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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丧心病狂的初恋


  这是绿城西郊一栋环境优良,阳光充沛的白色复式小洋楼,可是任何会看风水的人都会说二楼阴气很重。&

  从苏莞尔,杜蘅,白蓝搬进来开始。

  从我们搬进来开始。

  不知道是不是印证了风水先生的话,一楼从我们住进来开始一间房都没租出去,包租婆从此看我们仨的眼睛都是斜的,并以限水限电来要挟我们多摊了楼下一间房的租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命运的安排是如此的巧妙,三个被丘特之箭刺瞎双目的苦情女子聚在一起,终于凑成了一桌,斗地主。

  失败的爱情塑造了我们仨深宫怨妇般的秉性,我们唯一的共同之处是在兵荒马乱的青春里经历过一次丧心病狂的初恋。

  我叫杜蘅,绿城一大历史系大二学生,吉他社副社长。后者完全是过虚职,因为读了一年大学,我连吉他社的门朝哪开都不知道。据说杜蘅是一味药,不知道我妈当初给我起这个苦逼的名字时心里是什么想法。

  我从小爱看历史,爱写章,自以为冰雪聪明,才貌双全,却屡被秦阳那个阴魂不散的倒瓜子脸表妹称之为“老女人”她看我的眼睛包租婆还要斜,被苏莞尔形象的称之为“白眼狼”,可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她每次说这个名词的时候都会被白蓝狠狠瞪一眼。

  我曾养着一只丢不掉的三流宠物狗,狗脖子挂着一只丢不掉的扭蛋。

  那是一颗被我视为人生失败转折点的倒霉蛋啊!

  我自认为有看个背影能识人的特异功能,所以那天看着秦阳在前面走,才会判断那是我初一铁哥门儿,兴奋之余那人却连叫三声不应,当时我一怒之下奋力掷出了手里刚从娃娃机抓到的扭蛋。

  命脑门儿,对方恼怒回头。结果我发现他和我那位哥们的脸没有丝毫相似度。

  几乎是可以看见的速度,他脑门一个大包“倏”的鼓起来了。

  我嘿嘿一笑,撒腿跑,却被他死死拖住,我以为他会把我打残了再走,结果他疼得龇牙咧嘴却笑着说没事。我刚松了口气,他却似笑非笑的说“现在我是没事,但以后说不准啦,你不留个联系方式,万一以后有什么后遗症我找谁啊?”

  我一直想不通的是当时明明临时编了个号码报给他,他后来居然真的拨通了我的号码,再后来,我们混熟了,他从花鸟虫鱼市场买了只小白狗送来,送来的那一天,白蓝和苏莞尔便异口同声的喊“阳阳。”搞得我顺口了这样叫它主子,也搞得秦阳每次来都以为是在叫他。

  我还记得和阳阳一起溜阳阳,走过公园小巷,跟在阳阳屁股后面给它铲屎的那段时光,以及夕阳之,带着狗屎味道的吻,我的初吻。我以为,这种狗屎的味道会伴我走过地老天荒,可当有一天秦阳把倒瓜子脸儿带到我们面前说这不是她妹妹是她前女友而现在已经复合了的时候,我想和那条狗一起从楼跳下去了。

  白蓝的爱情悲剧源于一次乌龙事件。

  高苦心经营三年的爱情在两人奔向象牙塔不到半年毁于一旦,想当年响当当的校草级别的混混头儿陆翊浩为她改邪归正,被他连哄带骗的拐到绿大一直是高时众人皆称道的一段传,而陆童鞋为她当牛做马三年,却在大学开学两个月之后把她休了,移花接木的是本校的女神级人物人称“小范冰冰”的林岚。

  这段孽缘始于绿大挤得人会流产的校车。

  绿大的校区在市区,而因为市区房价太高校放不惜把学生宿舍建到了郊区,你一定不会相信绿大的学生宿舍楼离校区相距了整整十五公里,所以每次都要搭半个小时的校车来来回回。那个时候,我和白蓝还在住校,每次陆翊浩童鞋都会老老实实地站在女生楼底下等她,然后和她手牵手一起走出宿舍区再一起校车。那真是神仙眷侣,羡煞旁人。那一日,小两口出来晚了,走到宿舍门口的时候校车刚要开,于是两人死命的跑啊,车已经挤到脸贴车窗了可还有几个人没有车。眼看车门要关,陆童鞋拽起一只手,硬生生的把人拉了去。车门关了,陆童鞋松了口气,紧紧了手心里牵的手,“蓝蓝,你的手好凉啊!”他一扭头,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林岚一脸娇羞的抿着唇对他笑着。而白蓝正在车窗外黑着脸瞪他。

  校车发动了起来。陆这才反应了过来,“哎哟我擦!师傅,师傅快开下门,师傅!”他拼命的拍打着车门,却无济于事,眼看车甩下白蓝越来越远,陆童鞋两眼一黑。

  那一日,白蓝生平第一次打了的,提前赶到,捉奸一般往那校门口雄赳赳气昂昂的一站,却亲眼见到陆同学背着林岚下车,林岚当时是被挤昏了还是低血糖忘了,总之晕乎乎的粘在陆童鞋背,陆同学背着林岚急匆匆的冲向校医院,经过校门口时完全无视双手叉腰的白蓝。

  后来白蓝又堵到了校医院门口,等林岚神清气爽和陆童鞋走出来的时候冲了去,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扇了林岚一耳光,只听“啪”的一声脆响,林岚净若白瓷的脸多了一个狰狞的巴掌印。

  那时,许多爱看热闹的同学亦一路从校车跟到了医务室,于是这一幕见证人颇多,白蓝从此在绿大一掌成名。

  白蓝说那小贱人其实一点事都没有,趴在陆同学背时还在陆同学经过她时对她笑,她气得是这个。“还敢挑战老娘?抽不死她丫的小贱人!”让她伤心的是陆童鞋根本不信他说的,说她纯粹是在找事儿,两人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冷战后,终于得以让林岚成功的移花接木。

  至于林岚,这里不多说,性感,温柔,体贴,大方的代名词,绿大所有宅男的女神。

  和陆童鞋分手后白蓝曾一度看到绿大的校车想吐,搬出宿舍住到市区除了是想和陆童鞋保持距离避免尴尬外,我想她应该是因为这辈子都不想坐绿大的校车了。

  直到我们搬到市区后小半年里,苏莞尔说半夜里还经常被白蓝的声音吵醒,白蓝在梦里通常的一个动作是一脚把被子踹飞,再手舞足蹈的大喊一声“老娘死都不会原谅你,陆翊浩!!”

  有一次苏莞尔在她嚎过一声后愣是摸不到被子,连地都找过了,没有。大半夜的,被子这样诡异的在床消失了。两人冻了大半夜之后第二天天亮一看,被子正儿八经的挂在床正方的吊灯,而目测床与吊灯的距离起码有一米。可见那一脚的功力多么不容小觑。

  经过这件事后,苏莞尔以此为由想搬到我的房间,我委婉的拒绝了她。

  她说和白蓝睡在一起有生命危险,万一哪一日白蓝在梦里把她当姓陆的揍一顿她惨了。而在我看来,白蓝虽然长得威武雄壮,但睡姿尚规矩。

  苏莞尔之所以不愿和白蓝睡在一起,是因为她恨白蓝。因为她的firstlove毁在了她手里。

  苏莞尔最初搬到市区住的理由和林岚相反,她恰巧是因为她男朋友住在市区。她男朋友小a是绿城本市人,实际高都没毕业。苏莞尔曾很骄傲的告诉我们他的男朋友是哪个酒吧的调酒师,许多人光顾那个酒吧都是冲他去的,他长得多么多么帅,调的酒有多么好喝,搞得我们都好想去看看他的庐山真面目。

  因此,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白蓝拉我实地去考察了一番。

  这次行动我们是瞒着苏莞尔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都在失恋,看着苏莞尔那个小娘子成日躲在卫生间里用微信和她男朋友唧唧歪歪,那叫一个不爽啊!

  那是一间大概五六十平米的酒吧。没有苏莞尔形容的金碧辉煌,事实,白蓝带着我在这条街瞪大了眼睛兜了两遍才找到。走进去,吧台的确有个染着一头黄毛正在调酒的小青年,迎面而来的一股杀马特贵族的高贵气质把我和白蓝深深的震住了。小黄毛一边调酒还应接不暇的和几个小太妹聊着天,哄得那群小太妹笑得花枝乱颤,肥硕的屁股扭来扭曲的。

  白蓝看着眼抽筋,拉着我要走,我忽然看见苏莞尔也从门口走了进来,这时候出去肯定要和她撞,我和白蓝只好躲到酒吧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来。

  苏莞尔屁颠屁颠的跑到杀马特那边去,杀马特高贵冷艳的气质此刻完完整整的暴露了出来,无论苏莞尔怎么嬉皮笑脸的跟他说话,他始终冷着张脸,和方才和小太妹们聊天的德行判若两人,一旁的几个小太妹都咬着吸管,用眼角轻蔑的瞟看着苏莞尔。

  对这一切,苏莞尔仿佛恍若未觉,最后,杀马特甩出一张五元大钞,似乎要让苏莞尔给他去买包烟,苏莞尔于是拿着钱又屁颠屁颠的走了。

  “嘿呦我这暴脾气,他以为他算哪跟葱啊,他洗脸的时候照过镜子了吗有没有?!”

  看见苏莞尔离开酒吧,白蓝忍无可忍的跳了起来,去想掐那男的,我拼死拉住她,她才忍了下来。

  这时,听见一个小太妹似笑非笑的问那杀马特“刚那你女朋友?”

  杀马特但笑不语,脸的肌肉却已经开始得瑟起来。

  小太妹眼神有些揶揄的看着他说“看着挺清纯啊。”

  苏莞尔的确看去很清纯,她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高三年都不敢盯着男生的脸看,大一才初恋是最好的证明。

  杀马特神色满是不屑,哧笑道“绿茶婊一个!”又凑去神秘兮兮道,“倒贴的,黏糊糊得跟口香糖似的,甩都甩不掉……”

  白蓝本来拉着我准备走了,偏偏她耳朵尖,这句话不偏不倚,被她听到了。她忽然停下来的时候,我隐约感觉到大事不好。

  果不其然。

  自从和陆同学分手后,白蓝不会放过那些负心的男人,尤其是根本没长心的男人。蓝蓝捏紧了拳头,二话不说,扭头冲了回去,身材瘦削的杀马特贵族不会是虎背熊腰的蓝蓝的对手。一个过肩摔,三招之内被打得满地找节操。

  “我擦,你有病吧!”杀马特倒地之后一脸委屈。白蓝蹲下去揪住杀马特的衣襟,冷哼道“绿茶婊?口香糖?你又是什么东西?营养快线还是王老吉?”

  “你在做什么?”一道冷冷的声音,白蓝抬头,看见苏莞尔站在她面前,手的那包红梅已经捏得不成样子了。

  “苏莞尔?”

  “谁要你多管闲事的?”她用无怨毒的眼神瞪着白蓝,一把推开她,扶起了坐在地鼻青脸肿的杀马特,心疼得喊道“阿杰!”

  杀马特阿杰狠狠的瞪着她,擦了擦嘴角的血,对她吼道“滚!”

  从此再无然后。

  这是苏莞尔的爱情悲剧。

  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们都成长了,至少我们是这样认为的。

  我们已经幻灭了拥有一只安静的美男子。男神这东西,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对情字,认真则死。

  白蓝说“问世间情为何物?佛曰‘废物。’”

  不知何时蹲在她面前的阳阳汪了几声表示认同,白蓝斜了那厮一眼,擦了擦脸对它说“说话不要乱喷口水!”说完幽幽得看我一眼“杜蘅,你不是说要勒死它吗?它怎么还在这里?”

  我望着阳阳出神,苏莞尔似看透了我在想什么,兴灾惹祸的说“哎呀,杜蘅,真没想到你好好的一大活人竟然会输给那条,那条白眼狼!”

  白蓝补刀“那倒瓜子脸儿!”

  这两个人平日里心情一好久开始戳我的伤疤。

  倒瓜子脸儿,记性不好的可以追溯到本开篇时提到的女子,最大的特点是脸型呈倒瓜子状,逢人喜欢翻白眼儿,年龄不详,星座不详,之前唯一知道的那是秦阳的表妹,后来连这一条也被否定了。

  阳阳似安慰般的把两个爪子搭在我的大腿。

  那狗被我们养熟了之后,对它的前主子倒是如临大敌,每次秦阳都只敢隔着门缝说话,这也是我舍不得杀它的原因。

  三段惨绝人寰的情史,一段一段狗血,一段一段逗。我们在看到对方的时候都在暗自庆幸自己原来不是最衰的那一个,甚至找到了继续生活的动力。所以我们和谐而又愉快的生活在了一起,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也从来不知道的事,是我还有个友呢,陪她们唱《单身情歌》的时候,我还可以恋。

  冒着被白蓝杀头的危险,甚至还狠心的把苏莞尔赶回那个杀气腾腾的房间,这才每天聊到深夜,零点下线。

  对方是认识了五年的男孩,知了。

  这年头还玩qq恋,这的确有些葩,但对方,确实我还是萝莉的时候认识的人,那个年头,没有微博,微信,玩qq还是很潮的。

  知了的名一用是五年,未曾换过,而我当换过多少个我自己都记不清了,对这点知了意见挺大,他说,为什么你每改一个名都抒情的想让我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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