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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乌衣巷


  “大……先生?你怎么来了?”金勇的脸上展现出来了无比的惊喜,看到唐一明身穿一件长袍,倒是和儒生们产不多,有模有样的,便大叫了起来。

  “呵呵,你忘记了,我说过,我回来看你的,少则一两月,多则三四月,现在已经过了三个多月了,我不是来了吗?”唐一明笑着说道。

  金勇欢喜地走到了唐一明的身边,一把拉住了唐一明的手,径直朝楼上走去,并且大声冲店里的伙计喊道:“好酒好菜都端上来,我要宴请贵客!”

  酒楼中刚才的杂乱已经没有了,紧张的气氛也不在了,所有的人都成了旁观者,见证者两个老友的重逢。

  金勇看了孙虎一眼,便笑着说道:“小虎,你也来了,走一起上楼!”

  孙虎笑了笑,便跟了过去。

  金勇刚踏出一只脚,踩在了木制的楼梯上,忽然觉得脚踝那里被一只手拉住了,他回头一看,竟然是那个叫魏举的人拉住了他的腿。

  “金先生,吃酒这么好的事情,你都不叫我吗?”魏举眼睛里充满了期待,缓缓地说道。

  金勇呵呵一笑:“好,上楼来,今天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我管饱!”

  魏举眼睛一眯,大眼便弯成了一弯新月,松开了金勇的脚踝,稍微整理了一下他身上的那件破旧的长袍,便跟在了金勇、唐一明、孙虎三人的后面上了楼。

  酒楼的一楼是大厅,二楼是包间,三楼则是贵宾席了。金勇带着唐一明等人上了三楼,随便推开了一间房间,里面的装修都让唐一明吃惊不已。

  沉静的天蓝色墙壁,红花和风尾草图案的绿窗帘,高大的针织屏风,桃花心木的桌子,边上还放着一张大理石几案,案上堆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花瓶,插着满满的鲜艳的花朵。西墙上还挂着一些文人骚客的字画,整个房间充满了十足的文人气息。

  “酒楼里怎么会有这些东西……这里是?”唐一明只看了一遍,便忍不住的问了出来。

  金勇将唐一明搀扶到了座位的上席,缓缓地说道:“先生,这里是那些士族子弟聚集的地方,其中不乏有着当今名流。酒楼只是一个伪装罢了,实际上是一个文人才子们聚集的地方。”

  唐一明斜眼看了看魏举,见魏举一坐下便端起了桌子上剩下的酒,便一饮而尽,丝毫没有任何顾忌。他略微迟疑了一下,便问道:“赵全和张亮呢?”

  金勇道:“先生,有间酒楼开张以来,便很受欢迎,经常场场爆满,所以我便又开了两家分店,分别在城南和城东,他们两个分管那两家分店去了。”

  “场场爆满有个屁用?场场爆满还不是赔的多吗?那些吃酒的,又几个人付钱的?你来这里不是享福的,懂吗?”孙虎看到金勇突然过上了这样奢靡的生活,心中很是不爽,便抱怨了起来,而他的言下之意就是提醒金勇不要忘记他的任务。

  金勇听后,呵呵笑了起来,看到唐一明也对他的做法有点不解,便缓缓地解释道:“先生,我没有忘记我来这里的目的,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多收集一些消息而已。这几个月以来,我们收集的消息基本上可以堆满整整一个屋子了,晋军的要员,朝廷里的权臣,以及知名的文人,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这都来源于这家酒楼!”

  唐一明见金勇说话毫不避讳一旁的魏举,便问道:“只要能收集到消息,怎么做,那就是你的事情了。这位魏先生一直坐在这里,你能给介绍介绍吗?”

  金勇恍然大悟,这才急忙说道:“先生,你看我这脑袋,把这茬给忘记了。”

  他站起身子来,走到了魏举的身边,一把夺过了魏举手中的酒壶,大声地说道:“还喝!在大王面前怎么能够如此没有规矩?还不快点拜见大王!”

  魏举瞪大了眼睛,看了看坐在他正对面的唐一明,急忙说道:“大王?你就是鼎鼎大名的汉王?”

  唐一明端正了身子,轻轻地点了点头。

  魏举急忙跪在了地上,高声喊道:“在下吴郡人士魏举,拜见汉王!”

  金勇急忙插话说道:“大王,他就是魏举,字子高,虽然有点疯癫,却是个博学多才的人,属下刚到建康的时候,便救了他,他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便愿意一辈子跟着我,我见他十分有诚意,又是个读书人,便将我的身份告诉给了他,他知道以后,便发誓愿意效忠汉王,至死不渝。这间酒楼,就是他想出的一个主意,而他则每天流落地市井之间,以一个酒鬼身份去帮我们打听消息,顺便发掘一下人才,这才有了酒楼今天的繁华。”

  听金勇说话之后,唐一明倒是觉得魏举是个人才,便抬了一下手,说道:“你起来吧。我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汉国的事情的?”

  魏举缓缓地站了起来,并且道了一声谢,站在那里毕恭毕敬地说道:“启禀汉王,早在去年,在下就听闻过泰山有一支抵御胡人的军队,在唐……汉王的带领下,粉碎了不少次胡人的进攻。后来晋军北伐,诸葛攸驻守泰山,只要是朝中的有识之士,都对汉王佩服不已。后来,晋军败退,退守江淮,燕军攻入青州,汉王受封,虽然有些人认为汉王是背信弃义的小人,可是在下知道,汉王才是能屈能伸的大英雄。”

  “呵呵,我并不是什么大英雄,我和你一样,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汉国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都是所有的国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你给金勇出的这个点子是不错,可是如此耗费,就算有再多的金银珠宝,也终究有耗尽的一天,到那时候,酒楼又用什么来维持呢?”唐一明道。

  “是啊是啊,你们这样,真有点对不住大王!”孙虎接住了话茬急忙说道。

  金勇和魏举相视而笑,只见魏举拱手说道:“大王有所不知,这间酒楼,只是一个副业而已。我们用每个月赚取的金银的十分之一来弥补这间酒楼的亏空,是足够的。”

  “哦,照你这样说,你们还有主业?那是什么?”唐一明急忙问道。

  金勇道:“大王,江南是鱼米之乡,有着稳定生活背景,商业自然也比较发达。我们用大王给我们的金银珠宝贿赂了各地方的郡守,开设了几家商号,将这里的东西运往蜀中,将蜀中的东西运到这里,如此一来,一买一卖之间,自然就有了利润,何况背后又有官府撑腰,只要我们不做违反晋律的事情,一般是没有人查问的。”

  “没有想到你们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在晋朝站稳了脚跟,实在让我太过吃惊了。金勇,我来的目的是为了向晋朝言和的,你可否找到可靠的人,让他们帮我向晋朝示好?我们汉国初建,还是襁褓中的婴儿,需要稳定的时间来发展,燕国那边我已经都做好了,只是晋朝这边我始终不知道他们的意思,所以吃不准。”唐一明道。

  金勇道:“这个大王尽管放心,我们在这里几个月了,建康城里都十分熟悉,其他兄弟也都秘密派往各地,以收购商品为由,进行秘密勘察,就连哪个郡守的小妾生了几个儿子,我们都摸的一清二楚。”

  “哈哈,好啊,如此庞大的消息网,我真没有想到你们会在短短的数月之内建成。”唐一明笑道。

  金勇也笑了笑,说道:“大王,这都是您的功劳,您一下子给了我们那么多金银珠宝,我们带到晋朝来,才知道金银珠宝的妙用,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正是这个道理。”

  “哈哈,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没有什么好说的。这些金银珠宝都是那些胡人掠夺而来的,我们又从他们手上弄过来的,要感谢的话,也应该谢谢那些胡人才对。不过,要在短时间内建立一个庞大的消息网,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万一有人高密的话,就会功败垂成,你作为他们的领导者,能够让他们安安稳稳地打听情报,确实是功不可没。”唐一明夸赞道。

  “多谢大王夸赞。大王远道而来,一会儿吃点酒菜,就随属下一起回府吧,休息一夜后,明天我就带着大王去会会晋朝官员们。”金勇道。

  “嗯,很好。不过,你还要去做一件事,我在码头停靠了五艘大船,交给了陶豹负责,我怕陶豹会惹出事情来,你派人去接替一下陶豹,将他带到你的府中,并且疏通一下沿江的晋军。”唐一明道。

  金勇道:“大王放心,这件事很好办理,镇守码头的晋军和我是好友,我派人通传一声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小二端上来了酒菜,迅速地摆满了一桌子。

  “大王,请品尝品尝!”金勇客气地说道。

  唐一明摇了摇头,说道:“你们吃吧,我和孙虎在你们来之前便已经吃饱了,现在不饿。”

  魏举拎起了一个酒壶,笑着说道:“我只要酒!”

  众人听了,都哈哈地笑了起来。

  用过饭后,金勇便带着唐一明、孙虎出了酒楼,回到自己的府邸。

  金勇的府邸住在乌衣巷里,是他花重金从一个士族子弟中买过来的,不为别的,就是乌衣巷内聚集了晋朝当时的许多社会名流,士族门阀。

  夕阳西下,然而它最后的光线普照四方,发出许多宽阔的深红色光带来,金黄色的云块散布在天空中,照射在了这座古色古香而又是当时最为繁华的建康城里。

  唐一明一行人走在夕阳下,看着满天的云霞,经过车水马龙的街市,所见所闻,都让他对晋朝的富庶产生了兴趣。

  “晋朝之所以能屹立在江南那么多年,并不是因为他的军队有么牛逼,而是因为他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百姓安居乐业,商贾纵横,成就了晋朝的国力,使得晋朝的国力日益攀升。打仗,打的不是军队,而是国力。国力雄厚了,才能够永远地屹立在那里,国家也不至于败亡。看来,以后要想灭晋的话,就必须先消耗他的国力,发展自己的国力。”唐一明一边走着,脑海里一边想着。

  行不多时,车已到乌衣巷。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首诗是唐代大诗人刘禹锡所作,写的就是乌衣巷。

  乌衣巷无疑是在东晋一代最著名的建筑,自王导辅佐晋帝司马睿东渡起,乌衣巷便是东晋最显赫门阀的代称,而江左世家都以在乌衣巷有自己的府第为荣。

  过了朱雀桥左转,便到了金勇的府邸。

  朱雀桥虽然大名鼎鼎,却不是后世所称的那种真正意义上的“桥”。严格来说,它仅仅是座浮桥,因此又被称为“朱雀浮航”。所谓浮航,就是连舟为桥,平日通行,到了战时便可以轻易拆断,阻隔两岸交通。这种桥,秦淮河上有二十四座之多。二十四桥明月夜,让这秦淮风月一时无两。

  金勇的府邸十分的漂亮,从外观上看,颇有一番古人气息,也无处不透着一种高贵。

  周围都是这种统一的豪门大院,在这个巷子里,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你就会见到一个宏大的场景,那就是一个巷子里几乎都是穿着朝服的人员,而且都互相拱手,面带微笑,互相寒暄,一起走出这个巷子。

  乌衣巷历史悠久,三国时是吴国驻守石头城部队的营房所在地。当时军士都穿着黑色制服,故 以“乌衣”为巷名。东晋初,大臣王导住在这里,后来便成为王、谢等豪门大族的住宅区。

  进入金勇的府宅大门,唐一明看到的是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大院,到处都挂着大红灯笼,就连走廊上也有着轻罗幔帐,整个院子里充满了温馨,而且进入大门,便可以看见一个不大的圆形花池,花池里开满了鲜艳的花朵。再朝前走不到十米远,便是一座假山,假山用真正的石头堆砌而成,周边是一个水池,水池中还有着突兀的石头,像是山崖沿海附近的礁石,而且水池中还有一些自由自在游动的金鱼。

  经过那座假山水池,再向前走十五米,才进入了大厅。大厅里的摆设虽然简单,却显得很是高雅,因为所有的家具,都是用很少见到的红木做成。大厅的角落里各放着一尊香炉,香炉里面还散发着袅袅的青烟,使得整个大厅充满了一股檀香,沁人心脾。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一些字画,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大厅中堂的一幅墨宝,那幅墨宝上的字,笔走龙蛇,虽然只有洋洋洒洒的几百字,却让人看了很是舒服。

  唐一明虽然不懂书法,但是看见这样的文字,却也不由得沉醉于此,径直朝那幅字走了过去,在左下角有着几个小子的落款,他看了之后,不禁眼前一亮,竟然是“王羲之”的署名。

  他不懂书法,但是书法大家的签名还是见过的,因为小时候他也想成为一个书法家,可是练字却很难,后来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子,只练了三天的他,便主动放弃了。

  “这……这是王羲之的墨宝,金勇他……对了,我差点忘记了,金勇是王羲之的师兄,他来了建康自然不会忘记去拜访他的师弟了。”唐一明心中想到。

  他扭过头,看了一眼刚刚三十出头没几岁的金勇,见他穿着那些文人的长袍,却颇有一番儒者的风范。他笑着说道:“你这座府邸,可比我的汉王府要有一番韵味。”

  金勇笑道:“大王恕罪,在此巷子里,多是士族门阀,我经常宴请他们,如果家里的摆设不够文气的话,恐怕会不得人意。”

  唐一明笑道:“我没有怪罪你,我只是随口一说,我十分的相信你。”

  金勇拜道:“多谢大王的对属下的信任!”

  “这里虽然是你的府邸,可是人多口杂,你以后还是叫我先生吧,不必再叫大王了,或者我们以兄弟相称,这里不是汉国,而是晋朝,我要入乡随俗嘛!”唐一明道。

  金勇笑道:“大……先生,房间我已经让人准备好了,先生请随我来!”

  唐一明跟着金勇进了后堂,走在房廊下,没有多久,便来到了一间大屋子里。屋子的房门是敞开的,里面还站着几个长的比较水灵的女婢,都穿着晋朝女子的服饰,颇有一番韵味。

  “先生,这里先生的房间,请先生进去看看,不满意的话,我再给先生调换一间。”金勇道。

  走进房门,唐一明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那种清香不是花香,也不是檀香,而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女人体香。四名年纪约有十六七岁的女婢各个肤色白皙,侍立在房间里,一见到唐一明进来了,便一起迎了上来,她们身上的香气,更是直扑入唐一明的鼻子,让人闻了醉心于此,又有些遐想。

  金勇笑着关上了房门,并且对里面大声喊道:“好生伺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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