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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国人做生意经常性的拖拖拉拉,是很不注意时间底线的。

  可是姜氏近些年有意扩展国外的客户关系,尤其是西方客商,是非常恪守时间限制的。

  眼看着跟国外的合同,就要过了两周后合同约定的时间,姜可没办法,为了公司的声誉只得亲自跑一趟。

  因为她十分怀疑着,云城的这家供货厂家是在坐地起价,实在不行,只能按照对方的要求,咬咬牙将货先要过来,集运出关。

  所以今天早上她就安排了助理,帮她定了最早一班的飞机,赶往云城。

  飞机四个小时候就落了地,姜可看了一下腕表,已经十点多了,厂家的地址在一个非常偏远的寨子附近,所以她还要倒好几趟车才能过去。

  十二月里,蓟城已经是深冬了,外出都要穿着羽绒服或者厚实的毛呢大衣。

  可是一下了飞机,姜可就觉得热的有些受不住,天清云淡,阳光普照,是个暖绒绒的天气。

  她脱了身上的驼色的羊绒大衣,塞进了行李箱中,身上剩了亚麻材质的衬衫和一条灰色的阔腿裤,才正觉得舒爽。

  连忙赶往供应商的工厂。

  翻过山越过岭,姜可终于趁着暮色在哈尼族的一个新寨中附近,找到了厂家的地址。

  可惜时间过了六点,厂里黑漆漆的,已经关了门。姜可在大铁门处拍了许久,也不见又保安之类的工作人员出来接待。

  没有助理随行,她居然忘记了收拾充电宝,手机早已没电了,只能勉强在寨中找个落脚的地方,休息一晚。

  这里的出租车供不应求,刚刚载她来的司机一转眼间早已经不见了,远处的山上是郁郁葱葱的树,黑压压的,一点点夕阳从远处冒出来,但是却盖不住满天的繁星。

  姜可无奈,只好徒步走回寨子中央,这厂家倒是离稍微繁华一点的寨子中心不远,但也要走个三四公里。

  她早上出门的时候压根没想到会应对这种路况,穿着一双麂皮的小踝靴,还有五厘米的高度。现在歪歪扭扭的拖着行李走在这偏僻的乡村小道上,她有些后悔了。

  后悔没有听从采购部全员的规劝,让她不要亲自来催料。

  走了一阵子,天完全黑下来了,四周居然还想起了不明生物的动静,也不知道是野猪还是野狗,她哭丧着脸,更加后悔了。

  金助理明明说要陪她一起来,可是她自己作死偏偏不肯,觉得能凭一己之力一天就能把奸商搞定。这下子可好,连车都没有一辆,要是金助理一同来了的话,一定会一下飞机就给她租一辆代步车的。

  现在前路漫漫,估计还没走到寨子里,她可能就要气绝身亡了。

  明天蓟城的头条新闻,就是姜氏集团总经理,为了催料,御驾亲征,不幸横死在乡村僻野。

  脚上实在是又酸又痛,她干脆把鞋子也脱了,拎在手里,赤脚加快了脚步。

  前面黑漆漆的小路上,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一对车灯,照的她睁不开眼睛。

  姜可兴奋的扔下手里的鞋子和行李,跑到路中间对着汽车直招手,“出租车!”

  车子在她面前缓缓停下来,她赶忙拉着行李和鞋跑过去,这才看清是一辆私家越野车,她弯着腰敲了敲副驾驶,露出一个欣喜地笑容:“师傅,能不能捎……”

  话还没说完,她就直起了身子,在黑色的反光的车漆上,趁着月光她看到了自己活见鬼的表情。

  而后她皱着眉头又弯下腰去瞅那司机的面孔,妈呀,还真的是见鬼了。

  她居然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遇见了沈裕之?!

  姜可和沈裕之四目相对,皆是无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均是不动声色。

  这可难为起副驾驶上的美女了,美女伸出手在姜可面前晃了晃,问道:“姑娘,你还要搭车吗?”

  姜可收回了黏在沈裕之脸上的视线,才注意到,原来副驾驶上还坐着正主呢。

  她不好意思的眯着眼睛,快速的吐出几个字:“不好意思,反方向,不搭了。”

  说完她拖着行李拿着鞋,直挺挺的往后面接着走,一阵车轱辘碾压路面的声音,旁边黑色的越野车又倒回来了。

  副驾驶上的温柔美女,挽了一下耳边的长发,把头从车窗里探出来,对着她笑眯眯的喊道:“来吧,你是要去后面的寨子吗?我们可以掉头载你回寨子里,”说着她又一手捂嘴,一手指着她脚上,“前面可还远着呢,到时候你这脚可要不成了。”

  姜可囧的想钻到地里去,透过副驾驶的车窗,她看不到驾驶位上的沈裕之到底有没有看到她这幅蠢样子,脚上都是泥,头发肯定也散了,估计倒腾了一天妆也花了。

  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

  她硬着头皮,快跑了两步打开后座的车门,一股脑的钻了上去。

  车里有些淡淡的薄荷味儿和木质香,是沈裕之身上惯有的味道。

  这味道钻进她鼻子里,像是唤醒了沉睡的记忆细胞,她一下子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以前她居然不知道,原来自己的鼻子竟然是这么长情的。

  沈裕之没回头,只从驾驶位的后座上,露出半个脑袋。

  头发蓬蓬松松的,后脑勺很圆,看起来是一颗很好的脑袋。

  副驾驶的美女轻车熟路的从储物抽屉里拿出一包湿纸巾,然后从前面递过来,“你擦擦脚吧,这会儿可以把鞋穿上了。”

  姜可脸上白白红红,道了谢,低着头仔细的擦了擦脚,然后把靴子重新套回去。

  车子已经掉了头,美女和沈裕之看起来年龄相仿,也就是都比姜可大上五六岁的样子,路上前面两个人一直说着什么案子上的事情。

  姜可在后面听了个大概,不太清楚,隐约知道原来沈裕之在六年前就被外调到云城了,如今已经是云城地方高级法院的一级法官了。

  旁边这个长头发的美女,似乎是沈裕之的同事。

  姜可在后面默默的捏紧了手指,又是同事!这家伙还真是喜欢吃窝边草。

  十年前跟杜鹃也是,十年后跟美女同事也是。

  车子不一会儿就到了寨子的中央,姜可道了谢,推了车门就准备下车。

  临了被前面的美女叫住了,美女姓林名柔,很是个热心肠的。

  “你看起来不像是这儿的人吧?来这寨子里做什么呢?”

  姜可人已经迈出了步子,本想头也不回的窜下去,但是出于礼节还是回过头答道:“我来出差的,想在这儿找个落脚点。”

  林柔上下扫视了一下,看她穿着不菲,确实不像是学生的样子?刚刚看见她,林柔还以为是哪家的大学生回来了呢。

  她挥着手招呼姜可,“那你就别从这寨子里下去了,这儿可没有宾馆什么的,你可找不到住的地方。”

  姜可狐疑着转过头看了看后面的寨子,这寨子看起来是有些老旧落后,遍地跑着小黑猪和溜达鸡,但是也不至于没有个家庭旅馆之类的生意吧?

  林柔在那边等的有些不耐烦了,“你就听我的吧,还是跟我们一起回市中心,这儿可没有什么外来旅客,所以自然没什么旅馆,一会儿我们走了你可就要睡在街上了。”

  末了,她眨眨眼睛,“我旁边这位可是法官,不是坏人,你的安全有保证。”

  姜可拖着行李又上了车,皱着鼻子,跟前面的二人道歉,“不好意思,都是因为我,还害得你们绕了一圈,耽误你们的好事。”

  前面的林柔听了她的俏皮话,笑的像银铃似的。

  虽然沈裕之没回头,但是这银铃般的笑声中也夹杂了两声柔柔的男声,姜可对着他的后背呲了一下牙,笑什么笑,这有什么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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