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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渔夫


  “你可知,何谓女儿红?”

  “当……当然知道。旧时人家生了女儿,等到孩子满月时,就会选酒数坛,泥封坛口,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内,待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招待亲朋客人,是谓‘女儿红’。”

  “我这里的女儿红不多,却也不少,不过呢,大都是十六七年陈的风华正茂的女儿。让我想一想,这四十年才开封取出的女儿红……”她说着,已经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啧啧啧,这大名鼎鼎的江南徐家得是长成什么样的女儿,才能让主人家留得住这坛四十年陈。”青栀也跟着不住捧腹大笑起来,她的两个嘟嘟的小脸已然又有些泛红。

  “这些无良的奸商。”三老板紧咬牙关,已将这坛酒重重地扔了出去。

  却没曾想,青栀窜出去的速度比酒坛子还要快上三分,她已将酒坛子接住,抱在怀里,“姑娘不稀罕的,就全赏我吧,只要是酒,我都不挑。管它是不是四十年都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即便是四百岁的,为了这坛酒,我也肯娶她入门。”

  “剩下的酒呢?三老板这就不打算送出手了么?”

  她取出了火折子,在香粉字样的一端点起,却奈何风大,怎么都点不燃。

  “怎么会呢?我金刀门的好酒,还是有的。”说罢,他又一一指着箱中的其他几坛,“杨府清白堂,建康秦淮春,扬州琼花露,御库流香,杨郡王府紫金泉,镇江浮玉春,余杭玉练槌。”

  酒,全都是江南的酒,金刀门的人好像也都知道她好江南那一口。

  这一次,他已不敢再报年份了,只不过这些酒都是私藏珍品,以洛卿云对酒的了解,只要看上一眼,就已能猜上个八九不离十。

  “青栀。”

  她对着青栀点了点头,青栀也会意一笑,伸手便去接过那一箱子酒。

  有美酒送上门,从来都没有不收的道理。

  只是青栀的人比这箱子大不了多少,只好拖着箱子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出了门外。

  “洛姐姐既已拿了酒,是否该按规矩办事了呢?”

  “好像是。”

  “苏门主请你去府上喝酒。”

  “给我送酒的目的是为了再请我喝酒,听起来怎么都是很划算的买卖。”

  “是,天底下绝对没有比这更好的事。”

  “可我向来只请人到我这里喝酒,却从不去别人那里喝酒的。”香终于是燃了起来,她用手轻拂着香气,细品着此中不可言说的滋味。

  “你这话,是要自己坏了自己的规矩么?”

  “我的话,就是这里的规矩。”

  “洛卿云!”三老板的手心已经攥得咯咯作响,他也实在是看不惯有人竟能比他还要赖皮,“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敬酒罚酒,只要是好酒,我都吃得下。”她已将香几上的器物又重新收拾回原来的样子,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灰尘,“倒是你,可吃得下一杯断头酒?”

  “哑奴!”

  他怒目喝了一声身旁那个一直垂着头的男人的名字,那个男人便已箭似的蹿了出去。

  他的手很稳,抱着那个箱子的时候,一动都不见动,如今出手的时候,也旨在一击必杀。

  葛中离的枪已经握在手中,且不说他与霍中散的交情,即便洛卿云与那人没有半分关系,他也不可能对这样的事情袖手旁观。

  只是他还没有离开蒲团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不必起身了。

  一根纤细的丝线已经牢牢地绞在了哑奴的脖子上,紧接着,入肉三分,在他还没来得及抬手的时候,已将他的喉管割断了去。

  三老板看到躺在地上已经一动不能动的尸体后,正慢慢地向后退着。

  他看见,侧门处徐徐走进来了一个人,老人。

  老人的头发已经全部花白,他的肩上扛着一根竹木钓竿,竿上鱼线的另一端还正连着哑奴的脖子。

  江渚上的渔夫?

  想不到这位老人家年近百岁,身手竟然如此迅捷。

  葛中离暗忖着,却还是猜不到他的身份。

  “洛丫头,我刚刚听说有人来这里找麻烦?”渔夫手中的竹竿一甩,便将套在哑奴脖子上的丝线收了回来。

  白丝已成红丝,沾了血的鱼线,是不是更容易钓到鱼呢?

  “没有人,不过是个脏东西罢了。”

  “既是脏东西,那就应该扫出去。”

  他说着,已经又将鱼竿一甩,钓钩直直勾住了尸体的喉咙。

  钓竿已经又回到了他的肩上,就见一个白发老翁用丝线拖着一个死人,一步一步慢慢地往门外走去。

  他路过三老板的时候,停了下来,看看他,又看看洛卿云,“洛丫头,这个也是脏东西么?”

  在他的认知里,洛丫头可是个很爱干净的人。

  是脏东西,就得扫出去。

  只不过他扫地的样子,实在是有些不好看。

  “脏东西得让人扫,野狗可是会自己跑的。”她轻描淡写地说着,已从另一处案几上取出了一饼茶。

  “野狗虽然会乱跑,可咬着人了总是不好的。”

  “幸好,被驯养过的狗,总还是听话的。”

  “可我明明记得,狗这一辈子只会认一个主人的。”

  “有些狗是喂不熟的,当然是谁给的骨头更多,就朝谁摇尾巴。”

  三老板的目光从哀求变得窃喜,又从松了一口气中感到一丝愠怒。

  他当然不想承认自己是狗,可又得逼着自己当狗才能偷生,还有什么比这更羞辱的事呢?

  可他一看到老人轻轻地一挥手,就将哑奴的尸体扔出去十几丈远,扔到了江里,尸体便顺着江流漂走了。

  比起当个脏东西,似乎还是当狗更好一些。

  他不敢转身,只是一步一步地向后退着,想要退出门外,却又被一个甜美而催命的声音叫住。

  “喂,你。”洛卿云踮着脚望着他,那个快要消失在门口的身影,“总共五百两银子,明天别忘了差人送来,堂堂金刀门总不会赖人账的。”

  看着那个连滚带爬消失在黑暗中的身影,渔夫才轻轻叹了口气道,“唉,他们的臭银子你也要?”

  “人是臭的,银子可不臭。君子爱财,锱铢必较,取之无道,用之有道。我若是不去贪他们这些人的臭银子,你们哪来这么好的酒喝?”

  “银子不臭,酒自然也不臭。”

  渔夫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换做是他,也不会嫌酒臭的。

  “非但不臭,还香着呢。”洛卿云咧嘴一笑,好像只有在这个老人面前,她才会像个孩子,而在别人的面前,她却像个老人,“现在你老人家的屋子里,想必已香得要命。”

  “你是说……”他的眼睛已经发出了光。

  “他送来的酒,我已让青栀都送去你们那里了。”

  “真的?”渔夫一脸的不相信。

  “放心吧,我瞧过了,没毒。”

  最精明的赌徒永远都能一眼看破别人的老千,最资深的酒鬼也永远都能一下闻出酒中是否有毒。

  “你当真舍得?”

  渔夫的脸上已露出骇然之色,天底下只有酒鬼最了解酒鬼。

  这么多的好酒,平日里都是难得一见,还正正好是她毕生收藏中所缺的那几坛,如果不能亲口一尝,那简直比要了她的命还难受。

  如今这酒鬼居然一口不沾,竟这般大方尽数送人,他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劲。

  “今日,我已有秋露白,足矣。你老人家教过的,君子,虽好而不贪。”她说着,已看向了那个还困锁在沉思中的人。

  “你这丫头,抠门的时候比谁都抠,大方的时候又比谁都大方。”

  “那也得看是对谁。”

  对敌人,当然得一毛不拔,而对朋友,自然可一掷千金。

  能够请朋友喝上一杯酒,岂非本就是人生一大快事。

  “好,好,我现在已忍不住有些想去喝酒了。”老人想着屋里的那几坛好酒,已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恨不得脚下抹油立马就走。

  “可是,我却只想喝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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