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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流民


  蒲远一句话,将大帐中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吸引过去。

  夏侯燕一个箭步,冲刺到蒲大头面前,拎着他的大脑袋。

  “大头鬼,你牙齿漏风,心眼打实,在这编排老娘呢,是不是!”

  蒲远感觉头晕眼花,伸出长长的舌头,两只手像旱鸭子落水,胡乱的扑腾。

  俞尧很没义气的闪到一旁,唯恐引火上身。

  李开物忍不住道:“蒲大头的嘴臭,确实该安一扇门。”

  墨凡只顾着弹弄他的琴弦,两只眼睛不看外物。

  就在蒲远感觉快要窒息时,李欢轻轻的咳一声。

  夏侯燕这才松开锁喉手,恩赐给蒲远活下去的机会。

  蒲远脖子上,被勒出红色印记,他浑不在意,摇了摇硕大的脑袋,又要张口胡咧咧。

  俞尧眼疾手快,兔子般的窜过去,捂着他的嘴巴,笑着对着众人说道:“这里没我的事了,我去到驰风城搬救兵,让蒲大哥送我一程。”

  夏侯燕语不惊人死不休,冷冷的说道:“原来你好这一口!”

  俞尧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作答,只能拉着蒲远走出去,蒲大头坠在他身上,显得关系极为亲密。

  李开物补刀道:“这二人相识,也不过三两日,关系处的这么好,确实是一见生情,古人诚不欺我!”

  李欢见越说越没谱,将话题引到正道上:“诸位,刚才墨凡所说的危机,确实是燃眉之急。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不妨群策其力,说出来看看。”

  夏侯燕提着银锤,就要出去震慑流民,李欢用言语拦住她。

  “恶徒没闹事之前,不能对流民动手。”

  夏侯燕气哼哼的说道:“难道必须等到,恶徒自己跳出来?”

  李欢点点头道:“没错,必须等狐狸露出尾巴。”

  夏侯燕将锤扔到地上,自责道:“我就不该收拢这些家伙,见到危险逃得比兔子还快,见到好处却又化成恶狼。”

  李欢不在意的说道:“我们这次出来,最主要的就是吸纳流民,我跟俞尧都是空手而归,唯有你收拢五千流民,这是大功劳啊。”

  夏侯燕凤眸暗淡道:“可是他们会闹事,这麻烦是我带来的,却要你头疼,我心...愧疚。”

  话锋一转,那点女儿柔情,变成属下的关切,李开物这个书呆子,倒是心思敏感,就要拉着瞎弹弓弦的墨凡离开,好在李欢冷他一眼,才没有成行。

  “流民的存在,就是一把双刃剑,里面有恶徒也有好人,我们可以从其中,甄选出心地良善的人,让他们牵制流民中的恶徒。

  至于刘家会派来多少追兵,前路又会遇到多少寇匪,就得看咱们的运气如何。”

  李开物苦笑道:“没想到,我等的命运,还要寄托在福缘上。”

  见众人的神色沉重,李欢便将口中的担忧,生生的咽回肚子,倘若再遇到流民拦路,又该如何处置呢?

  夏侯燕等人,心中各有一番思虑,从李欢的营帐中离开。

  李欢解下腰间佩剑,脱下青色外衫,平躺在素色毡毯上,望着营帐的穹顶。

  两只手放在脑袋下,充当枕头的角色,他凝眉苦思一会,忽然坐起来,从绣袋中取出青翠笛子,刚放在嘴边,又轻轻的放下。

  笛子是诸葛玥所赠,睹物便是思人,只是在这种境地下,想起小月牙,李欢不由得摇摇头,自己是否有些脆弱了。

  他将笛子放回绣袋,从桌子上拿起一团布条,又将佩剑拿过来,横放在膝头。

  凝视佩剑良久,他长出一口气,仔细的将那团布条理顺,认真的缠裹着长剑。

  铁桦木剑,师父盖云所赠,此剑的质地虽然坚硬,但是不够锋锐,杀伤力不足。

  盖云在四十岁时,放下一切利刃,改用此木剑,便是取一个仁字。

  这把剑伴随李欢,从碧游山庄到风云京都,再到破败的燕州,已经使用的颇为顺手。

  但是他决定,将此剑珍藏好,以后不会再使用,在战场上厮杀,用它终究是太吃亏。

  蒲远蒲大头慷慨解囊,将其最为珍贵的长剑,赠予给李欢,剑刃长三尺三寸,净重九斤九两。

  剑本名为思归,李欢觉得不好听,饱含幽怨之气,便将其改名为燕返。

  月光非常公平,不管是精锐神臂弓手,还是衣衫褴褛流民,它都一视同仁的普照。

  流民约有五千人,分成大大小小的团体,人数最多的来自青灵镇,加上半大小子,共有八百号人。

  青灵镇的人数,之所以有这么多,全源于其大乡绅,这位负责青灵镇事务的领头人,有十个弟兄,在当地也是一霸,他们这些富贵人家,不像世家大族,都有私兵土堡,可以挡住胡寇的侵扰,只能弃财保命。

  要说最恨胡寇的人,是他们也不为过,背井离乡丢掉的不止是土地,还有好几代累积的财富。

  被胡寇一番祸祸,他们的家财化为云烟,在这方面跟流民无二,但在某方面他们还不如流民,比如对饥饿的忍耐度,以及对施粥人的感恩。

  “大兄,我已探听清楚,这些看似官兵的人,其实不过是一群反贼。

  马车上的粮食,是他们从晋阳刘家抢来的,为首的人,叫劳什子李欢,据说是飞将之子。”

  被称为大兄的人,名叫卜恩福,捋着发黄的胡须,两眼咕噜噜打转道:“刘家那可是大户,这伙人胆子还真大,敢对刘氏动手,要是飞将之子,那也就顺理成章,国贼之子嘛,自然也是贼。”

  说话这人是卜家老三,名唤卜恩寿,性格最为急躁。

  “大兄,反正这些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把粮食抢过来,再对刘家卖个好,有刘家相助,必能东山再起。”

  “抢,拿什么抢,你没见那些背弓汉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们呢。”

  “我仔细的点数过,这些弓手的人数,只有七八百人,还有一百多人带伤。

  我们能用的人,也有八九百人,再加上那些平民,杀掉这伙贼不成问题。”

  自打跟李欢汇合,追风者便没有露头,如在人间蒸发,这些人不知底细,便以为追风者就是神臂营。

  卜恩福耷拉着眼皮道:“怎么用?这些平民都是贱种,别人给他一碗粥,就当成恩人供奉。

  哼,想利用他们对付贼寇,恐怕是不好办,我倒是想不通,这伙贼的人数不多,是怎么从刘家,抢来的粮食?”

  卜恩寿笑道:“肯定是因为抢粮食,才死的只剩下这点人。”

  “你说的有道理...,先试着摸清流民的底,煽动他们闹事。”

  啪!

  暗处乍起清脆的落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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