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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贼王风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自己的世界里,你就是上帝。黄挺利穿梭在肮脏,拥挤,散发着汗臭味的车厢中,仿佛鱼儿回到了大海,说不出的惬意,自由。道不同,不相为谋,乔四、郝瘸子、小克,都有了自己的领域,他的位置,无疑显得很尴尬。理想,是一种虚无缥缈,不切实际,可以琢磨,但很难实现的东西。它能让人忘掉一切,为之发狂,当无数饥寒交迫,处于生死边缘的人,口中高喊某某万岁的时候,生命已经不重要了。世界上并不是每个贼,都是为了钱才去偷窃的,有许多人,家财万贯,出手大方,钱多的能砸死人,就是喜欢偷窃,这是一种爱好。既然有人喜欢打牌,有人喜欢偷窥,为什么不能有人喜欢偷窃?法律并不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如果你连命都不要了,那法律还有什么作用?

  黄挺利,毫无疑问,标准的亡命徒。他的想法非常简单,老子杀一个是死,杀两个也是死,那杀再多又有什么区别。钱,没有人能不在乎,就算活佛,没香火钱,一样要变成死佛。黄挺利在乎钱,但他更在乎偷窃的那种感觉,他要做贼王,中国唯一的,仅有的贼王。他穿梭在一列列开往各地的火车当中,老婆浪八,狼狗,老高丽,一群扒手精英,分散在他的四周。黄挺利一统偷盗界的方法很简单,踩盘子,比偷技,武力镇压,标准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过,在东北倒也没有人真敢和他拼命,人的名,树的影,他背后那几个把兄弟,可不是摆着看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现在的乔四,名声越来越大,省长都有意想要结交,谁敢不给几分薄面。

  “黄哥,哥几个混口饭吃不容易,您高抬贵手,给留条活路……”,一位獐头鼠目,满脸青春痘,面目龌龊的男子,拱着手,给黄挺利鞠躬,他的外号叫黄鼠狼,别看外表长的实在不敢恭维,但一肚子坏水,眼睛毒的很。怪就怪黄挺利的特征,实在太明显,要不然也不会有黄瘸子的外号。道上混的,死就死不长眼的,只要不是雏,一眼就能认出黄挺利来。

  黄挺利冷冷一笑,中国地方这么大,火车线路多不胜数,一条线,他还真没在乎。但无规矩不成方圆,留你一条活路,留他一条活路,那他吃什么?难不成喝风?不过,武力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蜂蜜加大棒,才有人跟你混。纵观历史,不注重给群众许点口头承诺的人,基本都是功败垂成。

  “跟着我混,吃香的,喝辣的,出事了我解决,保证比你们现在赚的钱多,但要是敢有异心,别怪我黄瘸子心狠手辣……”,黄挺利不是什么大学讲师,让他说点高深的话,他说不出来。反正做这行的,也没几个有文化,干净利落,直接切入主题。旁边的八戒一党人,颇为配合的把黄鼠狼几兄弟围了起来,有意无意的亮出了腰中鼓漆黑的枪把。老婆浪八更是故意贴在了黄挺利肩膀上,让一副破烂模样的黄挺利,高大了不少。美女的作用,毋庸置疑,为什么那么多富贵子弟,喜欢娶明星,还不就是为了出门可以提升一下档次,要不谁喜欢娶个高级妓女。

  “既然黄哥这么说了,那我也不矫情了,以后黄哥一句话,刀山火海,兄弟皱下眉头,就是狗娘养的……”,识时务者为俊杰,黄鼠狼见风使舵,顺着杆往下爬,他可不想为了什么颜面,命丧此地。出来混的,能找上个好老大,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同样的一幕,不断在各节列车之上上演,黄瘸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短时间内迅速统一了大部分的东北扒手势力。毕竟,开始即注定了结果,有人有钱,背后又有乔四一党人的全力支持,自己偷窃水平又确实够高,可以说早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成功是必然的。但黑道群雄并起的年代,总是有人不甘屈人之下,会跳出来反抗的。黄挺利第一次遇上了劲敌,有足够实力,让他命丧黄泉的超级劲敌,东北老牌神偷世家,杜家。其实,杜家当代最杰出的后代,和黄挺利可以说是老相识了,他不是别人,正是七爷的贴身保镖,杜小武。杜家的历史,具体要追溯到清朝,家族内,世代以偷窃为生。战乱时期,杜家表面隐避山林,其实暗中派出了大量子弟,趁机发国难财,大肆搜集古董,拥有了大笔的资金。是以近代,杜家甚少出手。但没有牙齿的老虎,也是老虎。黄挺利锋芒鄙陋,让杜家感到了一丝威胁,他们无法忍受,任由别人骑在头上拉屎,终于让家族中的子弟出手了。

  先不提黄挺利有何危险,东北最年轻的大哥,未来享誉全中国的乔四爷,从没觉得这么恶心过,他意外的失手了,项目被香港来的孙氏家族四兄弟高价竞得。这让乔四极其愤怒,他是做地产的不假,可从来没有人称呼他为老板。地产企业家是想当就能当的吗?就算自己不懂什么经济管理,起码也要有宏观全局的头脑。而且人都是互补的,自己不懂,手下可以懂吗。可乔四哪里有什么生意头脑,至于什么企业管理,什么经济学,简直天方夜谭,当时全中国也没几人懂得。乔四不过是个黑社会,手下全是亡命徒,能识字就不错了,无论如何漂白,他都是黑道中人,这是本质,无法改变的本质。

  乌云笼罩在乔四脸上,孙氏家族,乔四不怕,强龙难压地头蛇,不管香港地产集团,带来多少马仔,乔四都不在乎。可蛇鼠一窝,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孙氏家族,白道上有市长孙承泽撑腰,一个市长背景有多复杂,恐怕北京方面都应该有人吧。至于黑道上,七爷、龙哥不怀好意,明显不是站在乔四一边。钱,谁不想要,就算不要,也不能全给你乔四,那不是养虎为患,自取灭亡吗。乔四的为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狂。这种狂可以理解为,他是一个率性而为的人,说好听点的,这叫男人的真性情,说点难听的,这叫嚣张霸道,胆大包天,不知死活。但乔四现在却要无奈的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恭喜对方。实在太假了,假的乔四感觉想要呕吐。如果他还是当年那个小瘪三,他会毫不犹豫的掏出刀来,立马拼命,跑路,可身份不同了,输钱输人不能输了风度,毕竟这么多人看着呢。

  “李正光,找几个利索点的小弟,把安家费给了,让他们去探探路……”,乔四面色阴狠,刚走出竞标大厅,即下达了命令。既然明面上不能动手,那就来暗杀。他倒没指望暗杀能成功,不是猛龙不过江,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么容易干掉,那对手也太没咬劲了。探路,说白了就是炮灰,用生命去试探敌人的斤两。李正光倒也不笨,没真把小霸王这种精英派出去送死。他找了四个反应灵敏,身手敏捷,懂得察言观色的小弟,一人给了把手枪,配了一辆汽车。然后又命令小霸王远远跟着,观察情况,回来报告。

  永远不要把别人当成傻子,老毛的年代,已经过去,很难在实现了。现代人,利益高于一切,只要有钱,第一件事就是先弄个外国国籍,免得一旦出事,铁定挨枪子。四名小弟,眼珠子一转,也明白了自己是九死一生。四人倒也干脆,临死前,先快活够了再说。他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左搂右抱,好不快活。人都有一点幻想,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希望,也会自我安慰,不会放弃,不会认输。富贵险中求,想要上位,就要敢冒险。用枪的战斗,不是血腥厮杀,对手再强,一样一枪毙命。摸了摸冰凉漆黑的手枪,四名小弟心情平复了不少,怕鸟呢,老子手上有枪,管你是谁,神鬼都敢斗上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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