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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曾吃过虫,也曾吞过蛇


  大概在王兴祖5岁左右的时候,祖父王成生得了哮喘病,估计是其实肺病。

  每次干农活王成生都气喘吁吁,撕心裂肺的咳嗽着。

  因为家里没有钱去看病,王成生舍不得住院,看了一次发现医生开的药有效果,他就自己去药店买药回来服用。

  王兴祖记得,有一种药叫咳特灵,一种红白交加的胶囊。

  为了抚养王兴祖兄弟,招顾王大海,王成生夫妇带着小儿子,早出晚归,忙里忙外。

  那时家家户户都会有一两头大水牛,是用于耕田的。

  当时没有机械,一个犁头套在手工制作的木犁上,加上探索挂在牛身上,这样就可以耕田了。

  这不仅是一项技术活儿,更是一件吃力的事。

  一直咳嗽的王成生,宛若抽风机咔咔咔地咳嗽着。

  他赤脚走在田里,一手握着犁,一手拉着牛,嘴里不时发出吼吼的训斥声,水牛乖巧地转弯,停止……

  那时候,王兴祖清楚的记得王成生,从田里的这一头到那头,一路咳着。

  每一次到尽头,他就停下来休息,喘着气息休息一会儿。

  家里起码有七亩的田,王成生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犁田,耙田,一切都忙完。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只晓得,那真的是在用命去拼。

  上苍从来都不会厚待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付出了一切,收获的永远都是一腔失望。

  那时的稻谷产量十分低,杂草多,害虫层出不穷,地里十分多稗;好不容易等到稻谷成熟了,一大群的鸟儿,叽叽喳喳低跑到田里开始糟蹋粮食。

  那个年代没有除草剂,农药种类也没有现在那么齐全,一年两季的稻谷其实刚刚够一家人吃。

  还有养了几只鸡,一头猪,一只猫。

  可是那时候还要缴纳很多公粮,于是每年几乎都不够吃。

  王兴祖记得十分清楚,许多时候家里拖着不见缴纳公粮,然后被人家上门追缴。

  记得最清楚,后面姓温的大人物上来了,他家还欠着公粮;那个大人物出台惠农政策,免除缴纳公粮,之后就没有人来催缴纳公粮了。

  又一年家里粮食收入不好,完全不够一家人吃,每天只能吃粥,可是最后也没有熬到新稻谷收割的夏天。

  于是王成生让自己的小儿子厚着脸皮去街粮食。

  亲戚早已经散了,大家根本不愿意借。

  而且那个年代,每个人都不容易,在那个小镇上,几乎家家户户都在温饱线上挣扎着。

  末了,万般无奈之下,王健去找自己的几个舅舅借粮食。

  王彩云是大姐,她还有三个弟弟;那时她还没有出嫁,几乎以一己之力抚养带大了自己的几个弟弟。

  王健的几个舅舅听到了他的来意,自然不会意思拒绝。

  后面好像共借了六个蛇皮袋的稻谷,记得最多的一个直接借了一袋;其他的都是大家凑齐来的。

  那时村里会有几趟破烂的卧铺车来回。

  当王健拉着几袋稻谷回去,从路口看着售票员和王健把稻谷从车上放下来。

  王兴祖兴奋地欢呼雀跃,那些拉下脸皮低声下气求人得来的稻谷,在那一刻成为了永恒,永远铭记在了王兴祖记忆里。

  很久之后,他奶奶王彩云时常对他说,等有粮食了记得还给舅老爷……

  后来,直到王彩云去世了,他都没有看到把稻谷还回去。

  虽然后来的杂交水稻产量大增,种一季稻谷都可以吃好一年多了。

  可是,那一份情,终究还是承着了。

  ******

  那时候,因为饥饿,王兴祖什么都吃过。

  当时的山上,或者屋檐会时常出现野生黑蜂。

  王兴祖最兴奋的事情莫过于去捅蜂窝了,许多时候都被蜜追得嚎啕大哭,咬得鼻青脸肿。

  可是只要把黑蜂赶走,就可以得到里面的蜂蛹;那是一种极品美味,直接就可以吧唧吧唧的生吃。

  放进家里的茶油炸一遍,金黄金黄,香气扑鼻,让人垂涎三尺。

  还有竹笋里,葛麻藤里也有一种和蜂蛹十分相似的小白虫。

  竹笋出了,王兴祖最喜欢和弟弟去抓虫子回来去;屋前屋后,到处都长着葛麻藤,一般长了虫子的藤局部会膨胀。

  王兴祖会和弟弟拿着一把破柴刀割破藤蔓,把里面即将成虫的白色虫蛹掏出来。

  回去油炸,那滋味和蜂蛹一模一样,好吃极了。

  许多时候家里没有菜,也吃不上饭,就会用盐油搅拌在一起;当找到蜂蛹虫蛹吃的时候,无异是最幸福的事情。

  夏天的时候,乡下会有许多蛇类出没,其中最多的就是四脚蛇。

  周身腹部金黄色,背部褐色,尾巴十分容易断。

  记得当时有小伙伴捉到四脚蛇,直接从家里带点盐巴,把四脚蛇切了,扒皮,抹上盐巴,烤熟了直接吃。

  我想肯定很腥吧,只是当时却觉得是人间美味。

  自那一次之后,王兴祖就和弟弟整天晃悠在田里,乡间的小路上,专门捉四脚蛇。

  捉了之后带回家里,王彩云会帮他弄干净,剁成一小块,加油加盐煮熟。

  记得那一块块肉十分像蛇肉,汤汁泛着黄色,漂浮着几抹油滴。

  在当时觉得,那肉味十分鲜美,吃了可以饱好多天。

  还有一次,家里插田。

  在引水灌田的尽头,是一个三尺大小的小水潭,那是一处地下泉。

  水一直从地下咕噜咕噜的冒出来,清澈见底。

  小孩子都十分好奇,而且喜欢玩水,王兴祖就带着弟弟在那小水潭里蹦来蹦去。

  后来觉得泉水十分好玩,于是两人就一直扣啊扣,把好几个泉眼都掏开了。

  一只成人拇指的大小的螃蟹爬了出来,让王兴祖兴奋地嗷嗷大叫。

  更加卖力的去挖泉眼,后来有一个泉眼越挖越大,一只庞然大物在里面蹲着,吓得他赶紧跑去找王成生他们。

  挖开泉眼之后,赫然是一只七八两重的田鸡。

  王成生抓回家之后,直接宰了煮来吃,全家人都觉得吃了一顿大餐,像是过节似的。

  那种兴奋,满足,许多年过去了,王兴祖依然记忆尤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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