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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苟八九以及苟八九的故事小说


  你看这一章的题目——《“苟八九”以及“苟八九的故事”“小说:苟八九”》。

  这是什么意思?

  当章名只有一个名词的时候,这意味着我保证这一章的真实性——当然,必须承认,我不是神,因此无法保证它的绝对真实性;我只是尽量保证。

  当章名包含“故事”的时候,这说明,这是故事,全是我想象的,可能对,可能错,甚至故意错,因此——爷概不负责。

  当章名包含“小说”的时候,这说明,它连故事都不是,只是骗子写的小说。我可以负责地说:它他妈全是假的;信小说者,都是弱智;当然,它肯定会洗脑你;当然,你被洗脑了,就不是洗脑……

  因此,这一章就很有意思了。

  我本来想把它分成三章,然而它们如此混乱,让我完全没办法分开,只能一锅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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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人就是武人。他们脑子少,完全不走心。

  你看,那五个人说说笑笑,划拳、喝酒,一人搂着两个女人,嗯,除了张九霉,因为他搂着两个男人。

  唐无敌刚才还想杀了那四人,好露露脸,现在他们五个好得像亲兄弟。他们拍着胸脯说“苟富贵勿相忘”,甚至连“我当皇帝,你当宰相”的话都说出来。

  我看着他们,能看出,他说的是真话;如果他现在真是皇帝,那些人立即就是宰相。

  可惜,我已不知道“真假”的概念。或许就像赵真证说的那样,世上没有真假……等等,赵真证是真的吗?他难道不是我小说中的人物?不,他是真的……我见过他……好乱……

  ……

  苟八九高兴地看着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吃菜。

  他看着我,说:

  “我爹叫苟一一,是当年的江湖总管,当了好多年。

  我爹最崇拜就是你。

  他告诉我,你,是第一个要重新控制江湖的江湖总管,就像传说中的第一任总管。

  你知道江湖部的老大为什么叫‘总管’不叫‘部长’吗?因为……啊,我不能说。

  我接着说我爹。

  那天,爹听到消息,说当年的通缉犯从皇家监狱跑出来了。

  他是不信的,因为皇家监狱有一千米深,绝不可能有人跑出来。没人能从皇家监狱跑出来,嗯,除了神子,嗯,《江湖书》这样写。《江湖书》是《元老书》的一种,但自从第一任江湖总管被踢出元老会,人们就把它忘了。

  爹以为你就是第一任江湖总管转世,因为你从皇家监狱跑出来了啊。他跟着你从京畿到少林,少林到武当,从武当到南昌,从南昌到蒙古。

  嗯,最后死在了蒙古。

  他自杀的。

  死的时候,他非常失望,嗯,失望而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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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苟八九灌下一大杯葡萄酒,使劲咬着猪蹄,撕着猪蹄,再灌下一辈葡萄酒。

  歌姬们拿着香蕉、葡萄,剥开,说:“总管大人,吃这个呢。”

  苟八九说:“别烦我,我是太监。”

  现场瞬间安静了——错,是苟八九和他旁边的四个歌姬安静了,而那五个人和他们旁边的十几个歌姬却显得更加热闹。

  苟八九扔掉咬了几口的猪蹄,拿起另一个,使劲咬着,撕着,再灌下一辈葡萄酒。

  他继续说:“为了活命,我爹杀了苟一一。他当时只是江湖副总管,人望、武功都没他高,但不知道怎么了,他就杀了他,于是,他成了江湖总管。”

  他拿起一只剥好却掉在桌子的香蕉,一边吃,一边说:“其实,爹说错了,因为我在场,我都看见了。苟一一必须死,因为每一个父母都可以为了孩子而死。”

  他往嘴里塞着葡萄,舔着手指,说:“那时,他们只有一袋炒米,谁吃了谁就活,谁不吃,谁就死。爹让苟一一吃,但苟一一说:‘儿子啊,你是江湖副总管,你年轻、有为,我把江湖部交给你了!’说完,苟一一举起刀子,自刎而死。”

  我看着他,想着苟八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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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前,也就是共治帝国照定元年十二月底,江湖总管陈驹带着锦衣军、西凉军、辽西军、江湖军,一行号称数百万人,远征蒙古——就像最后那任 “真正的江湖总管”。他们的目标是第一邪教——侍死教。无名已经复生,陈驹必须消灭无名,否则天启就会来临,世界就会毁灭。

  苟八九跟着苟二二、苟一一远征蒙古。他们势在必得,他们信心百倍,他们激情澎湃,他们深信,他们会瞬间掐灭天启。

  然而无名果然不是等闲之辈,他不但可以上天入地、意念移物,甚至可以震摄人心。

  你必须承认,陈驹还是比不上当年的江湖总管。

  无名带着邪教军击败了陈驹。

  朝廷军一败涂地。

  那是在蒙古大戈壁,地上满是上一次天启的遗痕,连沙子都被末日之火烧成了玻璃。在无尽的玻璃地面中,是捕鱼海。那不是海,而是北山下的大湖。

  邪教军正在屠杀所有人,地上全是人们的尸体。那天,漫天的雪花掩盖了一切,漫天的冰凌冻住一切。

  江湖总管苟一一对江湖副总管苟二二说:“我们失败了。”

  苟二二说:“不会的,我们永远不会失败,因为我们是——江湖部。”

  苟一一说:“真正的江湖总管还没复生。”

  苟二二说:“你必须相信,真正的江湖总管会复生;因此,你必须相信,这就是真正的江湖总管。”

  苟一一拿出一袋炒米。他们只有一袋炒米,谁吃了谁就活;谁不吃,谁就死。

  苟一一说:“儿子啊,你是江湖副总管,你年轻、有为,我把江湖部交给你了!”

  说完,苟一一举起刀子,自刎而死。

  苟八九看着他爹苟二二,明白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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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八九打着饱嗝。他摸了摸肚子,继续吃另一个猪蹄。

  那些歌姬看了人们一眼,笑着,往苟八九身边凑。

  苟八九说:“离我远点啊,别脏了你的衣服。”

  他看着我,说:“女盟教是我们的克星,一定要离她们远点。”

  他继续大嚼猪蹄。

  我看着他,和他身边手足无措的女人们。

  我身边也围着一群女人。

  我现在很喜欢她们,简直要吃了她们。

  然而,假如几小时前,我看见漂亮的她们,就好像看见漂亮的汽车——只是喜欢,没有欲望。

  几个小时前,出门前,我特意吃了激素。于是,我就喜欢她们,摸着她们,想上她们。

  那么,什么是我这种行为的意义和目的?

  我回想着,可能是这样:

  我喜欢女人,而且是真喜欢。你看,我摸着她们,有了这么强烈的反应,而且想永久持续下去,永不停息。并不是我吃药了才喜欢女人,而是吃药前就喜欢女人。回想着去年、今年做过的每一次,每次都爽得要死。吃药前,就回想着这种爽感,那是最强烈的上瘾!

  然而这绝不是真正的原因。我喜欢她们,因为我“现在”喜欢她们;只要做过之后,你绝不会喜欢她们;等那时你回忆,你就会觉得 去年、今年做过的每一次,每次都不爽;你甚至觉得奇怪,为什么要做。你必须承认,记忆被篡改了;而且,反复、重复地篡改。

  当吃了药,你会觉得药不是你的“原因”;而且你会觉得,假如你不吃药,你就想吃药。

  当你不吃药,你会觉得药才是那种情况的“原因”;而且你会觉得,你不该吃药。

  ……

  那么,终极问题来了——什么是我吃药的“原因”——或者说“第一因”或者说“绝对因”?

  可能是这个原因:我觉得他们四个人都摸来摸去,我一个人不摸,别人会问, 哈,这人是不是太监?

  因此,这原因的本质就是:我不是我,我只是别人;我在乎别人的感受,是别人控制着我。

  ……

  软弱。

  堕落。

  虚伪。

  可耻。

  原罪。

  ……

  这就是我的想法。

  我看着喝酒吃肉的苟八九,就是这种想法。

  我想杀了他。

  两个原因:

  第一,他太聪明,才二十四,看透人心,震慑人心,恐怕也会像我当年当江湖总管那样,惹起腥风血雨。为了天下的和平与稳定,必须杀他。

  第二,我妒忌他。他如此坚定,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感觉。而我,就像一个妒忌年轻人的老年人。

  恐怕真正的原因还是第二个。

  ……

  苟八九似乎喝醉了。他打个喷嚏,居然把眼泪、鼻涕都打出来。

  歌姬拿出带着香味的手帕,给他擦着。

  他摸着手帕,摸着歌姬的手,眼神迷乱的看着她。

  我继续看着他脑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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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八九看着他爹苟三四。

  苟三四正对唐不败说:“你,即是,武林盟主、大唐驸马、唐门掌门、皇军将军——唐不败!”

  唐不败:“俺……不,我……俺,呃,我是中原马店县驴蛋乡粪坑村……”

  苟三四说:“如果你相信神,你不能说,哦,我相信神,但我不相信神会现身——因为这不符合逻辑。你不能说,我相信神会现身,但我不相信现身在我面前的就是神——因为这不符合逻辑。你不能说,我相信现身在我面前的是神,即使他没有神迹——因为这不符合逻辑。你不能说,现身在我面前的不是神,但我就相信他是神——因为这不符合逻辑。唯一的逻辑就是:你是神!你,是,神!”

  唐不败看着苟三四。

  苟三四说:“如果你不信神,你不能说,虽然不信神,但我相信正义、真理、规矩、规律,因为,没有神来告诉你,什么是正义、真理、规矩、规律!一切都是幻象!一切都是装逼!如果有人说,我是正义,我是真理,我是规矩,我是规律,我是你爹,我是历史……那么,杀了他们!把他们像老鼠一样溺死在粪坑里!他们自以为神!只要不是神,他们就是肉体凡胎,就会生老病死!杀光他们!地狱、天堂、轮回、报应?去他妈!什么都没!杀光他们!”

  唐不败看着苟三四。

  苟三四对唐不败说:“说,我,即是,武林盟主、大唐驸马、唐门掌门、皇军将军——唐不败!”

  唐不败说:“我,即是,武林盟主、大唐驸马、唐门掌门、皇军将军——唐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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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阿三、弥阿强、释迦无敌、张九霉、唐无敌跟一群歌姬抱在一起。

  唐无敌说:“啊,第一次,什么都不懂,这么快……你们有裤子换吗?”

  洪阿三说:“小弟啊,第一次都这样,以后就好了。”

  释迦无敌说:“没事,你还能多做一次呢。”

  张九霉说:“吃饱喝足去洗澡。”

  弥阿强说:“鸳鸯浴,不,好多鸳鸯浴。走!”

  一群人都走了。

  我对身边的歌姬说:“你们也走吧。”

  于是,就剩下我和苟八九。

  苟八九看着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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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我去郑县,见了洪阿特。

  洪阿特,平民教教主。我一直认为,洪阿特才是真正的平民教教主,而不是洪阿三。以前的教主叫洪承颜,我爹和他关系很好,常一起吃饭。洪阿三是洪承颜的侄子。按说洪承颜死了,教主职位应该从净衣派传给污衣派,但洪阿三买通朝廷,硬是自己当了教主。

  我对洪阿特说,只要扳倒洪阿三,你来长安,就当这事没发生。

  洪阿特没答应,但是客客气气把我送走了。

  二月,我去望京,见了李伟男。

  李伟男,无后教教主。事实上,我都不知道他是第几任教主。他们很可怜的。有些可怜之人能反抗,有些不能反抗;无后教属于后者。我看过他们的《无后书》,嗯,非常凄惨。

  我对他说,唐不败已经成了明不败,虽然皇帝不肯认错,但你们认错,还是能回归大唐。朝廷嘛,只要面子;只要有面子,里子吃亏没问题。

  李伟男说,他已经对大唐绝望,死也不回去。

  三月,我找人,在开封见了李大头。

  这李大头也不是原来的李大头。你知道的,邪教嘛,种子不死,思想不死,教主不死。我对他说,现在天下这么自由,你们还搞什么;再搞下去,活活把自由搞成不自由。

  李大头说,自由是悖论,他的自由就是别人的不自由,他早想通这一点了。他说,这届人类不行,必须要下一届;在下一届,自由就不是悖论。

  四月,我在襄阳找到了崔继财。

  你猜崔继财在干什么?他在买大唐皇家造船厂的军舰。

  我说,你这是在搞毛,为什么逆贼要买大唐的军舰;既然军舰已经到手,为什么还要付钱;你们是他妈商业邪教还是商业正教啊?为什么跟朝廷讲信用?

  他说,守信,是为了不守信;不守信,是为了守信。他告诉我,信用只能有一次机会。他心里明白,人类已经失信一次,那是人类的原罪。他早晚会消灭这一届人类。

  五月,我去西凉,找到了辛永仇。

  他,自称终极圣教——侍死教教主,却惶惶如丧家之犬,被大唐、大民、大明、大元、大夏五国追杀。大唐说他是邪教教主。大民不承认他是大明皇裔。大明说他害了大明。大夏说他背叛西域。大元说他害了蒙古。

  他说——哦,他还没说,就被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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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苟八九。

  他的脸色涌现出一万种表情。

  我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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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八九,哦,那时他叫——苟九九九八,户籍证上是苟9998。

  苟层逃出来。那时是大明鸿华三年,天下大乱,皇宫也乱,于是他杀了送尸的部员,逃出144层。

  部员问他:“你为什么……有点怪?”

  苟9998看着他,说:“你去过地狱,你就不是你了。”

  部员:“我看看你的标志!”

  苟9998掀开后背,露出他的标志——苟9998。

  部员:“你看!你他妈到底是谁?”

  苟9998说:“我不是谁?”

  部员:“你不是苟4574?”

  苟9998 说:“你再自己想看看!”

  部员定睛一看,果然是——苟4574!

  部员:“哦,没事了,每次去过144层的人都有些精神波动,而且这种波动会传染。很显然,我被传染了。”

  苟4574跟着部员,去了江湖部。江湖部在101层的一个小房间,里面挤着两百人。没人知道他们在里面干什么,因为他们只是按照《皇家律法》待在里面的。

  苟1398说:“我们是在皇宫混吃等死的,有本身的人都去大院的监狱部,还有皇宫外的江湖部。哈哈,我马上也要去了。”

  第二天,苟1398去了监狱部。

  监狱部部长:“为什么你和我的照片一点也不一样?”

  苟1398:“你问错话了。你该问,为什么你的照片和我一点也不一样?”

  部长:“我看看你的标志!”

  苟1398掀开后背,露出他的标志——苟1398。

  部长:“哦,肯定是照错了。”

  江湖部(也叫监狱部,因为这栋建筑物挂着无数个牌子)关押着无数人,有些人是武人。赵普民把他们活体解剖,提取他们的体素、脑素,进行各种研究。

  连邪恶的监狱部都觉得赵普民邪恶!他们说:“你杀了那么多人!”

  赵普民说:“没有‘人’。你们必须明白,一切都是不可持续的。此时的人并不是那时的人,他们的体质不同,因此大脑不同,记忆不同,思想不同,怎么会是同一个人?陈驹说过,一切概念都是幻觉,一切事物都是感觉,什么都不存在。”

  陈驹就是当年的江湖总管。哦,他是空降的,他并不是江湖部出身。

  他取代江湖总管后,江湖部掀起腥风血雨——哈哈,是“江湖部掀起腥风血雨”而不是“江湖掀起腥风血雨”——就像茶杯里的风暴。

  因为,江湖部想起了那个传说:传说,江湖总管消灭朝廷,建立了自己的王朝。

  苟1398杀了苟456!

  苟456杀了苟九九!

  苟九九杀了苟八九!

  苟八九让苟二二杀了苟一一!

  苟八九让苟二六杀了苟二二!

  苟八九让苟三四杀了苟二六!

  他证明,他就是天选之人!

  他深信,他就是天选之人!

  他会带着江湖,消灭朝廷,一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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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八九倒在桌子上,盘子、碟子、酒杯摔在地上,地上满是玻璃、碎瓷、酒水、果皮。

  哈,邪恶、野心的江湖总管!

  我看着他的想法——但是,这是真的吗?

  我回想着他的话——但是,这是真的吗?

  我回忆着我的事。

  小时候,我听到小伙伴说:“我早上来找你。”我会早早等着他,可以等到晚上。

  ——但我知道了,话不一定是真的,虽然他们认为当时他们的话是真的。

  长大点,我基本上能看透人们的想法——但也不一定。我看到一个人的脑子里想:“我早上来找你。” 我早早等着他,继续等到晚上。第二天,我看他的脑袋——他已经把他的想法、记忆全忘了。

  我知道了,想法也不一定是真的,虽然他们认为当时他们的想法是真的。

  ……

  那么,苟八九的故事是“事实”、“记忆”、“故事”,还是“小说”?

  我摸着下巴,思考着。

  哲学上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很好,我们检验下吧。

  如果他说的话是真的,那么他后背上必然是——“苟八九”三个字。这些字是内务府刺上的字,一生都不会掉。

  我掀开苟八九的后背——“苟9998”!

  妈的!

  这是怎么回事?

  哦,我明白了。这个“欧阳震江”被困在144层后,被人刺上了“苟9998”。以后他每变换一个身份,其实不用再刺字,而是用自己的能力,让别人把“苟9998”看成他想让他看的字!

  好厉害的人!

  好恐怖的意志!

  好恐怖的威力!

  他通过改变他人的大脑,改变了他人的世界!

  ……

  此时,门口的禁军、歌姬、小二都惊呆了。

  我:“没事,我只是看看而已。”

  我看见了每一个人脑子里的想法:“张名果然喜欢男人,哦不,喜欢太监!”

  我:“你们……别他妈乱想!我怎么会喜欢太监?我喜欢……女人。”

  他们每个人都说:“是啊,是啊,巡抚大人肯定喜欢女人。”

  他们每个人都想:“好他妈虚伪的朝廷大官!是不是朝廷都净这种变态。”

  我叹气一声,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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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八九被冷风吹醒了。

  他:“妈的,谁脱了我衣服?”

  我:“不是我。”

  他看着我。

  我镇定而纯洁。我就有这种本领,我能把自己骗了!你想看透我的脑子?下辈子吧!

  他:“哦,不是你,你一直在喝酒。”

  他一边穿衣服,一边说:“这纹身,花了我一百两银子,找最好的纹身师纹的。龙体是不可消失的,但颜色可以变。”

  他想:“哈哈,以后哪个帝国一统天下,我就把颜色变成哪个颜色。哈哈,我这么聪明。”

  我说:“什么意思?什么龙?什么颜色?”

  苟八九:“作为江湖总管,就算武功不高,气势一定要足。我一脱衣服,人们就说,好威武的红龙,一看就算混江湖的!”

  我:“什么红龙?”

  苟八九指着胸前:“大唐五爪红龙!哦,有点褪色,不过没关系,气势还是很足。”

  我看着他洁白的胸,连个汗毛都没。我:“你在说什么?什么红龙?”

  他指着胸:“龙有点大,我花了两天纹完,流了一身血,差点死了。不过为了江湖总管的气势,这些小血是值得的!”

  我:“你他妈在说什么?什么红龙?你精神分裂啊?”

  苟八九:“你……开玩笑?”

  我:“什么意思?”

  他一个个指着:“这是五彩祥云,这是启明星,真是南极星,这是南十字星,这是月亮,这是龙的胡须,这是龙的右爪子……”

  我看着他洁白的前胸后背,上面只有一个汉字“苟”,还有四个阿拉伯数字“9”“9”“9”“8”,大喊:“你他妈在说什么?”

  此时,很多人都进来。

  小李子:“头,怎么了?”

  我指着苟八九,问小李子:“他身上纹得什么字?”

  小李子上前,仔细看着:“看不清啊。”

  我大怒:“这么清晰的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你都看不清?你小学怎么上学的?”

  小李子:“好抽象啊。你怎么看出来有字的?”

  我指着“苟9998”,说:“这里!你眼瞎了?”

  小李子:“这不是龙尾巴嘛?”

  我大怒:“你真瞎啦?”

  小李子看着我:“你……”

  我对几十个围观的人说:“你们说,是什么?”

  有人说:“这不是我大唐国旗吗?五爪红龙啊。”

  我大怒:“你眼睛瞎啦!”

  慢慢的,有人说:“怎么是龙?我看,是蟒。”

  我指着苟八九的后背,说:“苟九九九八,你们都他妈不识字吗?”

  人们都点着头,说:“嗯,果然是苟九九九八。看了半天,终于看出来。”

  人们围观苟八九,评论着。

  我看着人们。

  有人想:“妈的,你有禁军就了不起啊?中原巡抚了不起啊?”

  有人想:“江湖总管真可怜,被人家这么玩。”

  有人想:“我们被耍了,看热闹都被耍。”

  有人想:“嗯,果然是抽象的苟九九九八。大人果然聪明,能从这么密密麻麻的五爪红龙中看出这五个汉字,可见大人的聪明。哎,我就不行,怪不得当不上巡抚。”

  ……

  怎么回事?难道这群混蛋一起耍我?不对啊,我看他们是真心这么想的。

  人们都举起大拇指:“嗯,果然是‘苟九九九八’!”

  苟八九看着我。

  我看着他。

  但他的脑子一片混乱,我再也看不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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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洪阿三、释迦无敌、张九霉、弥阿强、唐无敌回来了。

  唐无敌高兴地说:“我一小时做了十次!我厉害不!”

  洪阿三:“好,好,你厉害。别说了!啊。为什么你们这么多人围观一个……呃,江湖总管?”

  我指着苟八九,问:“他身上的纹身是什么?”

  洪阿三:“大唐国旗。”

  我:“你再仔细看看!”

  洪阿三:“掉色的大唐国旗。”

  我大怒:“再看看!”

  释迦无敌:“老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谁敢是个不字,我打死他!”

  张九霉:“不就是红龙嘛?”

  弥阿强:“纹这么多,疼不?你想让我纹,还纹不了呢,我全是都是自主反射。”

  唐无敌:“好漂亮!我也要纹!我全身都纹,大腿上也纹!”

  我摸着下巴——妈的,难道——真是红龙旗?

  此时,一堆看热闹的记者也来了。

  我指着一个记者:“你过来看,他身上是什么?”

  记者说:“大人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我:“妈的,那要你何用?”

  记者:“我们是钦定记者。朝廷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他指着另一个记者:“他是民间记者。朝廷说是什么,就不是什么。”

  他指着另一个记者:“他是外国记者,他跑得快。”

  我:“你们谁拿的是快照相机?给他照相,我要看。”

  一个记者过来,给苟八九照相。

  一分钟后,他取出了相机。

  哈哈!果然是“苟9998”!

  我指着照片,问人们:“你看,这是什么纹身?”

  大部分人说:“龙纹身嘛。”

  也有少部分人说:“苟九九九八。”他们微笑着,仿佛在下一盘大棋。

  我自己看着照片——上面本来就是“苟9998”啊!

  此时,大批禁军从四楼上来——张强生又回来了!

  他路过的时候,看着一群人看着苟八九,大怒:“你们在干什么!自己玩就行了,还敢照相!成何体统!堕落!”

  我:“张强生,过来下。”

  他过来了:“干什么?”

  我:“你看看,他身上是什么纹身?”

  张强生:“龙纹身,嗯,五爪金龙,我大唐国旗,嗯,很忠义,嗯,妈的,红色是可褪色的!”

  他怒瞪苟八九:“你要造反?都找好退路了?”

  苟八九下跪:“大人!不敢!”

  张强生指着苟八九:“你被撤了。”

  苟八九大喊:“总管大人,我冤枉啊!纹颜色太疼,我才涂上的!”

  张强生转身要走。

  我:“等等。”

  张强生:“干什么?”

  我比划着、指着苟八九:“你看到的是全身的龙纹身,还是一个汉字加四个阿拉伯数字?喏,这里,这里。”

  张强生看看人们,看看我,看看苟八九,对我竖起中指,说:“你又他妈玩‘指鹿为马’的把戏!我告诉你,少跟我玩。”

  说完,他走了。

  人们都看着我。

  我大喊:“今天喝醉了!好了,我不玩了!好了,都闪了!”

  人们走了。

  走的时候,一个人的脑子里就有一万种想法!

  头痛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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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关上了门。

  关门的时候,门口的小二心想:“好变态的中原巡抚!好可怜的江湖总管!巡抚居然喜欢上总管!哎,有权就是好。等我有权了,我也天天这样干!——但是,我不能让别人知道。但是,我既然这么有权,别人知道了又怎样?我可以指鹿为马啊!就像巡抚大人!嗯,好威风的、好伟大、好聪明的巡抚大人!我的偶像!”

  我看着苟八九。

  苟八九看着我。

  他的脑子里有一万种想法。开始,他企图在气势上压倒我。但他怎么能压倒我?他有的只是没有事实支撑的信仰,而我呢?我从小聪明绝顶,长大后中了举人,当官后毁灭了赵家庄,毁灭了永和乡,毁灭了洛北县,毁灭了中原省,毁灭了大明、大清、共治,毁灭了江湖,扶植了大唐,我监视着天下的一切。我是事实是他的一万倍,我的信仰是他的一亿倍!

  我看着他。

  使劲看着他。

  他低着头。

  我看着他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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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八九看着世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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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我是苟八九?

  错了。

  我没有名字。

  因为,你们无法理解我。

  因为,我无法被人理解。

  我的感觉是你们的一亿倍。

  你们凡人,只有五个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

  武人,可以控制:动觉、体觉、内觉。

  超人,可以控制:脑觉。

  同一种感觉,我们比你们强一亿倍。比如视觉,你以为视觉只是五百五十五纳米的可见光?超人可以感觉到一皮米的伽马射线到几千米的无线电波。你们在我们看来,只是盲人!

  我们的体力是你们的一亿倍,因为,物质的极限就是我们的极限。我们废除一切不必要的器官、基因,我们控制我们自身!

  我们的智力是你们的一亿倍,因为,我们就是智力的本身。

  我们超越了概念,因为我们就是概念本身!

  我,就是,无名。

  第一任江湖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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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八九起身,看着人们,仿佛太阳照射地球。

  他一脚踢死邪恶的张名!

  他一拳挥出,花魁之首倒塌。

  玫瑰跪在他的脚下,要做他的女人。

  皇帝匍匐着,要禅让与他。

  圣女跪地,把神意给他。

  他建立自己的帝国,永享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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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苟八九。

  我看着他胸前的龙纹身。嗯,果然是五爪红龙,龙头龙身龙爪隐隐现于五彩祥云中,还有太阳、月亮、火星、金星、启明星、真是南极星、南十字星……

  不过,颜色有些褪色。

  苟八九还在低头想着——或许是想着,或许是没想,或许是睡着,或许是怎么着……

  我走了。

  我的头好疼!

  突然,我想到《圣书》上的话:结论先于证明,感官先于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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