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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


  两个人吃了东西,沈裕之在水槽跟前洗碗,姜可就坐在沙发上看着他直打盹。

  眼睛越过沈裕之挽起小臂的袖口,姜可瞅着齐宝英给她买的那些衣服鞋子,心里默算了一下也得有小几万了。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虽然齐宝英嘱咐她办的事情似乎不是她这个非正牌女友该干的,但是,架不住她这人就是善良,成全他人的因缘应该也是件积德的事儿。

  于是她没话找话的开口,“我今天,碰见阿姨和她的,恩,男朋友了……”

  沈裕之手上一秒都没有停顿,悠悠道:“恩,知道。”

  姜可皱眉,“你怎么知道?”

  随后吓了一跳,“妈呀,你不会也在跟踪我吧?”

  沈裕之手上一顿,回过头来眯着眼睛睨她,“你这是拿我跟谁作比较呢?”

  姜可被他一蹬就失去了底气,晃了晃头,露出个无辜的表情。“我这不是吓坏了么……”

  沈裕之回过头,接着冲洗手里的筷子,“你俩一分开,她就给我打电话了。”

  姜可哑然,“啊?她把我衣服烂了的事儿都跟你讲了?”

  沈裕之点点头,“唔,末了还说,她也觉得你瞒着我这件事儿不大好,所以就主动告诉我了,还问我她这么做对不对,是不是很值得奖励。”

  ???姜可简直被噎的说不出话来,齐宝英这个老少女,居然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分开了马上就把她卖了跟自己儿子邀功来了?

  但本着以德服人的,以德报怨的做人准则,姜可还是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帮她在沈裕之面前说说好话,虽然不知道沈裕之会不会听她的,貌似她的话也没什么分量。

  “哦,”姜可从沙发上窜到了厨房吧台的椅子上,“我看阿姨那个男朋友蛮帅的。”

  “而且又高,虽然年轻了点儿,但是人还是很好的。”

  说着她回忆起那双灰色眸子被阳光照过,闪着琉璃火的样子,内心惊叹基因果然是不一样,看起来是比黑色的眼球美丽多了。

  沈裕之洗好了碗,没擦手一转过来就看到她双手托腮,没心没肺放空的样子,冲着她的脸一甩,几颗冰冷的水珠子就砸在她脸上,吓了她一跳。

  姜可皱着眉回过神来,瘪着嘴,“干嘛?”

  沈裕之挑了一下眉头,很敷衍的说:“暖气足,怕你热。”

  姜可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又接着说:“我看Lee对阿姨蛮好的,两个人感情看起来也很不错。”

  沈裕之拿了纸在骨节均匀的手指上擦水,听到她说起齐宝英,问道:“Lee是谁?”

  “另一个男朋友?”

  姜可无奈的偷偷翻了个白眼,“什么另一个男朋友啊,就只有这一个Lee啊~”

  “哦。”沈裕之擦完手就移动到书房去了。

  姜可在后面跟着,心想你这人好没礼貌,我话还没说完呢。

  沈裕之在书架上挑书,姜可没进过他的书房,没想到这里面居然两面墙上全都是顶天落地的书架,上面满当当的摆满了书籍。

  她好奇的凑到一边儿去看看都有什么书,接着卖力的游说:“我听阿姨说,你一直拒绝跟Lee见面,为什么?”

  “你是不是不同意他们两个人之间年纪跨度太大了?其实,阿姨看着很年轻的。”

  姜可的目光逗留在顶层的一本《变态心理学》上,她突然来了兴趣。不过书架还是太高了,对于她170的身材来说,还是高出了不少,伸长了手臂也够不到,差了十公分左右。

  沈裕之在旁边瞥了她一眼,走过来在后面长手一伸就摸到了书脊,问:“这本?”

  他从上往下睨着姜可,距离很近,姜可一抽动鼻子就能闻到他身上薄荷夹杂着白麝香的味道,咽了下口水,腾空的脚后跟落了地,点点头。

  沈裕之把书拿下来,塞进她怀里,自己挑了一本刑法法条在旁边站着翻,“你别告诉我她找你逛街,就是想让你说服我见见她那个新一任的男朋友?”

  姜可抱着书,默默咂舌,觉得这母子二人都不是一般人,都有读心术似的。

  沈裕之翻了几页,似乎是找到了自己要找的内容,站定了细细看起来。

  姜可凑过去,看到是什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精神方面伤害的注解和细则,觉得很无趣,就调转了方向,不死心的说道:“没有,她就是有点儿寂寞嘛,也没有什么知心人,跟我说了说自己的担忧。”

  “你这样总是躲着,也不是事儿啊,要是有一天,她和Lee真的成了,你也不能用一己之力阻止她再婚呀。只要她幸福就好嘛。”

  沈裕之不知道是看完了还是听烦了,“啪”的说一声把书合上了。

  然后塞进了书架里,回过头说:“知心人?你?”

  “那她没给你这个知心人讲讲这么多年,她分手的男朋友大概有一个连那么多,被骗的钱又有多少?”

  姜可楞了一下,非常严重的怀疑沈裕之这话就是用来堵她的嘴的,毕竟像齐宝英那样从头到脚都透着精明劲儿的女强人,玩儿男人她倒是相信的,但是被骗钱那时绝无可能的。

  姜可十分想替她解释一下,说那都是因为她也需要有个精神依靠呀,你这样越推得远,她越心里不是滋味儿呀。

  可是转过头细想想,她又觉得自己也没什么资本跟沈裕之说出齐宝英的心里话,说到底这是他们母子俩的事儿。

  沈裕之看她欲言又止的,扯着她去了客厅,按开了电视对准了球赛的频道。

  静了一阵子,回过头看她,“其实你以后不用陪她一起出去逛街。不想见面的话电话也可以不接。”

  沈裕之这话的意思,其实就是字面意思,并不是一种假客气的说法。

  齐宝英和沈裕之的母子关系,说不上好坏或者亲密,在他看来更像是一种在他16岁之前的合伙同居的体验。

  比如他从小就知道齐宝英很爱钱,不然也不会心血来潮的给他起名叫做裕之。裕之裕之,说白了就是希望这个孩子像个招财镇宝的神兽一样,能给她带来亨通财运。

  不同于一般的孩子,沈裕之天资聪慧很早就有了自己的主观意识,所以在成长中的大多数的时间里,沈裕之对齐宝英的各种观点以及做法都是不赞同的。

  比如虽然她手里的医药公司被她越做越大,甚至家里已经住上了别墅开上了豪车,但是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压榨公司里的员工,并以此为乐,上到高层下到看库房的保安,甚至齐宝英还专门做了一套有关于怎样扣工资扣奖金,才能让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表格来让人事部的总监实施。

  再比如说,即便是每个月六千块钱的家庭保姆费用,明明就是家庭收入的九牛一毫,但是齐宝英每天晚上应酬回家后,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在家里仔仔细细的检查,雇来的保姆到底有没有认真的拖地和擦灰,甚至还在家里设置了好几个摄像头全方位的来监控保姆的一举一动,如果稍有一点不满意,她就会大发雷霆,将保姆赶出家门去。

  但是,相比爱钱来说,沈裕之心里很清楚,齐宝英在这世上有一样更爱的东西,那就是他父亲沈然。

  记忆中,他父母感情一直很好,齐宝英总爱叽叽喳喳的跟在沈然后面絮叨,而沈然也乐得听她絮叨。

  逢年过节,只要是沈然没有了手术安排,无论再忙齐宝英都会抛下公司的事情,跟他一起出国去旅游,至于沈裕之则一个人在家里孤孤单单的由两三个月就换一个次的保姆陪着。

  小时候不止一次,他问过沈然为什么和母亲结婚,沈然只是捏着他的脸笑笑,说以后他就会懂。还经常嘱咐她,齐宝英小时候可怜穷怕了,所以要懂得包容她。

  可是直到后来,他也没学会怎么去包容齐宝英,齐宝英那种根深蒂固的小市民思想和对钱财无穷无尽的追求,都让他挺不能理解的。而且他作为家里的儿子,他加在一对彼此恩爱的夫妇之间,常常有种多余的累赘感。

  所以大学后,虽然没成年但是他就以离学校近为由,找了个借口从家里搬出去了,过得一直都挺独立。家里两个老的也恩恩爱爱,沈裕之也不麻烦回去当电灯泡。

  沈家三口这种独有的相处模式就这么一直延续着,直到沈裕之被从蓟城“犯了事儿”,被贬到了云城。

  当时得知了消息的齐宝英和沈然,专门找上门来跟他吃过一顿饭。

  沈然倒是没太苛责他,只是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做事方法,世界也不一定都要围着钱权打转。

  但是齐宝英当时一反常态,哭哭啼啼的一直在埋怨,先是埋怨沈裕之随了沈然那副清高的臭德行,天才又怎么样,还不是不懂世事。

  后来又埋怨起那个“谣言”中的女高中生,咬牙切齿的发誓一定要把这高中生搞臭,揪出来让她承认是她自己倒贴自家儿子的,自家儿子是被诬陷的。实在不行就重新审一次,判她个三年五载的,不就是错判了一个案子,怎么能跟自己儿子的前途相提并论呢!

  当时沈裕之看着齐宝英那副痛哭流涕的样子,虽然对她的话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赞同,但是也并没有说什么阻,因为那可能是第一次感受到,原来在齐宝英针尖儿似的心眼儿里,其实一直都是有沈裕之一份位置的。

  他当时已经办好了调岗的文件,对单位的处分自觉甘愿,基本上是毫无怨言的就等着通知了,安慰了父母几句,也没把这件事儿当回事。以为齐宝英就是雷声大雨点小,接受了也就过去了。

  没成想,再见齐宝英已经是了三天后,那天夜里下了挺大的暴风雨。风雨见一切都是地动山摇的模样,就像是预示着什么戏剧性的一幕即将粉墨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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