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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深圳小夜曲 3


  站在十字路口,你能感受到那风,当狂风来袭,整片森林都在颤抖,而我们,永远都只是一棵小草,随风摇摆,不知明天,会倒向何方……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有些话,说出了口,是收不回来的。常胜本是一番客套话,岂料乔四张口就答应,丝毫不知客气两字怎么写,这可让常胜有些头痛。毛敏毕竟是中国歌坛的一姐,不是街上需要养家糊口的小妹妹,哪里是想碰就能碰的。不过,男人,可以输掉一切,决不能输了面子,尤其常胜位高权重,更要一诺千金。话既然说出了口,那也没什么好后悔的,他就是要让乔四明白,什么叫有权有势,财大气粗。至于毛敏?这里是深圳,是他常胜的地盘,毛敏想做也要做,不想做也要做。装纯洁,就别混娱乐圈,既然出来混,就别把自己当人,两腿一张,捞足了钱,找个豪门嫁了就好。像徐怀钰、蓝洁瑛那种性格的女人,能红一阵已经是奇迹了。

  幸福,其实很简单。黄庭利抱着刘小玲,幸福的心情不言而喻。女人,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动物。当一个女人没有多少选择的时候,她会很容易的轻易爱上一个男人,死心塌地,无怨无悔。当然,时代不同了,现代的女性选择太多,所以男性被甩的概率,已经远远高于了女性(指婚前)。刘小玲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黄庭利,说实话,一个良家少女,遇到黄庭利这种人,不害怕是假的,但对于一个视贞洁如命的保守女人而言,刘小玲已经没有了太多选择。起码,黄庭利是真心爱她,真的对她好,这就够了。人非圣贤,孰能无情。法律,不过一张白纸。人情,恐怕比纸还要薄。人其实就像一面镜子,对着镜子笑,镜子中只会有笑脸。哪怕黄庭利是畜生,是魔鬼,那是对别人,和刘小玲有什么关系?国家爱你,你才能爱国,国家要是让你吃不上饭,快要饿死,那谁给你饭吃,你就该有点起码的尊重。

  夜色慢慢降临,酒气熏天的郝瘸子,疯了一样在女人身上发泄冲刺,然后彻底发狂,嗷嗷怪叫的抓着两名女生的头发,把她们赶出了门外,继续对着酒瓶,疯狂豪饮。没有人敢靠近发狂的郝瘸子,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发狂。这一夜,没有合眼的,不止乔四一人。极端的郝瘸子,一个不被大众所接受的残疾人,谁又能真正懂得他的痛苦。不是兄弟吗,既然是兄弟,为什么明知他的嗜好,呆在门外的却是他。一个女人而已,郝瘸子不在乎,他从来没有把女人当人,他在乎的是那份自尊、那份被人忽视的自尊,既然是从小出生入死的兄弟,为什么不把毛敏送给他?变态人得思维,常人不是不能理解,是不能想象,一个连别人看一眼自己瘸腿,都要持刀追杀几条街的人,其实很可悲。因为外表的光鲜、霸道,掩盖不住内心的自卑。别人的一举一动,不经意间的一个动作,都会引起极端人的无限遐想。

  “你为什么要混黑道……”,天色发白,洗漱穿戴完毕的毛敏,忽然问出了一句她自己都想不到的话。话一出口,她就有些后悔,她是不该和客户有太多内心接触交流的,那样对她没好处。她毕竟是一个公众人物,要保持形象。许多事,大家都知道,可知道是一回事,被人找到证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成龙和陈冠希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无法证实,一个证据确凿。

  “你为什么今晚会来……”,乔四没有正面回答毛敏的问题,但毛敏已经懂了。她没有再说话,只是戴上帽子、墨镜,趁天还没彻底亮,转身离去。对于她而言,这不过是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她甚至不会再记得乔四的名字。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人生,哪里有那么多的为什么。

  “四哥,你的电话……”,毛敏走后,乔四本来想倒头睡一会,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了。中年男人,每天睡得很少,想睡也睡不着。电话是远在广州的小弟打来的,乔四不是傻子,他离开了广州是不假,但不代表不会留下一些马仔当眼线。小心驶得万年船,弱肉强食的黑道,小心一点总是好的,不想伤人,不代表别人不会伤你。

  “很好,你知道该怎么做,我看好你,我给你机会上位……”,打电话的,是一名叫金城的小弟,乔四看中他,让他留在广州主持大局,是因为他本来就是广东人,是乔四第一次下广州时收的马仔。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做大哥的,要一碗水端平,既然有能力,他就会给机会。金城报告的消息,和广州帮有一定关系,今天早上,广州帮的大哥黄明宏,亲自去机场接了一批香港人,其中有一人,颇似当初追杀乔四的猪头细。乔四的为人,极度记仇。眦睚必报可不是用来喊口号嘴上说给人听的。不过,乔四不会亲自动手,他不怕和广州帮翻脸,重燃战火,只是他得到了一个消息,香港新义安的另一名话事人,屯门大哥跛荣,已经出狱,正在疯狂追杀猪头细。猪头细和跛荣,本是拜把的兄弟,一起打下屯门的地盘,猪头细由此闯下屯门之虎的称号,而跛荣则由于在火拼中杀了人,抗下了黑锅,进了牢狱。现在,跛荣出狱了,他要拿回属于他的一切。弱肉强食的黑道,想要上位,就要清除一切挡在前方的人。凭什么好处都让猪头细占了,黑锅却要他来背,屯门扛把子的位置,理应属于他才是。或许,猪头细犯了一个错误,一个致命的错误,他还不够狠,他不该让跛荣活着从监狱走了出来。

  “你是谁,我好像不认识你……”,跛荣的皮肤有些黑,又高又瘦,身上纹着狰狞的夜叉图案,目露凶光,冷冷看着忽然到来的不速之客。他得到消息,猪头细已经逃往了广州,没想到刚下飞机,就遇上了等候他多时的金城。

  “我们老大听说你要找猪头细报仇,特意让我们来帮忙……”金城温文尔雅,一点不像是一个小混混,倒像成名多年的一方大哥。有些人,无论你把他丢在哪里,都早晚会发光。金城,天生就和那些只为混碗饭吃的小混混不同,极有头脑,办事干净利落、心狠手辣。乔四去后,南金的名号,可是在日后享誉广东的。

  “哼,告诉你,这是我和猪头细的家事,你们老大的好意,我心领了……”,潮州人,自古就极为团结排外,潮州帮,其实就是新义安,郑煌能在广州为所欲为,让黄明宏看尽了脸色,不是因为他势力通天,是因为他背后有新义安做后盾。

  “你们的家事,我们老大没兴趣过问。但这里是广州,猪头细有广州帮罩着,没有我们帮忙,你寸步难行。我知道,你和猪头细一起在关二爷面前发过誓,结果拜,是多年的把兄弟,真要动手,你心里难免有些不痛快,可出来混的,就别讲什么仁义,你今天不把他弄死,明天他一定会弄死你,你自己考虑清楚……”金城不卑不吭,颇具大将风范,他的强势,让跛荣为之动容。这个世界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当利益点相同的时候,任何人都能成为最好的兄弟。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跛荣妥协了,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猪头细命不该绝,他通过金城,买通了杀手,在KTV包厢,打了猪头细两枪都没能将其打死,事后,他没有办法,又从香港派了四名杀手,到老挝暗杀养伤的猪头细,岂料却遇上了警方的盘查,功亏一篑,致使猪头细保住了性命,回到香港。而跛荣的下场……金城说的没错,出来混,就别讲什么仁义,今天你不弄死他,明天他一定会弄死你。至于猪头细,09年因和另一屯门大哥纹身忠,联手杀了尖东黑霸王李泰龙,通缉跑路,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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