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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10 超级英雄


  【Part.110】超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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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朱赫的疑问,马克开始一个一个向他解释。

  雷班纳·威廉姆斯是“卡多卡瓦集团”的最大领袖,实际上这个集团就是他们家族多年经营起来的家族企业,前一任大BOSS就是雷班纳的父亲,即小天的爷爷,大家都称呼他为“老威廉”。相应的,雷班纳一般被人成为“大威廉”。

  他实际上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叫肯·威廉姆斯(KenWilliams),二女儿叫蕾娜·威廉姆斯(LenaWilliams),三儿子就是小天了。肯现在被称为“小威廉”,他比小天大五岁,现在已经在集团里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职位了,是家族里重点培养的对象,未来,不出意外的话他就是下一任的大BOSS了;而小天的姐姐蕾娜,现在也比肯差不了多少,也是集团里面一个重要的干部,很能干。

  正是因为有着这两个哥哥姐姐的存在,小天才能够过上现在这种整天“无所事事”的生活,就像是古代的皇室一样,如果皇室里有一个相当厉害的太子,很多事都是由他来做,下面的各个皇子就会活得很清闲了。当然了,对皇子来说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无事可做就意味着他们没有权势,一辈子也就那样了。但是对现代人小天来说,这却是一件极好的事,因为他从来就没想过要做一个大商人。小天的人生理想,是在艺术方面的追求。

  从小就没有被规定要学习什么东西的小天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爱好自由地生活,他学画、学书法、学钢琴、学吉他、学架子鼓、学舞蹈、学赛车、学潜水、学跳伞等等等等…短短二十二年的人生里学了太多的东西,虽然都不精通,但是在每个方面也还算有两把刷子。同时他也极其热爱干一些不同寻常的事,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一个人不带钱独自游遍整个帝国,他去过雨林探险,去过全球最危险的海域冲浪,他甚至还曾经跟随一支小商队经过了天狼戈壁到达弗瑞曼尼,途中遭遇过一次天狼土著的打劫。

  而在全国最繁华的其中一条街道扮作一个乞丐要钱,也是他干的不同寻常的事情之一。按照他的话说,他是想体验不同的人生,体验各种不同的经历,他说他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作家。

  另外,关于马克是如何和这样一个富家子弟认识的,其实很简单,他们在中学是同学。小天根据自己的意愿没有进贵族学校,进了一个普通的中学,和马克同班,两个人虽然家境差别巨大,但是性格爱好什么的都臭味相投,所以从认识开始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顺便一说,关于艾恩市(或者说整个甲作州)的名字问题,想必你已经注意到了,艾恩市的人们的名字大都偏西化,有的是东式与西式的结合,如“史提芬·周”,有的则全都是西式的名字,如“马特里卡·马克西姆”,造成这样一种情况的原因和艾恩市的兴盛是离不开的。归根结底,艾恩市是由西方人带头发展起来的,曾经在这里居住了相当多的西方人,发展到今天,这个城市(乃至这整个甲作州)都已经和西方文化割离不开了。

  …

  在一下子接受了关于金属最大化几个工厂的情况,现在朱赫又一次性地获得了关于威廉姆斯家族的大致情况,他脑子里不断地清理思路,尽力把这些信息消化并储存。

  而这时候,马克已经带着朱赫来到了一条小街上。

  这里是艾恩市的E区,是一个住宅区,准确来说是一个平民住宅区,生活着的都是和马克相似的中层阶级的居民,不太有钱,但也不至于穷得连房子都租不起。而小天,则是住在G区,那是一个非常高级的住宅区,一般人根本住不起。

  E区是建在一座山上的,具体来说就是将那整座山都给完全覆盖,除了顶端修建了一个小小的花园以外,别的地方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住房,中间纵横交错地分布着各条街道,除了竖的就是横的,此时马克就带着朱赫走在一条半山腰位置的横街上面。

  “韦叔,我回来了。”走着走着,马克带着朱赫来到了街边一个小小的报亭面前,马克一边伸手拿起一份报纸,一边朝报亭里面坐着的老板打招呼。

  “马克你又翘班了。”见到马克,那被他喊作“韦叔”的人也笑着向他说话。这个人是个看起来五十几岁的小老头,瘦瘦的,背好像还有点驼,不过长得很和蔼,很亲切。

  “没关系啦。”马克笑着说话,然后指着朱赫,继续说道,“这是我的新室友,叫朱赫,也是我们厂的,以后要请你多多照顾了。”然后马克回头对朱赫说道:“这是韦叔,住在这里已经很多年了,还是我们的邻居,以后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找他,能帮的他一定会帮你。”

  “韦叔你好。”朱赫也礼貌地向他打招呼。

  “你好你好!”韦叔和善地笑着。

  这个时候朱赫心里感觉自己已经被马克深深地算计了,马克一开始明明说的是带朱赫过来看看房子,等朱赫看过之后再做决定,到底住不住这里。而他在向小天介绍朱赫的时候已经把朱赫定位为“新室友”了,刚才向韦叔介绍时更是直接连“我们的邻居”这些话都说出来了,看来朱赫现在不住这里都不行了啊。

  打过招呼,马克带着朱赫继续朝前走,没走一会儿,马克走进了一栋公寓。

  “记住这个位置哦,以后千万不要迷路了。”马克向朱赫嘱咐了一句,朱赫闻言赶紧向四周仔细环视了一遍,记住了大致的环境,同时也将这栋楼的楼号给记下了。

  两个人走进了电梯,马克按下了11楼。

  “哎?啧啧啧,真厉害!哈哈。”在电梯上升过程中马克随意地翻看着刚才在韦叔的报亭买的一份报纸,朱赫看到那报纸的名字是《钢铁报·晚报》,而马克正仔细地阅读着上面的一个小小的专栏,似乎是看到了什么让他很高兴的内容。

  “你看的是什么啊?”朱赫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问马克。

  “昨晚飞夜侠又干了一票,又有一帮人被抓了!哈哈,飞夜侠果然厉害。”马克笑眯眯地说着,看他的兴奋程度,好像这报纸上说的不是别人,而是他本人一样。

  “飞夜侠?干了一票?”朱赫却完全不知道马克在说什么。

  “唉,你这个人…”马克这才想起朱赫是刚来艾恩市的,而且看他的样子根本就是刚刚来甲作州的,对这里完全不了解,什么都得向他解释他才知道。今天马克已经向朱赫解释了一大堆东西了,搞得他口干舌燥,不过显然接下来要解释的东西马克很是喜欢,所以他并没有显得不乐意。

  “那么我就再向你讲一讲我们艾恩市的骄傲吧,你可要好好听着…”当下,马克就再一次向朱赫讲述开了。

  …

  艾恩市是一个仅市区就居住着两千万人的超级大城市,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显然,艾恩市里面是充斥着大量各式各样的人的,这些种类里面,“犯罪分子”也是艾恩市人口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艾恩市几乎每周都会发生一两起诸如“抢银行”、“打劫珠宝店”一类的案件,这个城市的警察是很忙的。

  而打击犯罪的人除了警察,还有一个被人称为“飞夜侠”的神秘人,他行侠仗义,顽强地与恶势力作斗争,始终充当着艾恩市的保护神这个角色。

  这是一个“超级英雄”!

  没人知道他的身份是谁,没人见过他长什么样,甚至都没人知道他到底是男还是女,人们只知道他一般活跃在夜晚,哪里有犯罪,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他穿戴着一身特制的服装,或者说是铠甲,全黑色,极易隐藏在夜幕之下。不过这身装备的作用可不是这一点而已,它,可以让飞夜侠飞檐走壁无所不能!虽然没有人完整地见过飞夜侠全身上下每一个装备,不过大家已经知道飞夜侠有着可以发射坚韧绳索的护臂,有着可以让他长距离空中滑行的背部喷射器,有着具有超强爆发力的鞋子…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人能够在一对一的较量中击败他。

  三十年了,飞夜侠已经在这艾恩市的夜幕之下活跃三十年了。三十年来无数的犯罪者被他击败,无数的犯罪者因他入狱,也有无数的人被他从鬼门关前救下,无数的财产因为他而避免了损失。他是犯罪者眼中最大的敌人,所有犯罪者都想杀他而后快,同时他也是艾恩市所有民众心中的英雄,无数的少女为他痴狂,也有无数的热血青年以他为榜样为偶像。

  马克,就是飞夜侠的一个超级粉丝,飞夜侠是马克最崇拜的人,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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