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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争雄 5


  南城,龙家,精致的四合大院,占地足有半亩。院中朵朵梅花,傲立雪中,倔强的迎风绽放。在院子的四周,是砖瓦整齐的房屋。龙老爷子,正悠闲的坐在屋檐下,烤着炉子,烫着一壶小酒,就着两碟卤味,赏梅看雪,感怀人生,追忆那些青春热血的岁月。人老了,经不起折腾了,楼房虽好,却没有四合院的情调。在这一点上,龙老爷子和七爷难得的志同道合了一次。

  一股钻心的刺痛忽然袭来,来的那么突然,那么直接,以至于龙老爷子有些惊慌失措,不知所云。但龙老爷子毕竟戎马纵横了大半生,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其心理素质,可谓是比磐石还要坚固。他的双眼,慢慢变得血红,面部抽搐,瞳孔收缩,猛然站起身来。

  “砰……”,酒杯爆裂,质量上佳的青瓷酒杯,硬生生的被龙老爷子捏成粉碎。中华古武,实战中未必见得有多恐怖。但绝不像西方拳一样,年纪一大,威力就减弱。恰恰相反,传统的中国武术,练得时间越久,越能得其精髓。龙老爷子,年轻时练过一些类似于鹰爪功的外功,手劲极为可怖。不过,龙老爷子毕竟是黑道巨孽,不是什么鹰爪门世家弟子,手劲大,不代表能像真的鹰爪高手一样,双手坚硬无比,棍棒难伤,水火难侵。鲜血,一滴滴从龙老爷子掌心跌落,落到晶莹剔透,洁白如玉的白雪上。狰狞的青瓷茬子,刺破了龙老爷子的手掌,宛如一把利刃,散发着森寒的光芒。但龙老爷子对这一切宛如未见,他只是遥望向远方,龙二所在的位置,老泪纵横。

  风,依旧呼啸,像是亲人痛苦的呻吟。雪,依旧飘落,像是朵朵泪花,洒落大地。宁静和谐的气氛,霎那间变得血腥味十足,天要变色了……龙老爷子痛苦的捂着心口,有些不甘,有些无奈。父子连心,他知道,龙二去了。不要问理由,父子连心,有些事,是没法用科学解释的。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虽算不上玉树临风,但长的颇为狂野,深受东北女人的喜爱。风流是难免的,年轻人吗,热爱下环保绿化,到处种种树,留留种,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龙哥其实并不是他的大儿子,他的第一个儿子,是一名街头妓女给他生的。虽然,由于出身问题,他很不喜欢这位儿子,但当这位儿子死在火拼中时,他的心如刀绞。现在,他再一次尝到了这种滋味。他知道,龙二出事了。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人生三大悲事,饶是铁汉,也经不住这种折磨打击。可龙爷没有眼泪,从他让自己儿子走上这条道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果。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结果会来的这么快。

  与此同时,收到消息的龙哥,怒发冲冠,青筋暴凸,双眼血红,宛如一头丧失了幼崽,彻底发疯的母狼,他带着自己旗下最为可怕地一股力量,疯了一样赶向了西城。帝王将相,不一定非要手足相残。兄弟齐心,一样可以成就千古霸业。龙哥极其疼爱他这个弟弟,任何人杀了他的弟弟,都要血债血偿,以命抵命。

  乌云遮住了阳光,大地都在颤抖。实力庞大的龙家,才是哈市真正的黑道世家,根深蒂固的黑帮家族。老一辈,或许腐朽,但永远不要小瞧这些老人。或许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但不到最后一秒钟,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老谋深算的老狐狸,手中到底有多少王牌。不过,鲜血铸就历史,不管任何朝代,机会和风险,总是相等的。只要你有种,只要你敢拼,一切皆有可能。像乔四这种人,生性狂妄至极,不管生在哪里,都不会甘心屈居人下的。不要说帮派之争,即使黑白之争,他也不会向政府,低下骄傲的头颅。局长如何,市长又如何,省长又能怎样,只要他乔四活着一天,他就要把身边所有人踩在脚下,因为他是四爷,国家领导都不放在眼里的黑道第一狂徒,乔四爷。

  滚烫的热血,染红了卷毛崭新的西服。男人,关键时刻,一定不能掉链子。生死存亡,转变命运的时刻,是成,是败,全在一念之间。卷毛想不发狂都不行啊,什么钱啊,地盘的,他现在已经没时间去想,也没精力去想了,他现在脑中唯一的念头,就是杀死对方,活下去。当人为了生存的本能拼搏时,再善良的良民,都会变成恶魔。

  汗水,夹杂着血液,不停流淌。卷毛第一次尝到了这种淋漓尽致,全力以赴,不顾一切的感觉。他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是如此清晰。他甚至清楚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和对方的喘息声。恋爱中的女人最美,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黑道,是卷毛唯一可以为之付出一切,无怨无悔的事业。为了黑道霸业,他死而无憾。

  “卷毛,你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吧,我要杀了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狂暴的马殿龙,用力撕扯着自己的上衣,疯狂嘶吼。当年,羊皮卷毛害他被开除,从一名人民公仆,沦落为了街头混混。没有人心甘情愿做混混,若是能有更好的前途,出身,谁愿意走上这条道路呢?世间事,不想也就罢了,你越是去想,就越会郁闷。往事,就像是无边无际的梦魇,一幕幕再现,不断袭向了马殿龙的大脑,他握刀的右手不停颤抖,牙齿都快咬碎了。罪魁祸首就在眼前,还有什么好犹豫的,不把卷毛做了,他枉为东北男儿。阴冷的刀光,映的人有些睁不开双眼。卷毛和马殿龙,宛如两条疯狗,彼此狠狠咬在了一起,不死不休。不过,天下没有白流的汗水。马殿龙毕竟是军人出身,靠一刀一枪,残酷的魔鬼训练,诞生的铁血军人。不是卷毛这个靠拜了不少名师,学得一身花架式的大少能比的。这就好比武松和西门庆,谁瞎了眼说西门功夫差,从招式武功上来讲,武松未必见得能比西门懂得多,不过武松天生力大无穷,加上不断实战,是以练得全是杀人的技巧,不是花拳绣腿的绣花枕头能对抗的。

  “啊……”,凄厉的惨叫,划破天际,既如此动听,又宛如恶鬼般可怖。刀枪无眼,卷毛发狂了是一回事,可实力的差距,不是勇气能弥补的。一道狰狞的伤口,出现在他的面颊上,血肉外翻,说不出的可怖。不过卷毛毫不在乎,他的凶性彻底被激了出来,兔子红眼了还咬人呢,何况他。

  “马殿龙,你这个死要饭的,别以为跟了乔四就可以为所欲为。告诉你,垃圾就是垃圾,只要有我卷毛在的一天,你就一辈子别想抬头……”,卷毛的话,开始声音低沉,说到最后,已经变得声嘶力竭,他彻底发狂,不顾后果了。现代社会,不是古代,想要杀人,何必靠功夫。

  “去他妈的,老子豁出去了,命都快没了,还在乎动家伙,谁想杀老子,老子就拉谁一起垫背……”,卷毛双目凶光毕露,残忍的咬牙切齿,伸手把怀中的手枪掏了出来。大规模的黑帮火拼,甚少动用枪支,这是规矩。一旦有一方率先使用了枪支,那引发的后果,将难以想象。谁没有枪械啊,都放在车上呢。要么都别用,要么大家一起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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