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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入屠苏


  作为一只鸟,我的归宿永远都是天空,我飞遍中国的大江南北,甚至身越重洋,我的一生都是用来飞行的,所以并不知道什么叫疲惫,我无法休息,只因我无法停下,所以只能孜孜不倦。

  传说里总说我们可以在风里休息,我想问,怎么休?我们的所有同类都是不眠不休的。和人类一样,我们一生都在奔波寻找,却从一开始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找什么?临死前,还要感叹一番时光短暂。

  距今已有八百年零三天,那天我刚飞到涂山巅,特别不舒服,我的翅膀再也不听我使唤,眼睛也是从未有的酸涩,后来我才知道那就是疲倦。我想我是大限已到,我也该进行那一生唯一的一次着陆了。

  我见过同类的死亡,他们和我一样,翅膀越来越无力,然后加速坠落,先是摔个粉身碎骨,再被惯力搓出十几米,肚皮下雪白的羽毛霎时间被血渍妆点,这就是没有脚的下场。

  我有一点害怕,也有点自嘲。鸟的归宿是天空,可埋葬它们的却是土地。可是没有办法,归宿是归宿,命运是命运,命运是拿来接受的。

  我打算闭上眼睛接受这一切,我本以为自己会死得暴烈,却不想落入了软软温温的掌心。我睁开眼,惊异自己是否已入天堂,却对上了一双如画眉目,我只能看到他的眉目。

  他那样柔柔软软地抚摸着我,眼里亮晶晶的,好看极了。忽然,他对我吹了一口气,我便昏睡过去。

  我以为那是死前的必经之路,我以为当时我是死得彻底了。没想到,我还能再醒来。

  再醒,便又看见了他,轻轻地落座于我身旁,雪白的长袍外披着一层艳红的薄纱,看起来多情极了。他对着我浅笑,礼貌又爱怜地笑。

  我从前的视角,都是居高临下,一脸众山小的。而方才,坠落时才发现自己如此渺小,竟如同人类掌心般大小,我甚至看不全一个人的面貌。可此时,我竟然拥有了一种奇特的视线,我看得清他的全貌,甚至认得出颜色,难道这也是一种死前的馈赠?

  当然不是,因为我并没有死,也很难再死。

  他缓缓伸手,握住了我的左手。等等!我的手?我一头雾水地惊喜着,我举起右手,反复端详,卖弄。再顺着视线往下看,脚!我有了脚!我拥有了人类的肉身,两条腿,十根脚趾,一点儿都不觉得冗余,连同着十个脚趾甲,我都热爱着。

  从那一刻,我便注定和其他的同类不同。我起身,想站起来,却是一个踉跄地摔倒,他没有上前扶我,他的目光像在看一个孩子一般,叮嘱我小心点。

  我这才回头想起来,我得答谢他。可是怎么答谢呢?一只鸟该怎么答谢一个神呢?我只能五体投地。我爬得展展的,趴在他脚边。

  他倒有点不自在了,双脚往后蹭了几寸,把我扶起来。修长指节轻轻一挥,一只铜镜便落于手掌。他帮我支着镜子,我看见了一个人,一个女人,红衣女人,长发飘飘,她长得不是很惊艳,但却有一点灵巧可爱的气质,一切都很好,只是她太没个性了。我眼睛往左转,她也跟着往左转,我动动嘴巴她也跟着动,好生没劲,我把脸别过去,不愿意再和她玩,她也把脸别过去,不愿意和我玩了。

  霎时间,我明白了什么!

  那女人,那女人就是我啊!果然,我还是不太适应以人的形态度日,蠢极了。而他呢?早就被我的蠢态逗得合不拢嘴。那时,我想,他一定帮助过很多生灵,把他们渡化成人,以看他们的蠢态为乐。管他呢,我也快乐!

  他收了铜镜,先开了口,“我是何以悲,你的主人。”

  我皱着眉,有些负气。听到主人这个词我失望极了,自由的生灵给人家当宠物,这是耻辱!我并非像阿猫阿狗那样生来就是宠物,也不愿意被谁驯服。就因为他帮助了我,我就得当他的宠物?我不服气,自然也不想屈膝。

  他似是看出了什么,哈哈大笑,前俯后仰,夸张极了,然后又摸摸我的头,“我是何以悲,我们萍水相逢,你想叫什么?”

  他总是以逗我为乐,不过这次我算满意了。他问我想叫什么,我怎么会知道,我就是一只鸟,没名字很久了,还是得请他给我取一个。不过,我有点担心他取名的技术,你看看他自己,以悲字入名,分量太重,我生怕他也给我取一个我担不起的名字。

  他见我眼睛提溜地转着就是不说话,便问:“怎么了?哑巴了?”

  你才哑巴呢,一只鸟,怎么说话啊!我说了你还未必能听得懂呢。我总是忘记自己作为人的身份。

  他重重拍了我一下,我不禁哎呀一声。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我不是哑巴,我是可以说话的!

  “我,我没有名字!你给我取一个可好?”我说得很慢,我想听清自己的声音,然后好好欣赏。

  此话正中他下怀,何以悲早就笑意藏不住了,我怀疑他可能还有以给别人取名为乐的怪癖。

  他为我取名为良人。说实话,我不是很中意这个名字,这更像一个称呼,不像名字。后来我才知道,他取名并非信口雌黄,而是希望我可以变成一个好人,生性善良,同时也时时提醒着我,自己不仅仅是一只鸟,还有一个人的身份。

  他待我如兄如父,他从走路开始教我,然后是法术,他总是孜孜不倦,不厌其烦,我总是偷奸耍滑,嬉皮笑脸。但作为妖精,尤其是被渡化的妖精,学什么都比别人快,这是值得炫耀的。

  我就那样和他如影随形,那么不知尊卑地一口一个以悲叫着,直到有一天,他让我唤他哥哥,我便一直唤到如今。从前,我以为我是喜欢他的,现在想想我是爱他,但却不同于男欢女爱,那种感觉是说不明白的,除非你也有一个自己深爱但却从来不想要得到的人。

  我喜欢叫他哥哥,就好像自己真的有了亲哥哥,和人间的女子一般无二。有时我自嘲,攀亲戚是人类最乐此不疲的事情,我竟也不幸沾染。还以为自己有了人的习惯就真的成了人。

  再后来,我法术精进了一些,便自己变换装束,他穿什么,我就穿个一模一样的跟在他后面。他为此非常苦恼,而我却乐在其中。我喜欢学他,就像鹦鹉学舌,旁人是无法明白其中乐趣的,是的,有的乐趣就是不能分享的,没法分享,怎么分享?独乐乐就是独乐乐。

  在他眼里,我一定是个不长进的顽劣小妖,可是却独占着他的过分宠爱。有的时候,我甚至会被自己的调皮折服,不知道有没有那么一二刻,他后悔把我捡回来。如果让我知道他后悔过,那我便趾高气昂地离开,但我从未离开,我想你应该知道了吧。

  我对他几乎是寸步不离,极尽讨好,但特别的是,他仿佛也喜欢讨好我,他喜欢给我讲人间的故事,神仙的故事,妖精的故事。他似乎经历过很多事情,甚至是劫难,可他的眉眼里从来没留下任何岁月的遗创,他的指间也从来不沾染任何艳俗不洁的颜色。

  每年总有那么几天,他是不在的,把我一个人丢在涂山巅,百无聊赖。他扬言自己要去天上开会,可他大概是天上最闲的仙君。忘了告诉你,他是四季仙官。没听说过吧?我也从未听说,这春夏秋冬都有各天神掌管,他也不过是个挂名掌柜,是天庭最大的闲人。可闲人也有闲人的好处,他若非是闲人,也不会把我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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