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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恶魔


  ……

  “疯子,我拿到了,赶紧撤!”墙头上,方言晨急切的呼喊着沈枫。

  沈枫正面再度斩断一只丧尸的脖子,身体向右一侧,左手的匕首准确的插进扑来的另一只丧尸的眼睛中,然后猛地用力一搅,那只丧尸的脑组织立即变成了一团浆糊。

  就在丧尸倒地的瞬间,沈枫一脚踩在那只丧尸的肩头,猛地使劲一蹬,借着那股力量跃上围墙。

  紧张的心情慢慢松懈,强烈的脱力感立是包围上他,沈枫不由得脚上一软,摔下墙头,倒在了院儿里。

  短短十分钟,沈枫保守估计也斩杀了约三十多只的丧尸,身体已然到了目前的极限,体力严重透支,甚至连抬手臂都觉得困难无比。

  方言晨赶忙上前,扶起脸色苍白的沈枫,往别墅走去。

  ……

  待休息好之后,沈枫打开装有进化液的箱子,丝丝冷气立是冒了出来。这箱子有制冷系统,可以保持0c左右的低温,而它的能源则是靠一块聚合电池。不论是战术手电还是其他一些简单的电子设备,都是通用的电池,所以沈枫准备了很多。

  沈枫然后又从地上捡起王明康的头颅,把他摆放在桌子上,在取出一支进化液,用针头对着王明康太阳穴的位置扎去,将整支进化液全部推进王明康大脑中。紧接着,他又取出另外一支进化液也注射了进去。

  然后沈枫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约两三分钟后。

  瞪!

  王明康紧闭的眼睛陡然睁开,不过黑洞洞的眼球中没有一丝神志和生机,混沌而麻木。

  看到这般情形,沈枫立马站起,握着军刀把王明康的脑袋开了瓢,然后取出大脑和小脑等脑组织,整个过程如庖丁解牛般熟练。

  沈枫把取出来的脑组织小心翼翼的放入盛装有营养液的容器中,然后在密封好,放回低温箱中。就这样,一个简易版的赶尸器就制作完成了。

  在丧尸群中,低阶丧尸会完全听从高阶丧尸的指挥,且天生本能的畏惧更高一级的丧尸,这和它们有没有智慧没有直接关系。

  特别是达到s级以上的统领级丧尸,每一个都能指挥成千上万的低阶丧尸为之战斗,形成恐怖的“尸潮”,对人类来说,这无疑是灾难级别的。

  丧尸区分敌我和上级依靠特殊的电磁波,因为王明康特殊能力的原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算丧尸,不过确实一个变种。

  进化的出路繁复万千,一切都充满了未知和可能。

  沈枫用进化液激发王明康的脑细胞,让他能不停释放出类似于高阶丧尸的电磁波,形成威压,使得低阶的丧尸不敢靠近他们。

  有了这赶尸器,沈枫也就不用在感受车、震了。他驾车从沪海市开到百垭镇,一路上都像是坐在了碰碰车上。尽管沈枫两人体质强大,不受影响,但车却坚持不住了,估计照这样下去,还没开到三分之一,钢筋铁骨的车体就得散架。

  但其实,沈枫做的这个赶尸器很粗糙,功率也不大,在五米范围内才有效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尸群中出现a级、s级及以上的丧尸,沈枫的赶尸器就失去作用了。不过,目前刚好够用了。

  黑色的手提箱并没有多大变化,王明康大脑释放的电磁波只会对丧尸产生影响,如果不是同种能力的进化者也感受不到其中的奥秘。

  沈枫提着手提箱来到院墙边,不过墙后面的丧尸却没有移动的意思。倒不是赶尸器不起作用,而是由于胡同狭窄,赶尸器功率又不能完全覆盖尸群,丧尸都被挤住了,想往后退都没用。

  沈枫站在墙头,看着下面还又至少一百只左右的丧尸,心里默默盘算着火烧丧尸的计划。

  沈枫一开始就准备了将近百升汽油,在加上他从加油站收集来的,现在他共有200多升。

  “疯子接着。”墙下,方言晨说着,将一桶汽油扔了上来。

  沈枫稳稳抓住50升的油桶,拧开盖子,向下面尸群泼了下去。

  一两分钟的功夫,四桶汽油全部被倾倒在胡同里。沈枫在进入胡同时就发现,这是一条稍微有10°左右坡度的胡同,他进胡同的口稍低些,而别墅所在的地方处于高位置,汽油也就顺着路面往外流。

  沈枫点燃一段浸泡过汽油的布料,随手甩进尸群中,转身跳回院内。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

  轰!

  火光乍起,熊熊的火舌舔。舐着丧尸的身体,然后将其吞没,并不停的向远处蔓延。噼里啪啦的燃烧声效盖过了丧尸的咆哮,呛鼻的焦糊味将整个别墅都包裹了进去。

  哔哔啵啵……

  火势渐渐减弱,传出不规则的爆鸣。沈枫跳上墙头,烈焰洗刷过的土地,黑色的烟尘缭绕,丧尸已然绝大部分葬身火海,留下一地几厘米厚的丧尸骨灰,两边的围墙墙壁也是被烤的龟裂。

  在越野车旁还有几只幸免于难的丧尸,方言晨二话没说,冲上去便解决掉它们。

  ……

  越野车轰鸣而起,由于胡同狭窄,不方便调转车头,沈枫也就干脆倒着开。

  在胡同口的位置,还有着一些身上附着着火焰还没被烧化的丧尸。就在沈枫的车距离它们还有五米距离左右,原本扑过来的身子却是停顿了下来,愣在原地有些迷茫,不过下一秒,它们就飞了起来。

  拐进大路,沈枫将一辆挡他路的摩托撞开,在旁边却没有发现摩托车手变异成的丧尸。

  沈枫瞄了一眼前方不远十米的马路牙子,只见那摩托车手正躺在那里,穿着马丁靴,套着皮裤、皮夹克,脑袋直直的怼在马路台阶的棱角上,天灵盖扎出个窟窿,留下一滩混合脑浆的血液。

  骑车不戴安全帽,连变丧尸的机会都没有!

  街道上除了丧尸,完全没有其他生命的影子,甚至连流浪猫狗都没有活动的迹象,一派荒凉肃杀之景,末世已经完全降临,人类就畏畏缩缩的躲在阴暗的角落,苟延残喘的生活着。

  有了赶尸器的帮助,沈枫开车省心多了,在宽阔的路面上,那些不超过百位数的丧尸在接近沈枫时,在也不像之前那般疯狂,它们会停下来,等它们脱离赶尸器的影响,再去抓沈枫时,沈枫他们早已经溜走了。

  驶出百垭镇,越野车在公路上平稳的行驶着,道路两边是一块块满载庄稼的农田,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丧尸的身影在田间地头。

  ……

  此时,天已大亮,沈枫眯缝着眼,看向刚露出半个头的太阳,动动手指,关掉了车头大灯。他和方言晨昨夜轮流开车,方言晨前半夜,他后半夜,经过一夜的赶路,他们已经进入了苏山市。

  巨大的红色横幅悬挂在空中,书写着“欢迎进入苏山市”的字样,沈枫只是抬头随意撇了一眼,便又继续开车。

  沈枫昨夜一夜未眠,但他的精神却依旧神采奕奕。进化后的身体,只需要静坐都够快速恢复过来。

  脑海中,一道模糊的身影渐渐浮现出来,这也就是他一夜未眠的原因:随着沈枫脑海中某些记忆变的清晰,那记忆主人的大概样子,沈枫依稀能感受得到:

  他有着比现在沈枫还高大的体型,全身肌肉贲起,额头上是一对弯曲如牛角般的凸出。在他的身后,还生长着类似于蝙蝠那样的蝠翼,振翅轻挥卷起阵阵风压。

  恶魔!

  眼前的生物,恐怕也只有这个词汇才能形容,邪恶、毁灭的象征,同时也是拥有强大实力的生物。

  或许在和平时代,恶魔会被人唾弃,但在末世,力量才是立身之本,恶魔又会成为了人们追崇的对象,所以哪怕沈枫也会变成那样,他也不会在意。

  在未来,还有无数死亡和危险席卷而来,为了能在末世更好的生存下去,变成什么又有什么关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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