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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丽卡


  现代做生意也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问,如果把社会比作一座大学,而经济管理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甚至不必科技研发分量轻上多少。

  苏联的科技水平落后吗?作为九十年代的世界两极势力之一,和他的对手美利坚不相上下,就连现在世界地位跃居第二的中国,在有些科技的研发上面还比不上它。

  然而就这样的一个巨头,就在一夜之间崩塌,这是谁都料想不到的。在当时,人们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就是对方跟他开玩笑。

  谁能想到,有着将赤旗插遍寰宇梦想的苏联,就这样崩塌离析呢。最坚固的堡垒往往就是在内部被攻破的,这是一句被无数实例所证实的千古名言。

  如此重要的领域,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王琦如果单纯只是一个新手,恐怕很快会被其他大鳄击垮,这点投资将亏的血本无归。

  还好他并不是,如果是的话他也不会投身在这个领域。在中国,一等人才进官场,二等人才进商场,三等人才搞科研,而王琦这些连人才都算不上的也就只能做做平民,昏昏碌碌地等待别人安排他们的生死。

  在这些圈子里面,斗争一个比一个黑暗激烈,像在科研领域,顶多也就是成果被人霸占,发表的文章被人顶替而已,但是在官场上,一旦失败动辄就是祸及全家甚至遗臭万年,死后还要被人指着墓碑骂上几个世纪。其中的血腥冷酷,是平常人完全不能想象的。

  所以说做官和练武在某些程度上有些相像,都是对危险极度敏感,时刻在想着如何找出对方破绽,经常面对血腥和暴力,这也是为什么武人和大官身上都有着不怒自威的煞气。

  一个人如果投身于这样的大染缸中,即使是再聪明,每天都将会是麻烦缠身,不得安宁。或许对有些人来说,这些麻烦不是困难而是一种乐趣,但对于王琦而说,天性闲逸的他,喜欢的并不是这样的生活。

  还好有着传送门的他,无疑像是战场上开着无双的武将,天生立于不败之地。

  他将工厂整理一番,将整个工厂分有两间房屋。

  一间准备当作原始人将来工作的地方,摆放了各种机器,整间屋子都被遮蔽的严严实实不漏一点光线,不然以后要是被人看到里面的工作的原始人,还以为王琦非法雇佣黑人劳工呢。

  而另一间厂房则是用来做中转的仓库,加工好的大米存放在这里,雇佣的司机就在这装货。

  好几天没去部落中看看,也不知道安排他们办的事怎么样了。地球上的工作处理的差不多,王琦抽空又回到了异界。

  辽阔的天空还是如此晴朗,视野里万里无云碧空如洗,美的让人不禁想屛住呼吸感受自然的韵味。

  前些天在乡村差异还不算特别大,这几天在城市中待久了,入目尽是灰蒙蒙的一片,让习惯异界环境的他好不难受。

  以后有钱,就在这建设一座几千亩的寝宫,再找几千个人来服侍自己,每天吃穿住行都不用动手,在搬台最好的电脑来,开着最高配置玩着游戏,这样的日子才叫帝王级享受。

  好吧,请原谅王琦的见识浅薄,没让两个美女在那摆姿势让他撸管就算不错了。

  王琦一出现,立刻有两个专门候着他的原始人迎上来朝他行礼。

  王琦向他们问了下部落这些天内的状况,除了哪个和哪个原始人打架,哪个原始人又猎到一只猛兽之外,最重要的消息还是派出的探险队返回了。

  没过多久,巫师纳撒尼尔赶过来,跟在他后面的是多夫和一个在部落从来没有见过的女性原始人。

  “恭迎伟大神灵的到来。”所有人都跪下来,朝他拜叩。

  “起来吧。”王琦让他们起身。并非王琦喜欢别人对他跪拜的感觉,他的内心也没自卑到需要用这种方式得到满足,而是在这原始社会,不同地位的人之间接触的礼仪是必要的。

  孔子为什么推崇周礼?正是因为有了礼,才能将人的地位区分开来,地位高的人掌管地位低的人,这样金字塔形状的结构,在将来才能有效控制一个庞大的帝国。

  “她是谁?”王琦看着那个女原始人向巫师问道。她浑身的毛发比其他原始人少多了,外貌在地球上的女性中也算的上是清秀,要不是看她见到自己没什么大的反应,王琦还怀疑她是不是从地球上穿越来的。

  没等巫师回答,女原始人站出来行了一个小礼,用着很生硬别扭的汉语说道:“拜见神灵殿下。”

  看来这些天她在部落里会了些中文。

  王琦又问她:“你从哪里来?”

  不过她显然没听懂,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多夫看这情形,怕她触怒神灵,赶紧上前替她回答:“神灵陛下,我遵从您的旨意,在森林中找到了一个丛林部落,她是那个部落中长老的孙女。”

  哦,这就把人家孙女拐回来来了,动作也太快了吧。王琦之前的想法是如果找到一个部落,通过食物和其他物资进行人**易,然后渐渐的将那个部落吞并。

  没想到多夫直接将那个部落重要人物带回来了,或许只要安排得当,不需要太多步骤和时间,就能让那个部落举族来投。

  在神庙中,王琦向多夫了解那个部落的情况。部落中汉语学习的速度还是很慢,即使是像多夫这种学习排名比较靠前的,汉语的表达能力也还是很差。

  或许需要几代人的时间,才能完全将汉语融入到生活中,而现在的汉语只是跟神灵交流的一个工具而已。

  在多夫磕绊还夹杂着斯图亚特语的回答中,王琦大概清楚了丛林部落的情形。

  这个部落以采集野果和捕猎为生,人数大概在一百多左右,除了地面上的房屋之外,他们还搭建了树上木屋,既可以避免地面上蚊虫的叮咬,在其他部落进攻的时候还能充当堡垒,可以在树上面攻击来犯的敌人。

  一百多个人,如果按照现在部落的收获来算,每个人每年能给他带来一千元的收入,这一百多个人就是十多万,换算地球上的时间,加起来王琦月入能有二十多万,当然,这是税前的。

  在原始社会,每个人创造的GDP还是太低。要是地球上有两百多个人的公司,不管干什么,起码也有数百万的收入,而在这,他们能创造的财富连偏远的贫瘠山区农民都比不上。

  现在王琦想要获得更大的发展,一是扩张人口,二是开发新的财源。新的财源倒是不急,等到自己的大米加工厂办好以后在说,不然自己没这么多精力管理多个工厂的建设。

  在赛弗提部落待了也快有一个多月,她感觉在这里的生活就如同天堂一样。

  在这,再也不用担心下一顿能吃什么,而是考虑该吃什么了,每天都有鱼、有牛肉、有米饭还有各种野果吃。

  只要肯干活,每个人都能吃的饱饱的,不像在丛林部落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经常还有再石头树叶里找些虫子吃,虽然已经习惯了吃那些恶心的爬虫,但如果有足够的食物,谁又想吃那些脏兮兮黏糊糊的东西呢。

  要是让爷爷他们也能来这里生活该多好,她还没有和爷爷分别过这么久,从小在爷爷身边长大的她有些怀念那个平时总是喜欢板着脸的老头子。

  不知道神灵会不会答应让她们部落住进来?决定,要是神灵不答应,她就跪在地上不起来,用她的虔诚感动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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