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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忆七夕


  于寡月这一世他认清了一个事实,在没有能力保护一个人的时候,没有资格说喜欢,便也没有资格拥有……

  来世,再让他第一个遇见……

  来世,让他来追逐她,他不会疲惫,永远不会……

  等报了仇,他便入土去寻她。

  九儿,原谅他,他现在还不能死,黄泉路上,一定要等他……

  寡月穿好衣服从房里走出,站在院子里,他又是那个满腹算计的少年,这一场错误的相逢,从一开始,算计着的就是他吧……

  他骗她喝下交杯酒,他牵系她的情感迫她留下……如此,他理应受到煎熬。

  生别离,求不得,如是而已。

  於思贤扶着班仕杰,望着少年站在院中的身影。

  那素衣的人儿望了一眼漆黑的夜,转身,朝他二人拱手,深鞠一躬后,离去。

  拂袖之间的风流气度让於氏夫妇微讶。

  似乎是三日间,他一夜醒来,便成了一个他们并不熟知,众人又都觉得理应如此的少年。

  或许,靳南衣,该是如此的……

  寡月从於家的宅院里出来,回到紫藤园里,夏风温热,园中草木深深。

  他想过许多办法,让他一夜之间可以荣登高位的,也不乏依附萧府,引诱萧槿。

  可是他最终还是决定,先回汾阳靳公府邸后再做打算。

  他要向天下人公布,靳南衣为靳公嫡子之独子,他是靳氏一门靳公嫡长子所出唯一的庶出长子。

  数日后,卫箕跟着卫簿一起到长安了,寡月将他二人安定下来后,又开始到处去看宅子,他知道很多人都知道他的住处,这个宅子可以留着,但他还得买一个宅子,这是必要的。

  卫箕带了许多银票过来,也带来了靳郑氏的话:什么时候能入汾阳。至寡月入翰林已经两个月了,却没有给靳郑氏一点提示,无疑让郑裕安心中焦虑。

  寡月只是暂时不想提罢了,他在没有万分把握的时候,一般不会轻易许下承诺。

  这日七月初七,正是顾九抵达北方小镇的时日,也是寡月与顾九两年前成亲的日子。

  那一日,喜帕被挑起,改写了命运。

  却成就了一场因错误,演变的恋情。

  爱,终究是谁爱着谁更深呢……

  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

  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

  已是深夜,寡月不知怎么,随着人群出城,冥冥之中就来到这里……

  那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那个他与她初见的地方……

  素袍轻动,他翻过高墙,从荒芜的院子里走近正堂,木门吱呀,大堂里积了一层细细的尘土,那棺材依旧孤零零的躺在那里,

  红烛燃起,恍若昨日的事情;那日在这里,他握着她的手,不过是一时的相触,终究是乱了流年……

  而那时的他,也不过是在唯唯诺诺间,像众人营造一种假象罢了。

  世间,本没有一见钟情的事。

  那时候的他,握着她的手,便是极力的凛起双耳,听着众人的议论声声,从一开始,他都不曾在意红绸那端牵着的新娘……

  所以,前几日,上苍才会给他开一个这么大的玩笑,便是因他一开始的不在意给出一个最大的惩罚。

  那时候,他的喜欢,他的挽留,不过是留下一个能照顾他的人罢了。

  他就是这般自私又记仇啊……

  往昔十六载孤苦,他从没有真正的向人敞开过心扉,从不曾……

  他活的好累,好累,真的累了……

  步步算计,隐藏内心的日子真的累了。

  他迈着僵硬的步伐,走进他住过多年的房间,床榻上的被子被整整齐齐的叠着收到了柜子里头,他书案上的书也被整齐的收好。

  她便是那么一个细心的人,他伸手打开柜子,棉被上躺着的,还有一件衣袍。

  他颤抖的伸手拿起,散开来,是一件衣袍,还留着针,并没有缝完,这件袍子,如今的他,定是穿不得了的,这是他下狱的那几日她给他做的。

  他捧着那衣袍,身子颤抖着,泪终究是没有落下。

  他开始想着真正为她考虑的时候,该是从什么时候起,或许就是入狱后……或许再早一点……

  他不知道,这世间属于他的温暖太少,她出现的太过突然,他都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她是大海,而他连江河都算不上,他是山涧小溪,狭隘,却极力的想去颠覆整个世界……

  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不离不弃,最终却因他丢了性命……

  为什么,不更爱自己一些……

  来世,换我来追逐你;来世,我来寻你;不要再为一个人傻傻的付出所有……来世,换我付出……

  他抱着袍子,坐在柜子旁,许久之后,天空中又响起了无数的礼花,绚烂无比。

  这无疑是让他想起那时婚嫁,绯衣似血。

  至此,烟火,皓月,伊人,已成为遥不可及的梦……

  夏季,西北的天黑的更迟一些,七月初七,长安是深夜的时候,顾九这里入夜没多时。

  听人说,再往北走上数月,或许能看到极光,夏季的极北之地,常日都是白昼,没有黑夜。

  顾九坐在院子里,手中不知在编着什么,阿娣嫂的一儿一女坐在一旁的石凳子上,看着顾九。

  北地的星空很亮,在院子里还生着火,顾九借着火光编织着。

  那三岁大的孩子终于忍不住问出来:“姨姨,这是什么。”

  “篮子。”顾九淡淡地解释道,唇边带着一丝笑意。

  显然女孩对顾九的简短解释并没有多在意,她没有见过用坚韧的草茎编织出来的东西,只是眨巴着大眼看着,一旁四五岁的哥哥在自顾自的玩着,似乎是一个阿林哥从城镇里带回来的可以伸缩的假匕首。

  阿娣嫂夫妇还没回来,外出一个多月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的,两个孩子便扔在顾九这里。

  顾九不爱说话,白日里将将进村的时候还有很多人来搭理,可是见她不说话,问什么只是“嗯”便没有自讨没趣的再靠近了。

  这一路,历经生死顾九,已习惯了沉默。

  她讨厌语言,讨厌文字,人心,不是语言能说出的,说出来,一切都变了味道。

  她游离的目望了一眼,夏日北方的星空。

  于顾九,这一世她亦认清了一个事实:拥有美貌与才干,便要拥有能保护自己的能力,否则美貌与才干只能成为不堪重负的负担罢了。

  永远,不要再成为常人眼里的特别……

  敛起光芒,她只是边陲之地上的一个普通女子。

  她收回游离的目光,一只手落在自己的腿上,瘸了,不是不好,一个有缺陷的残体,便也不会引起那么多的无谓的争执。

  美貌且气质脱尘的阿九,至死得不到爱人的垂青;精明的九儿,步步算计却终失所爱;一个残缺的小九,更不可能得到爱了吧……

  强大,果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必须经历的……

  她撑起身子,托着腿,将火堆里再添了一把火。

  三岁的小丫头,偷偷地瞄了顾九一眼,颤颤地伸出手去拿顾九编织的草篮子,她扯了扯惊讶的发现还很坚韧,似乎装鸡蛋都不成问题。

  顾九勾唇,似笑非笑,她只是看自己家里什么都没有,闲不住,想动手做些东西。

  等过几个月,能走路的时候她便再上镇上赚钱去。

  重抄旧业了啊,不知是卖混沌,还是再做点别的,总之饿不死她,她想活着,活着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草原的日出很美,草原的成群的羊群奔逐的景象她还没有见过……

  听人说从天山来的女子各个貌美,甚至从极北之地来的男人,还有一头银发的,美的宛若神祗……生命,还有诸多的期待,为何,不好好活着……

  卑微的活着也罢,只要活着就好,即使她从不曾惊才艳艳过……

  伤心的中原之地,那里的人们,婚嫁论的是门楣,入仕看的是出生,结交看的是钱财。她没有,终于,什么都没有了,没有让众人倾羡的出生,没有带着荣誉而生,试问这世间又有几个萧槿?几个郎凌霄?

  她微微勾唇,手中依旧不停的编织着,不由的轻叹一句:命,还真是贱呢……

  就如手中的蒲苇一般,明明是最低贱的,任人践踏着,却这么坚韧……

  她将手中编织好的篮子有放在一旁,小女孩一个一个替她数着,笑着朝她道:“姨姨,十个啦。”

  看了一眼她冷凌的脸,小女孩又低下头去,继续扒拉着兜兜里,母亲给她从南方捎来的石子。

  阿林哥回来的时候抬了一头野猪,原来是他挖的陷阱里,不知是何时掉进了一头野猪,看野猪不过是近几天的事情。

  这里人很节约,只要不是死的时间太长的野兽,都会留着吃。

  顾九也分了一杯羹,她得了一大条的猪蹄子,是后蹄。

  顾九毕竟是行动不便的,次日顾九便将猪蹄上的肥肉弄下来炸了猪油。

  野猪的肥肉不多,因此能得到猪肚子的人不多,这里还是缺油的……

  弄了半天顾九也只炸了一小碗,装进油罐子里,算了算自己能吃几日。

  顾九终是没有等到一百天腿好就开始赚钱了。算了下加上路上行走的半月,她一共也才休息了一个月,只是一个月,从悬崖上摔下来,她便开始“谋生”了。

  日子过的很艰苦,她不想让周围的人笑话,懒惰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受到尊重,即使阿林哥一家对她照顾有加,她也看得出来,她在这村子里是个累赘。

  一个月,她的腿压根就没好,她就开始赚钱了。

  编了半个月的草篮子一个没留,八十来个,全卖了,换了区区十几个铜板。

  草篮子每天依旧在编,她想着亲自去镇南买些面粉,因为镇南的面粉最便宜,她要在这里生活,就要挣钱,恩情,必须给还,这是顾九铭记的,她从不欠人情。

  这样宁静又繁忙的日子,让她渐渐淡忘一些事情,一些她不愿意再去回忆的事情。

  可是,人生明明经历了,又该已怎样的姿态去忘记?

  谁都没有错,不过是命运弄人……

  在璃王查出当年顾氏遭姚氏与几个江南商家联手陷害的时候,顾九已能瘸着腿赶路了。

  璃王正准备着手刑部,给姚家定制罪名的时候,来了几道奏折,请求惩治姚家当家人,留姚氏子女。

  夜帝只是挥挥手,示意这事交与璃王处理。

  卿泓低垂着头,他深知夜帝之意,夜帝并不想留的,罪臣女能去哪里呢?

  桃阁?

  姚家女可以送往桃阁,姚家的嫡子如何,那逃了的姚氏庶出子女,他便不追究了吗?

  姚氏夫妇的问斩期定在秋后,姚家女得圣上怜悯,入桃阁。姚家一岁大的幼子被来自洛营的人持洛战枫亲笔书领走,一岁大的孩子终是好教育一些的。

  置于姚家的其他奴仆,获圣上怜悯男的充军,女的送往军营或者官妓坊。

  姚思珩的人在长安一直逗留至八月,托无数人寻问,从桃阁至军营都问过,耗了不少钱财,都没有问到红绫的下落。

  姚思珩等不下去了决定混进军营看看,或许能遇上以前姚府的丫鬟,再问问红绫情况。

  叶营里来了一批女子,被送往了叶营最脏乱的营帐。

  军营里大多是没碰过女子的从军男子,有的已过中年,有的将将入营。

  这些女子方一送进来,就战上了,大部分来是姚家奴。

  她们是给从军的男人的慰劳品,不得当人,虽然都已是残花败柳。

  没碰过女子的军中人,大多残暴,有些军中妇是在玩弄中一命呜呼的,有些人则是染上重病,等待着她们的便是一张草席将尸身一卷,扔往乱葬岗。

  姚思珩找到了营帐,也遇见了他想要找的人,虽然见到红袖的时候她是一命呜呼的样子,浑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却依旧没有忍住他心中的欣喜,他寻的太久了,已经一个月了,他没有见到姚府的人,如今遇上了,能不欣喜吗?

  他手中的匕首抵着红袖的脖子道:“别出声。”

  红袖苦笑,她这样生不如死,还倒不如死了痛快,她没有想到这个庶出少爷会出现在这里,当他说出下一句话后,她便知道了他的来意。

  “看见红绫没有?”

  红袖忽地想大笑出声,为什么,这个世上最苦命的是她,为什么她要承受这么多。

  她不敢像红绡那样,在被押往军营的时候投河自尽,望着红绡打捞上来的尸体,她突然觉得死亡太可怕了些,于是因她的弱懦,她苟延残喘的活在这里,生不如死。

  女人的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似乎是在笑:“如果她将将被十几个男人玩弄了,你还会要……”

  她的话还未说完,就感受到肩膀上一阵刺痛,那男人快捏碎了她的肩膀。

  怎么样,生气了?

  男人谁不在乎女人的贞洁,男人,就是这么狭隘,说是爱,却不愿意为自己心爱的人舍弃,哪怕她的初次是被迫的,从古至今的女人都那么可悲的活着,直到死去,白头到老的童话,太少了不是么……

  红袖正得意的笑的时候,却听到姚思珩再吼一声:“她在哪里?!”

  不心痛是假,他更心痛的是红绫,不是他,替别人养孩子也许是孙子,看着自己喜爱的女子被人玩弄了,选择默默的弱懦的伤心一辈子,才是孙子……

  无论怎样,无论他的绫儿变成怎样,他都要带走她。

  爱情,本来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总有一方付出的要多一些,多的那部分,留着来世,你来偿还我……

  红袖不解的凝着黑暗中这男子发狂的脸。

  光影如此微弱,她却能为他此刻的神情震撼。

  世间原是有真情的,只是她不曾体会过罢了,若是可以,来世她想做一个被人爱的人。

  “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发狂的男子突然镇定下来,他凝着女子,心颤颤地,生怕她反悔,立马说道:“好,我答应你,你是要我带你出去吗?”

  红袖摇摇头,微微勾起唇,溢出一抹笑,那笑极美极媚:“送我上路,明日他们会将我扔到乱葬岗,找一片绿野将我葬了……”

  姚思珩呆了片刻,还没有反应过来,那女子继续道:“进牢后,那日来了一个男子,听着牢头……”

  她说牢头的时候眼里带着浓重的怒意和恨意。

  “他们唤他‘别大人’,他带走了红绫……”

  姚思珩显然有被红袖的话吓到,他不料红绫会被人带走,难道只是因为红绫的美貌吗?

  他还在思考的时候,红袖已向他的匕首锋刃处靠去。

  夜,划破一抹血痕。

  她死了,死在这么肮脏的低贱营帐里,她唇边含笑,似乎是想起,那时候的江南,油菜田里,邻家那个笑的一脸憨厚的大哥哥。

  那时,她几岁来着,似乎是六岁……

  ——

  寡月讨了一段假期,领着卫箕、卫簿去了汾阳。

  汾阳于阴寡月而言无疑是陌生的,他是第一次去汾阳,真真正正的第一次去。

  汾阳的靳公府,已建了百年了,他知道靳公也在等他,或许是从五月里就在等他,不管谢珍对他的态度如何,靳长儒对他都是抱着期待的,他能肯定这一点。

  他终究是没能和顾九一起来……

  八月里,天气依旧燥热,他的马车还未进汾阳的时候,就有人来接他了,他知道是靳公的人,原来靳公心里还是有这个孙子的,或许更多的是因为他是翰林五品。

  靳公后世子孙从靳长儒开始,就没有人在朝中任职了,只是占着一个名分罢了。

  而“靳南衣”无疑是靳长儒子孙中唯一入了翰林的。

  三元及第,成汾阳乃至大雍之佳话。

  靳公早早的派人来迎接或许是不想谢珍动他,毕竟“靳南衣”是靳公嫡长子的独子,靳公当年对嫡子的喜爱不是一般。

  寡月被迎上了靳公专门来接他的华车,接他的人是靳公的贴身,如卫箕卫簿之于靳南衣,此人姓钟,人唤钟翁。

  “少爷请。”那老翁撩起车帘道。

  卫簿卫箕跟在车后头,骑着马,看着少爷被迎上了马车。

  卫箕凝着主子的马车,又扬眼望了眼天际,似乎是在这么多日后才敢确定,九爷死了……

  王舫的人查了悬崖,怎么绕也绕不下去,下悬崖也只是下到半空中,就没有人敢再下去了,似乎每一个人都说,从那里跳下去,不可能活人。

  主子没有落泪,也没有表现的特别低弥,他不知是该觉得幸,还是该深思主子到底在想些什么。

  九爷死了,他突然在想,主子以后,该如何?

  这么形单影只的过一辈子?

  他隐隐之中有些不安,主子这么加快步伐,究竟是为了……

  马车在大红的朱门前停下,朱门前的石狮子也围上了绯红的绸缎,看着颇有些滑稽,出来迎接的都是靳公身边的人,有靳公原来的几个老姨娘,还有几个位份高的老嬷嬷和家奴,不见靳公也不见谢氏房里的人。

  寡月被钟翁迎接着出来,接着众人朝他浅浅的行礼。

  寡月一直保持着沉默,游离的目,瞥了一眼朱门上的大牌匾上三个金字:靳公府。

  心中百感交集,都化作一句低喃:南衣,回来了。

  靳南衣三岁离开汾阳,背负着被家族遣走的名声,如今他终于回来了。

  钟翁与某个老奴交头接耳一番后,同寡月说道:“老爷在祠堂等着少爷。”

  祭祀宗祠,祭拜祖先,靳公这是认了靳南衣?

  寡月微蹙的眉头舒展开来,随着钟翁走近朱门。

  朱门内别有洞天,景致丰富,雕梁画栋,绿影婆娑。

  园子里站出来许多的丫鬟,似乎是大夫人谢珍园子里的人,还有就是靳公次子房里的人。

  寡月有听到杂七杂八的或赞叹或戏谑声。

  “倒是真长的好。”远处长廊外一个磕着瓜子的婆子道,听不出到底是什么情感。

  接着有几个丫头开始附和起来。

  “这就是少爷啊,长得还真俊!”

  “听说还是三元及第,咱大雍朝第一个。”

  寡月没有在意,这些敢这样远远的议论他,就不会是靳公的人,毕竟只是个庶出子,就算是独子,也是会被这园子里的人嘲笑的。

  靳公这头的老婆子们呵斥了一声,那头声音稍小了些儿,有几个丫鬟婢子瞧了眼都各自回房了。

  寡月被领到祠堂,没有料到一家子人都在。

  靳公靳长儒,靳公嫡长子靳云湛的妻子谢珍,靳公的次子靳云涛,靳云涛的妻子谢珍的堂妹谢珊,还有靳云涛一子一女。

  寡月只是轻轻扫了一眼,便知晓,所有人各怀心事。

  寡月进门跪拜了靳公,卫簿和卫箕也跟着跪下。

  “南衣拜见靳公。”

  很是浅淡的话语,不过是注重礼数罢了。

  钟翁忙上前去扶他,接着靳公次子靳云涛动了动身子,他的一儿一女便上前来给南衣行礼。

  这一来便有人不高兴了,靳南衣到底只是庶出子。

  为何要嫡次子所出嫡子嫡女给他行礼?

  谢珊看了一眼一旁默不作声的谢珍,眉头不由微微皱起。

  拜祭靳氏祖先之后,靳南衣为靳公长孙之事便也传开了。

  令靳南衣想不到的是,谢珍竟是有意示好?

  祭祀宗祠之后,谢珍请求靳公认靳南衣为子,说出去靳南衣是她谢珍的子嗣。

  寡月对此微微蹙眉,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当初若是讨好了靳云湛唯一的子嗣,以南衣之性情不是待她千百倍的好?又何苦落得一个为夫君所嫉恨,孤独一生的宿命?

  还有南衣,也不会那么早……想到这里寡月袖中的手缓缓握紧。

  谢珍的转变会这么快,他相信谢珍背后定是有人提点,对如今的谢珍来讲,巴结他是对的。

  毕竟靳公之位,传长不传嫡。这也是谢氏两姐妹处心积虑将南衣赶走的原因吧。

  现任靳公靳长儒为原靳公次子,是因为他母亲靳云漪的父亲,也就是他亲外祖父死后才轮到靳长儒的。

  若是谢珍有这样的转变,他或许要重新审视,在今科会试中想杀他的人是谁了。

  长安的靳公府邸已落成,靳公要随着儿子儿媳一起从汾阳搬到长安。

  寡月是先他们一步回到长安的,一回长安入翰林任职的第一日就接到一封请帖,是由於思贤送来的。

  “是个容貌美丽的女官大人。”於思贤将请帖递与寡月笑道,也不怪於思贤会这般笑嘻嘻的撮合,问题是九姑娘死了。

  得知九姑娘的死,他们很伤心,但是逝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生活啊,一个女人的死,不能带走一个男人的一生啊……

  要怨,只能怨红颜薄命。

  封建礼教下的男子,或许重情重义,对于女子,一个已经逝去的,终究做不到用一生来守护。

  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

  从有《诗经》歌颂爱情开始,到西晋,千年长河里,只有一个男子第一次提笔为亡妻作文,悼亡诗的开山之作,他一反俗流,用诗歌的形式对自己的亡妻表示深刻的怀念。

  魏晋文字多华丽铺成,而他却在清浅的词句之间,不作层波叠浪,涓涓流畅,绵绵不绝。

  他是潘岳。

  历史数一的美男子,却是晚年凄惨。

  由此可见,历史终究是容不下美好的——

  “惊得神鬼如画目,借得潘郎一缕魂……”

  金碧辉煌的宮闾里传来一声凄凉却鬼魅的轻叹。

  那绯衣的男子,衣衫大敞,露出坚硬白皙的胸壁,他手抱着琵琶,唱着曲子。

  金殿上的歌女舞女们都灌了一夜的酒,衣衫不整的歪歪倒倒的躺在金殿上,偶尔传来几声女子的勾魂媚人的嗔语。

  绯衣人的绝美凤眸却不同于他声音的妖冶鬼魅,异常的平静,平静的宛若看破红尘。

  是冬季祁连山上不化的寒冰,似仙女湖一池平静的碧波。

  亘古,安详……

  既然早知命运如是,反抗不过是可悲的挣扎,用命、拼一个笑话给人看……

  他便是被万人追捧的男子,从出生时候就看尽世间绝色,却因一次偶然的抬眸,乱了心神。

  明明不是华服锦袍,百尺高台,他一身水蓝色的布衣,让见惯风月的他寻到一抹俗世宁静……

  明明步步为营,算计成殇,却有一双异于常人,平静无比的眼眸。

  没有凄美的哀伤,没有怨恨命运的不公。

  那么平静,他遵循命运的安排,所做的一切都从来不是为了自己……

  “孤飞燕,祁连魂,月斜风泣三更钟……”

  他素手拨弦,长眉修目,安之若素,弦管声声,他微微闭目,似沉醉,似认命……

  他的宿命,从来由己,不由人!

  指间的速度越来越快,忽地听闻一声,筝弦错断的声音。

  “殿下——”

  宫殿的大门被人推开,一名女官走进,旭日东升,阳光打在她的身上,圣洁而美丽,她走了数步,低头望了眼殿中歪歪扭扭躺着的女子们,骇了一大跳。

  显然只是惊惧了一瞬,便回过神来,显然不甚在意的朝那绯衣男子走去。

  绯衣人痴痴然睁开眼眸看着手中的琵琶,柔声道了一句:

  “弦断了……”

  那女官错愕了一瞬,颤颤的道了一句:“殿下,要找人接上么。”

  她在征求他的意见,小心翼翼的抬头望着这个美的无法形容的男子。

  神秘的七殿下,西凉女国的神话。

  上层贵族女子,或是女公卿们都想霸占的男子呢,可是他行踪诡秘,让人捉摸不透,就算是这么近她也不得而知他究竟再想些什么……

  女官倒吸一口凉气,抬眼惴惴不安的再看了一眼男子。

  “不必了。”薄唇里溢出三个凉薄的字,他扔了琵琶,慵懒地一理衣袍,朝殿外走去。

  这里,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他真正在乎……

  “惊得神鬼如画目,借得潘郎一缕魂——”

  宫殿门口传来男子鬼魅妖冶的声喉,那女官猛打了一个寒噤,冷眼看了一眼地上东倒西歪的女子们,一脚踢开那琵琶,吼了一句:“都起来!”

  显然那些人都自顾自的睡,并不管这女官的叫吼。

  ——

  顾九编织了一个月的草篮子才凑够买面粉的钱,这些天她靠着挖地里的土豆度日,她不会狩猎,更不会骑射,只能挖些野果子,寻些土豆或者其他能食用的野菜,这日子的确过的艰难,但若是想过又有什么困难不可以面对。

  她第一次去镇南是阿林哥给她指了路,要她进镇后去找去镇南的马车。

  现在是夏季,猎户们都很忙,要储备入冬的食物,所以夏季里没人敢闲着,她不强求别人能给予她关心,村子里的人对她这个外来客,已经是够好的了。

  顾九知道自己也要更快的找到一条赚钱的方法,不然寒冬来临,她只得饿死。

  顾九去镇南,买了一大袋面粉,瘸着腿抱上车,然后回了镇子,又随着回村子的车,回到家里。

  数日后,她寻了木头做了一辆手推车,车上放着炉子和油锅,她炸起的油条与油饼。

  中秋将至,再过不了一两个月草原的寒冬就要来临了。

  她要在这两个月内,买到足够她过冬用的东西。

  每日凌晨她推着车,一瘸一拐的去镇子里。

  很早的时候她就借着集市上一家羊肉店面的灯,揉起了面团,将炉子生燃,又将油锅烧开。

  油条,油饼,她做得很粗糙,她不再是那个细腻的女子,没有了做混沌的心情,或许也没有了那时候将馄饨奉上的小心翼翼……

  她胡乱的捏,胡乱的炸,只是她没有想到,她随便做的油条,胡乱的包着些野菜根裹了些盐味的油饼,那些人竟然吃的津津有味。

  她有些瞠目结舌的望着那些人。

  许久之后,她才懂,这里的人……

  他们热爱生命,感谢生命之神赐予他们粮食,水源,再糙的东西都吃得下,何况,顾九做得东西的确好吃。

  顾九得生意的确很好一文钱一根油条,一文钱一个油饼,很便宜,这种东西在中原或许要卖上两文或者三文,这里只需要一文钱。

  没有三、四天整整一袋面粉就全部做完了,顾九又得瘸着腿去镇南。

  时间过的很快,抬眼一野的绿色褪去,渐渐青黄。

  草原的冬季近了……

  长安这方靳南衣升为四品侍读的消息在翰林也传开了。

  寡月还是没事的时候往藏经阁里跑,与於思贤一起编修集丁部。

  於思贤想起那日,这人竟是看也未看那帖子一眼,便离开了。他摇摇头,九姑娘何其幸运又何其不幸……

  幸运,遇郎如斯;不幸,红颜命薄。

  靳公终是没有开口让郑裕安进靳公府,寡月知道一方面是因为谢氏,一方面是因为靳公老了,图个家宅安宁。

  不过,他与靳郑氏有约,与南衣有约一切尽力而为。

  即使顾九死了,他也要她堂堂正正的成为阴寡月的妻子,入阴氏祠堂。

  是的,是阴氏祠堂。

  罪臣,哪里有得宗祠?

  ------题外话------

  这个伏笔埋很久了,可以联系前文,然后顾九瘸了,呃,就是让某些人心疼的,然后文中我也交代了理由。谢谢花花钻钻票票。

  友推:《嗜宠宦妃》《凤勾情之金牌宠妃》


  (https://www.23hh.com/book/36/36711/2030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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