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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扬州血案


  “能是什么人?世家大族里不受待见的公子哥呗!”

  郑潜低着声嘀咕道。

  他自个儿就是刑部郑尚书胞弟的庶子,与徐宗望的妻子是同族,因此也算是徐宗望的妻弟。

  对于长安城里那些不受待见的所谓公子的生活,他是再清楚不过了。

  孔青珩,或者说时白珩,

  落在他眼里,

  大概也就是家世比他更强大,但仍然是不受待见的一名公子哥。

  设身处地去想,要是受待见,怎么会让自家的儿郎接触江湖?

  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白郎君在吃食上颇有风度,出生大家,应是无虞。至于受不受待见,至少在咱们总捕头眼里,是挺受待见的。”

  闻言,刘子恒抬了抬眼皮,轻笑道。

  “啧,你们说,白郎君会不会是……前阵子搅得咱们总捕头睡不安稳的那位主?”

  后到的钟镇是这群金牌捕头里最年长的一位,也是范忠名的那位连襟,他有着一张老实忠厚的脸,是能使人一眼看去就觉得人畜无害的那种,此刻,他的眼底滑过一抹绝不属于老实人的精明,沉声问道。

  “虽然长得像传言中的那位一般俊美,但某觉着不是。”

  刘子恒率先说道,四人中卖相最佳的他,抬手摩擦着下颚新长出来的胡茬,自有一番侠客风度。他轻笑着,又道:

  “毕竟长乐县候几天前就到了兖州曲阜祭祀孔圣,客居孔家,咱们应该都收到消息了。况且,长乐县侯那,还拿着最后一面金牌呢——”

  刘子恒话没说更彻底,因为一个人不会同时带着两面令牌,这是常识。

  他当然不清楚,孔青珩曾经就同时拥有过金银两面金牌,并且如今俱失,现在在他手里的这面已经是第三面了。

  所谓常识,也仅仅是常人的认识罢了。

  “再者,总捕头前几日里也飞鸽传讯,停止了对长乐县侯的搜寻,与长乐县侯行至曲阜的消息一前一后,岂不就是在证实行至曲阜的长乐县侯的身份?”

  这时,旁边听着三人聊着的钱跃行开口淡淡道。

  他的样貌并不如钟镇的忠厚老实,但也同样平凡,混迹在人群中,并不惹人注意。

  然而,相比于他这张平凡的长相,他的武艺是五名金牌捕头里最高的,年纪也是最老的,好像在徐宗望于二十多年前初建六扇门时,他就已经在六扇门做事了。

  甚至连狡猾程度上,也是五大金牌捕头中的佼佼者。

  与钟镇、刘子恒一般,他同样是下一任六扇门总捕头的最强有力的继任者。

  “恐怕是长乐县侯年轻,途中出了点岔子,但终究回到了他本来的行伍里。”

  钟镇笑眯眯的补充道。

  “岔子?”

  突然,郑潜眼睛一亮,连忙张口,道:

  “兴许,他的那面金牌也……”

  “也——什么?”

  瞳孔骤然缩了瞬,刘子恒的语气在他自己没察觉的情况下,稍稍迫切了些。

  “这……”

  目光中透着犹疑,郑潜有些举棋不定。

  他很确定自己的那面是丢得没影了,但别人的那面呢?

  虽然他是觉着相比于他,长乐县侯的那面恐怕更好偷些,毕竟,长乐县侯手里若是拿着那面金牌,应该早就被他们的人找到了,哪里是近日才可能回到原来的行伍中的?

  况且,他们几个中的两只老狐狸之一的钟镇不也说,长乐县侯是出了点岔子的?

  也许,那个岔子,就是他丢失金牌的契机。

  只是,万一不是呢?

  假如长乐县侯也没有丢金牌,那他就是唯一丢金牌的那个,青州案的金牌除非是假的,要是真的肯定就是他自己的那面!

  然而,徐宗望亲自过问,查探过的涉案物件「金牌」,会有可能是假的吗?

  这个可能性,低得可怜。

  郑潜这里七七八八的想了不少,那边的钱跃行,眉头却是凝结在了一处。

  刘子恒不自觉的急切,郑潜的犹疑,都无不昭示了某种迹象。

  而那种迹象,

  正在破坏着他二十多年来对六扇门的认知。

  隐隐间,

  他的心跳都不受控制的加快了速度。

  钟镇不如钱跃行看得清明,但也察觉到了些情况。

  空气中的感觉,味不对,正散发着某种诡异。

  感受到被钱跃行还有钟镇暗暗打量的目光,

  “呵呵——”

  刘子恒清笑了两声,忽然耸了耸肩,以极其随意的口吻道:

  “既然郑捕头不想说,某便直说了罢,也省得哥几个的还猜来猜去,累得慌——”

  “某的金牌于案发前几日丢了,若某没料错,郑捕头的也是。”

  刘子恒的说话时没做丝毫的停顿,格外直接简洁,好似说到吃喝拉撒睡那般简单,好似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惊天大秘密,一个足以令整个六扇门蒙羞的秘密。

  “某与刘捕头,不幸!”

  被刘子恒一语道破了事情,郑潜倒也干脆,或者说是充分发挥了他那份死皮赖脸的本事,立马点头确认,面露讪笑,不敢再卖话关子。

  “总捕头已经晓得此事。”

  或许是房间里钱跃行与钟镇审视代目光太过犀利,郑潜慌忙又道。

  就是有刘子恒和他一个处境,本来该庆幸有人分散了他身上背负压力的郑潜,这个时候,也轻松不起来。

  若说钱跃行和钟镇是两只老狐狸,那刘子恒就是只小狐狸!

  总之,

  敢奢想那个位置的,

  都不简单,

  都是狐狸!

  “说起来,范捕头今次倒是来得有些迟。”

  不知是否是出于同病相怜的缘故,刘子恒十分友好的把郑潜从两只老狐狸的眼神逼视中解救出来,至于他自个儿身上的……

  这是种享受。

  对于一个害怕人群的人,身边的每一道目光,都是在刺激他的神经,都是种难以言喻的伤害,都蕴含着极大的痛楚。

  然而,

  对刘子恒来说,品尝痛楚,亦不失为一种享受,比美食还要挑逗他神经的享受。

  有着无与伦比的快感。

  “按理,他前日就该到了。”

  闻言,钟镇也微微皱了皱眉,不太明白他最后推了一把力的连襟,在青州案这等大事总捕头的勒令下,怎敢缺席。

  “兴许,他也……”

  郑潜刚开了个话头,就被钟镇陡然扫过来的目光逼得不敢再说什么。

  兴许他也什么?

  当然还是金牌!

  要是范忠名身上的那面金牌也同样丢失了的话,对于六扇门,那绝对是塌了天的大事。

  如今在房间里聊着天的几人,还不清楚,事情,完全比他们能想象得还要糟糕,岂止是塌了天?简直是天都要没了!

  扬州刺史,堂堂的四品大吏,就这样死在自己的家中,朝廷一众大臣对于六扇门的怨责可想而知。

  就是不去算青州胡家的死,对于六扇门在江湖上的影响有多大,单单说这第二起血案,就是在动摇六扇门的根基,那弹劾的表章,恐怕都成了圣人案头的雪花片了,簌簌直下呢!

  “山雨欲来风满楼呐——”

  钱跃行眯了眯眼,缓声诵道。

  一时,众人皆是默然。

  ——————

  两日后。

  “某的阿耶……他,他死了?”

  接到扬州传来的噩耗,客舍里的林贝福彻底愣住了,他试图将他那肥嘟嘟的脸拧巴在一块,挤出一个笑容,大骂对方是胡说,是诅咒他们一家早日升天,然而,他的笑容却是比哭还要难看。

  “死了?”

  “死了?”

  “死了?”

  林贝福,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喃喃自语。

  他不想信,他压根儿就不想信,在没亲眼看到他阿耶阿娘的尸体前,他什么都不想相信。

  可……

  他比如今望着他时眼神古怪,试图安慰的乔焕生甚至于王辽,都更相信这一件事。

  扬州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他老子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说过,上有苏杭,下有扬州。

  可苏杭那是什么地方?

  姜朝王都!

  前南姜王感怀故主,迟迟不肯称帝,而现南姜王贪图享乐,政绩不进反退,却是没胆子称帝了。

  但即便如此,姜朝王都,亦可以称作京师。

  丰朝淮南道上的扬州,在林父的口中,居然敢与一朝京师相媲美,凭借的是什么?

  当然不仅仅在于商业上的发达,财富上的优势……

  更为关键的是,

  扬州——

  堪为江湖庙堂!

  昔年长江盟是当时江湖上首屈一指的势力,长江盟柳盟主,更是在江湖上一呼百应的存在。

  对了,他也是与徐宗望有着杀师之仇,后来还险些成了徐宗望岳父的那个男人。

  当初,六扇门的崛起,是在长江盟分崩离析后,而长江盟的溃亡,也是六扇门执江湖刑罚权柄的基石。

  两者间的因果关系,可谓千丝万缕,无怪乎辛隐王在见到徐宗望时,就说他口中的报仇只是为了踩长江盟上位,利益,才是他会在婚礼当天谋害柳盟主的根本原因。

  其实,这话从客观上来论,当真是不假的。

  由此亦可见,扬州的江湖盛世。

  林父身为扬州刺史,到了这个地界上,难得的维护住了朝廷的颜面,稳住了丰朝与江湖的平衡点,但哪一天又不是如履薄冰?

  这些,林父虽然没在林贝福面前一一点明,但林贝福自幼生长在扬州,耳濡目染的也不算少了。

  所以,他知道歌舞升平的表面下,扬州究竟是怎么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白天的扬州,是丰朝的扬州。

  夜晚的扬州,却是属于江湖的。

  那是一片厮杀的战场,有个坊卒在酒醉后便曾坦言,最多的一次,他与其他坊卒和武侯清理了他所呆的那座坊里十字街上近一百条尸体!

  一个坊居然能清理近一百条尸体,这是多么骇人的存在!

  因此,

  林父的死讯,纵使无比突兀,林贝福仍是信了。

  从听到的那一刻起,他就信了。

  在他的泪水还没从眼眶里涌出来的那一刻,他就信了。

  “林郎君,节哀顺变——”

  “林郎君,节哀——”

  如果说乔焕生的安慰,还有点人情味儿,那王辽的口不应心简直不能更明显了。

  让你前几日还嘚瑟?

  瞧瞧,你老子再开明,如今也没了。

  没了你老子,在我等身前,你特么就是头只会吃吃吃的肥猪!

  或许是王辽眼底的恶意太明显,也或许是乔焕生突发了次善心,主动把人叫离开了林贝福的房间。

  “丑奴,你会离开我吗?”

  出乎乔焕生和王辽的意料,独自呆在房间里的林贝福并没有恸哭出声,他很以一种十分难以解释的冷静,缓缓出声问道。

  在他的身后,站着一个人形猛兽。

  “郎君在城东救了某一命,某就是郎君一辈子的丑奴,不过,某身负两大仇,三年之内必报此二仇,届时,生死由天,未必还能回来做郎君的丑奴。”

  丑奴很少说话,但丑奴不会撒谎。

  林贝福心知这一点,他点了点头:

  “三年,够了……真的,够了。”

  没有人知道,林贝福十二岁的时候,他老子亲自带他换装去过扬州城里最乱的地方捡尸。

  是真真正正的捡,

  把捡到的尸体扔去城郊的乱葬岗,就可以在城门吏那领官府的补贴。

  一具尸体是十文钱,而一辆车可以载十来具尸体。

  那一晚,

  他搬尸体,他老子拉车,

  他们父子俩,足足赚了一吊半的钱!

  一吊钱,是一千文;

  一吊半,意味着他们足足运出城了一百多具尸体!

  扬州城的花红柳绿,他懂;

  扬州城的血腥和残酷,他更懂。

  他老子带他见识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原本的他,当然是有选择的,所以,他的身型越发富态,人也越发洒脱。

  但,今日之后的他——没有。

  “丑奴,你知道那是哪儿吗?”

  抬臂虚指着一个方向,林贝福脸上的脂肪堆在颤动,然而,这次,却不再使人觉得好笑、滑稽。

  “孔府,孔圣人子嗣的府邸。”

  被林贝福这突然的发问,问得有些措手不及的丑奴,怔了下,尽量放低了声音回答道。想了想,又补充了句:

  “也是现如今,长乐县侯的暂居处。”

  “不,那里是希望。那个人,是我,或许,还有你——的希望,是我们的希望!”

  林贝福掷地有声,肥成肉山的脸上,却已然泪流满面。

  哪有人在得知自己一家上下二百六十二口皆死,至亲皆亡后,还能够保持冷静呢?百镀一下“这是个假的唐朝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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