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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锅


  这边,叶果他们五个人也开始忙碌起来。

  叶筝看了下伙房准备的食材,除了一桶米之外,就是十几颗超大的莲花白,然后附带一些调料跟猪油,猪油里面零星可见几块小小的油渣。

  这种条件可以说是非常不错了,平时拾棉花的时候,大多伙房都是一人送两个馒头,外加一些咸菜,稍微好一点点的会一人发一根火腿肠。

  “叶筝,看什么呢?快来切菜,别想偷懒。”朱丽叶撅着嘴吼了一声。

  “你们俩弄就好了塞,我去男生那边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吃的,天天吃莲花白,我都快变包心菜了。”说着叶筝便打了个摇摆手跑了。

  朱丽叶气的差点没拿刀冲过去,她就知道这死丫头会借机偷懒,不弄菜不说,居然还找理由跑去玩,一会不让她吃饭,小样,让你皮,想到这里朱丽叶又干劲十足。

  叶果跟朱丽叶洗菜,切菜,弄生姜大蒜等调料,罗密跟陈磊则是拿着两根绳子去边上的树林里面拾干树枝,一会用来生火。

  叶筝顺着棉花地边走到边上的树林子,里面除了挺直的白桦,胡杨之外,还有一些沙枣树跟红柳,仔细看树根边上的沙土堆里就能发现,上面冒着许多脏兮兮的小蘑菇,叫做胡杨菇。

  胡杨菇,又叫“沙蘑菇”,一种生长新疆沙地一带胡杨林里的野生蘑菇。

  这种蘑菇是由胡杨树叶沉积腐烂后的菌类产品,纯属天然绿色食品,具有独特的降血脂、防癌抗癌、延年益寿之功效。

  其味甘、入口脆嫩,晒干之后用来炒五花肉或者炖鱼片汤,是再好不过的美味佳肴,到了2010年的时候这种菇的价格,几乎一路飙升到了一斤380块钱左右,不过在现在这个年代,吃这种菌菇的人并不是很多。 

  因为蘑菇生长于胡杨林、灌木丛下的沙土中,不但找起来麻烦,而且洗起来也费时费力,还特别的浪费水。

  叶筝想了想,还是决定摘一些回去,一会烧一锅鲜美的蘑菇汤喝喝,不过这清洗?看来无论如何都要使用一下清洁术了,要不这蘑菇,怕是把带来的水用完都洗不干净。

  想到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还要使用灵力,叶筝就不免一阵肉疼。

  但俗话说,少的不去多的不来,今天这顿饭若是做的同学们满意了,那身体产生的灵气,说不定会比使用的多出好几倍呢?顿时,叶筝又觉得值,非常值!

  指尖上丝丝的灵气像是一根看不见的丝线,带着叶筝在林子转悠,长在树根边和沙子下的大蘑菇,被她一找一个准儿,随后叶筝又将这根“丝线”放到了林子里的草丛边上,突然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落进了叶筝视线。

  叶筝双眼死死地盯着那只野鸡,慢慢的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来一块手掌大的石头,然后调动体内仅存的灵气游走到了手腕,然后猛的蓄力将手中的大石块扔向了不远处的野鸡。

  可怜的野鸡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被叶筝的石头给砸飞了魂儿,连带边上的大树都几乎遭了秧,几乎差点被砸断,可见叶筝的力气有多大。

  仅仅这一瞬间的功夫,叶筝就有种身体被掏空了的感觉。

  其实主要是昨晚才刚刚产生一点灵气,一晚上的时间,在身体里转了两个小周天不到,就被她这么用,当然会有些吃力。

  叶筝走过去将野鸡提了起来,嫌弃的看了一眼差点被她解体的野鸡,然后又从边上捡了十几个野鸡蛋放进了花兜里,可以说是将这一家老小连窝都端了。

  现在的叶筝的脸色看起来有几分苍白,再加上身子本就单薄,脖子上挂着一个鼓囊囊的花兜,老远看去就跟个袋鼠一样,好像随时都会因为前面的重量而摔倒,叫人看了忍不住替她捏一把汗。

  叶筝看了看天空,时间似乎差不多了,抬脚就准备往回走,晃眼间,发现不远处有一群男生正围在一堆儿不知道在做什么。

  一个个奇装异服,头发也是怪里怪气,有的甚至还带着耳钉,用脚指头想叶筝都知道这些肯定是F班的学生。

  F班的名声在学校里出了名,老师管不住,校长不管,教导主任难管,每次拾花结尾都是他们班在拖后腿,而且很多拖到清地都完成不了任务。

  新疆的棉花正常情况下,会开三波花,拾完三波之后,就是清地了,清地不仅要清羊胡子,还要把带有棉杆跟叶子的脏花也要捡起来,如果有棉花杆上还有裂开,或者未开的棉花桃子,也要一并摘下来。

  回家后,农户再把摘下来的棉花桃子用开水浇淋几遍,棉桃便会自动裂开,然后用手把里面的棉花拽出来,这样剥出来的棉花虽然不好,但也还能卖不少钱。

  一般团里到了清地的时候,还有许多的人偷偷的去别人家地里偷棉花桃子,拨了拿去卖钱。

  原本打算离开的叶筝突然调转了方向,背着花兜,大步朝着F班那边的男生走去。

  当她走到那些男生的边上时,他们似乎并没有发现她,想了想还是轻声开口问道:“请问,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蒋……”

  话还没说完,叶筝就看到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他蓄着平头,鬓角切得刚刚硬硬,露出底下一片明显青白的刮痕,剑眉如峰,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扬,鼻梁直挺挺地将线条削切得干干净净,尖削的下巴,有着完美的轮廓,薄唇紧抿,身上还有着未曾褪去的稚气。

  少年手里拿着一个花兜,垂眸站在一棵胡杨树下,被F班几个人团团包围着,看起来似乎有些手足无措。

  叶筝见状,连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推开他边上的男生将少年护在了身后,厉声道:“你们想干嘛?欺负新生是不是?”

  说完,叶筝又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少年,见他脸色带着几分苍白,狭长的眸子里泛着点点雾气,被一群凶神恶煞的男生围着,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野兽,躲在树干边上瑟瑟发抖,这样的蒋臣是叶筝从来没有见过的。

  上辈子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上大学了,据蒋顺明介绍,蒋臣因为在军事器械方面却有极高的天赋。

  所以一早就被军校列为特长生招进了军校,当年第一眼看到蒋臣的时候,他穿着一身军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森然的正气。

  因为蒋臣平时比较严谨,不管是做事还是说话都是一板一眼,对人更是冷冰冰的,就像一块没有温度的冰,平时两家关系亲密,所以也经常将两人拿出来做对比,导致叶筝对蒋臣越来越讨厌,觉得他自命清高。

  后来蒋臣越来越优秀的,她还在原地踏步,她就更加讨厌跟他相处了,每一次他出任务回来给她带的礼物,叶筝都会毫不犹豫的扔掉。

  直到她宣布跟另外一个男人确定恋爱关系,蒋臣似乎就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哪怕是两家在一起过年,他也会借着部队里忙,走不开的借口不回来。

  时间过得很快,晃眼间,就过去了两年,叶筝在这两年当中经历了女人一生中最悲惨的事情,男朋友出轨,背叛,甚至利用她们家跟蒋家的关系,不仅害了父亲,还连累了连长跟蒋家。

  叶筝没脸面对家人,更加没脸面对蒋家跟连长,只能默默的离开,她悄悄的去了阿克苏柯坪,是一个新开发的地区,当地生活条件并不好,但还算平静。

  她每天只是教学校的孩子们读读书,认认字,洗涤内心的愧疚,索性乡里乡亲的对她也蛮照顾的。

  直到三年后一场特大的洪灾降临,她站在学校的顶楼等待救援的时候,才知道,她欠蒋臣的永远都还不清。

  她在柯坪县平时用的,吃的,住的,全部都是蒋臣托乡亲们照顾的,可她却什么都不知道。

  当救生船驶进村庄的时候,叶筝看到那张连做梦都想忘记的脸,无数的愧疚,伤心像是这决堤的洪流一般涌了出来,泪水打湿了她的双颊,迷了她的双眼,这一刻她才知道,她不是不喜欢他,而是太嫉妒他满身的耀眼光辉。

  他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可是这一次他的眼中,她清晰的看见,里面盛满了思念,是对她的,浓浓的思念。

  就在叶筝把所有的孩子扶上救生船,她也准备上去的时候,学校的教学楼塌了,猖狂的洪流瞬间将她拽了下去。

  那一刻,叶筝从蒋臣的眼中看到害怕,恐惧以及所有不会出现在他身上的字眼,最后,她亲眼看到他从船上跳了下去,她亲身感受到他双手抱着她的力量,她还亲耳听到了他常说的那句话,别怕!

  现在能看到16的他,跟个小可怜似的,叶筝心中的欢喜几乎溢进了骨子里,她决定这辈子要好好的补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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