坐着天下至尊的宝座,不都一样交粮纳贡吗?给谁都是一样的。

  美人却大不同,搂在怀里,香-软可口,连孔老夫子都不能免俗,感慨一句“食色性也”,这是凌云最爱老夫子的地方,真性情,不矫饰,一句话说透了千秋万代亘古不变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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