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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如此相爱 3


  双眼朦胧地着着座城市繁华的夜景,心底漫过淡淡的冷漠,渗进和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沧桑。

  习惯了B域的忙碌,除了疲劳带来的不适外,今天心情还特别的失落。近来公司业务特别的繁忙,一直加夜班,正常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连正餐都是草草解决掉的,根本抽不出空来,所以我已经整整三个月没见到那个人了……想起那个人,目光不禁落到办公室上精心呵护几个月前买来的那束玫瑰。每次和他约完会,我都会买这么束充作自我慰藉。每束玫瑰我都很好地护理过,但终是抵不过大自然的规律凋谢得伤痕累累了。这三个月来,每每看到它,心就会纠结得紧就好象看到的是自己的斑斑心伤。

  苦思间,一些或甜蜜或痛苦的痕迹自唇边划开。

  我叫单婷,很安静的一个人,自小便是如此。喜欢一个人站在角落,静静观望身边的一切人一切事一直抱着某种漠不关心的姿态。曾听公司新进的同事一起讨论我,说我天性冷淡,不喜不怒的性子让人难以接近。我一笑了之,从来不过问,心下凄然。他们不会知道,我也会闹脾气,偶尔任性,也会哭泣。谁不会哭泣呢?只是有些人善于隐藏罢了。

  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也不会真的喜欢上谁,也不认为自己会特别惦记着谁,从小独自活着并不依赖谁,记挂这两个字眼与我太过陌生了。

  可是我错了,感情这种东西真的很玄妙,完全没来由的,来得太快,让我措手不及,无从抉择。

  那年我十七岁还是个对感情不太确定的懵懂小女生,那个时段的女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少女梦,我也没例外。那次一个人靠在墙角无意抬眼望去,我见到了那个男人,如风一样张扬的男子。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场景,多年以后回想起来还是会略带感伤。这个叫风凛的男人笔直地站立在校园那颗茂密的古树下,树荫掩不住男人的醒目张狂。男人的轮廓十分深刻优美,利落流畅,窄腰长腿,完美的身形比例令人赞叹不已。他的眼睛看向很远很远的地方,像是在回味什么,沉思什么。又仿佛什么也不在他眼里。很不可思议的,我在那双凄厉德有些无情的漆黑眼眸里读到某种一闪而过被人们称作寂寞的东西,很奇怪我怎么会这么肯定,我不知道答案,无法解释,而我被这抹堪称阴暗的情绪深深牵扰,心中那份悸动完全无法克制,不禁看着他失神。连男人什么时候走到我面前都无所察觉。风凛薄薄的唇先是紧抿,然后那张英俊的脸上出现了一个诡异的笑容,张扬而魅惑,他的脸庞也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笑容变得异常柔和。我在他的眼底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沉静而清晰。然而我清楚地知道那双眼睛虽弯了下,却吧快乐喜悦全埋在看不到的阴暗角落里。即使他看上去确实像是在笑。

  我被这种致命的因子怔得一动不动。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顿了下,然后他走了,走的很是优雅,我着了魔似的追逐着他的身影,直到完全看不到为止。我的喜怒哀乐全系在了他的身上,无可自拔,致命的一瞬间我已缴械投降。

  我开始疯狂地打听他的名字,他所有的事每每堵在他的必经之路上与他有意无意地“巧遇”。当然这样的巧遇也不会只在我一人身上上演,校园里有很多美丽的花朵,她们都是青春靓丽的娇艳奇花,她们丰姿百态,柔情万千地出现在风凛身边,并扬起她们高傲娇艳的脑袋,炫耀她们的光辉战果。当然好景不长,无心的男人通常待女人如衣物,厌了就仍,风凛就是如此,身边的女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源源不断。他花名在外,女人们则是飞蛾扑火,纠缠不休。比如我。是啊,全校都知道,我白静疯狂倒追他三年。没有人点破,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20岁生日那天,我以此为名邀他参加。三年下来,为名虽没有过多交谈,倒也算得上朋友。没错,这次我是蓄意已久的,在只有我和他的一室一厅里布置了场烛光晚餐。多喝了些酒,借着酒劲大胆靠近他。靠上他的肩膀,我吧脸埋下,不敢看他的表情。我只是想赌一次,让自己再无遗憾。心中早打定主意,若我这次被拒绝了,我就放手,永远离开他的生命。这样我或许会快乐些,他也少些困扰。

  结果他皱眉,但没有推开我,似是在等我自己离开或者作出生命令他满意的事来。

  我静静等待无所动,死赖着脸皮装作一副很无知的样子。时间在空气中静静流逝,我们僵持了近半个钟头,终于他若有若无地地叹息一声,然后顺势将我搂入怀中。我的体温一下子升腾,血液在我脑海中沸腾,仿若重生。我们的脸靠得很近,他的鼻息让我耳热心跳。我们接吻了。

  我不知道是生命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是先开始的,意识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吻的忘情,激烈。身体紧贴着身体,像两只原始的野兽,狠狠纠缠在一起,撕咬,爱抚,状若疯癫,完全停不下来……

  我很庆幸老天待我不薄,我得到了我的王子,不是吗?

  后来想想却觉讽刺,和他的约会都是我主动提及,他不耐陪女人逛街,烛光晚餐啊,浪漫约会啊,与他而言,都只是过过场,连伪装的笑容都不屑给。交往四年,他送过我很多东西。他送珠宝,送玉石,送首饰,送挂件,甚至是别墅车子,可是他不送花,尤其是玫瑰。而我最爱玫瑰,每次约完会回来顺便给自己买束玫瑰,做着他是某人送我的白日梦。

  我的想法多么愚蠢,多么可笑俗气,我是很好哄的,他知道,可是他不要。哪怕只是骗骗我。我的渴望,他从来看不到。

  对着玫瑰,嘲笑自己的痴心妄想,继续活在大量的痛苦和甜蜜中,如果那些也可以称作甜蜜的话。我也想过放弃,可我始终不舍得,要一个常年做着白日梦的女人放弃一个多年执念未免太过残忍,哪怕错得离谱也还想再继续下去。爱情这种东西,从来就是这么不可理喻,真叫人心力交瘁,只觉得力不从心。

  终于我再次下了个决定,如同四年前我们还是陌路人那般。只是四年前我侥幸胜了,这次呢?我害怕面对,但我不能退缩了。

  又连续加了好几天的班,得了个空约他吃饭,顺便做好买束玫瑰慰藉自己的准备。

  到了餐厅他己等在那,很稀奇,平常都是我在枯等,今天看来运气不错。

  他今天的装束不像平常那样随意,低调但昂贵的西服,笔直服帖地穿在他身上,显得十分妥帖,更称了他那种浑然天成的气质。

  我抱着最绝望的打算与他对谈,尽量使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在意。

  他听后皱眉,但无所动作,一切如四年前一样让人熟悉又不安。我们继续僵持,这次还是等着他的决定。

  他沉默半响,再次皱眉,然后他拿出一束玫瑰。是的,那是束玫瑰,我没有看错,如另一个预定好的结局一般,他吻了我,说了生日快乐。这一切的一切,都很熟悉,也陌生,让我恍然置身梦中,不敢接受。

  我恍恍惚惚回到家,记起他那个温柔的表情,仍然难以置信。那个男人,亲口对我承诺了婚约,虽然没有戒指,但这就够了。晚上上床睡觉,紧紧把那束玫瑰抱在怀里,不舍得松手,

  多年的等待都有了盼头,也不觉得苦了。

  本以为苦尽甘来,到头来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他人间蒸发了,我到处找不到他,一个月,两个月……一直拖到了半年,打电话找不到人,发信息一律石沉大海,我急疯了,夜夜睡不安稳,可没有用,如果他真在耍我,我毫无反击之力。

  接到他的电话是在半年后,他只留了一句话,“老地方见。”

  我匆匆赶过去,然后见到了了他蓄意已久的一幕,我忘不掉,就像第一次见到他那样无可抗力。他怀里搂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步态优雅地向我走来,十足的贵公子,但他的表情还是那样冷冷的不屑一顾的样子,他的眼瞳深不见底,把所有人拒之门外。

  很明显,我被耍了。我觉得挫败,伤心,愤怒。我想给他一巴掌,又颓然放下手。我没有资格,当初是我自己送上门的,没有谁逼我,要怪谁,要骂到头来发现除了自己无人可骂,无处可发泄。贱!贱!贱!

  那两个人人走了,姿态高雅,凯旋而归。

  而我,哼着悲秋的哀歌坐倒墙边,低着头默默啜泣。

  忽然发现,我是见不得光的,他从未将我介绍给他的父母亲朋,一个也没有,也没带我去过他的寄居地。我就像一只老鼠,过不了街,怕挨打,永远活在美好的梦境中,太过天真,才会被骗得遍体鳞伤。现在,我什么也没有了,以往的一切,所希冀的幸福,钻石点缀的城堡,骑白马的王子,远去了,回不来了。

  那夜下了场雨,很大,也冷。我靠在墙角,保持着刚才的姿势,雨狠狠砸在我脸上,身上,嘲笑我的痴心妄想。

  几个月后,我偶尔得知了那个人的消息,他出国了,带着别的女人。

  一度想过自杀,用死亡来报复他当然,这是个愚蠢的想法。什么也报复不了他,他是个天生冷清的人。死亡只会让他嗤之以鼻。最多日后回想起来小小伤感下也就什么也得没剩了。

  终于,我彻底死心了。然后我放了场大火,把曾经收集的他的资料,他送的那束枯萎但被存放的很好的玫瑰以及从前那个愚蠢的爱情梦一并烧了,干干净净的,什么也别留。

  我想我也该长大了,就像一个长年沉溺在童话里的小女孩,在经历了一些事后,忽然发现,流逝的风尘岁月中,她已经失去做梦的权力了,很多原本以为拥有的东西,一下子就全没了。

  除了悲哀,什么也留不住。

  一梦下来,发现自己不过是个自以为是的小丑,编了一个这么多年的故事,冗长而枯燥。许是长此以往,自己也厌了,故事就再编不下去了。

  半个多月后,我辞了职,离开那座繁华的城市,选择彻底遗忘。

  我去了T城,并在那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那个时候只觉得失意,寂寞,无所依靠,工作不顺,常挨老板的骂。就像一条被摆在砧板上的鱼,反抗不得,日日精神恍惚,整个人瘦了一圈,病态,颓废刻骨。梦啊,希望这种东西,都无所谓了。心死,完全做了具行尸走肉,没有生气,没有活性,每天顶着张苍白的脸上班,死寂如水。我不知道我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没有人给我答案,没有人给我救赎。我只能沉沦,带着些自暴自弃的恶意堕落,放纵。

  有时候我真想大声哭泣,可到了最后什么也没流出来。

  那段时光如今回忆起来还是一片天昏地暗,惨不忍睹,就像一个丑陋的伤疤,就让它永远,埋葬在岁月风尘中吧。

  后来我遇到了林希,一个21岁的大男孩。一次我去公司上班赶得及了把文件丢了是他帮我捡到的,从此我们就有了来往,关系日益亲密。一次他向我吐露暗恋一个女孩,但不敢表白怕遭拒绝,问我女孩喜欢被送什么。玫瑰吧。我脱口而出。至少我就做过这样一个辉煌的梦。

  然后这个大男孩笑了,他笑起来十分阳光灿烂,帅气逼人,我又一种被阳光灼伤的错觉。

  第二天家里来了个快递,说是有束玫瑰请我签收,我傻了傻,依旧签了。玫瑰捧在手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此后每天都有人来送花,每天一束,日日如此。

  于是,很自然而然地,我们开始交往。我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大男孩,和他在一起很开心,我开始经常笑,我想我终于也找到了我的幸福。

  林希家境富裕,父亲在商场多少有点地位,常被邀请参加一些酒会,他总想带我去,我并不喜欢这种场合,曾多番拒绝,这次实在拗不过他,只好与他随行了。

  很出人意料的,也许说是很不巧的,我在那场酒会上见到了那个人,风凛,他还是没变,那样醒目张扬,给人一种冷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冷漠而疏离,仿佛这世间什么也不在他眼里,一切好像到了七年前那场初遇。只是当时的悸动已经不再了,经过了这么多事,很多宝贵的东西也丢失了,怨不得谁,岁月真是相当残酷的东西,谁不会变呢?

  现在看这个人,忽然觉得不大认识了,很不真实。这个人现在就站在我的面前,真实地站在我的面前,梦里梦外多少回了,早已记不清了。我的心跳那么平稳,一点也没乱,曾经多少飞扬的心情终归平复,消磨在了那些时光旧梦里,不着痕迹。曾经熟悉的人现下看来好陌生好陌生,我甚至开始怀疑起我真的那样爱恋过这个人吗?真的那样为他疯狂过吗?我确实认识这个人吗?这个人当存在过吗?还是说这只是一段七年幼稚无比的自导自演?

  胡思乱想间,显然他已经看到我了,并正在向我走来。

  林希被他那群朋友弄走喝酒去了,现在我是一个人。也好,是时候做个了结了,也算是对那七年有个交代。

  我微笑客套地迎上去,向他伸出手。他还是那副淡淡的神情,盯着我伸出的手,半响没动。

  我的手悬在空中,也觉尴尬,伸回,礼节性向他笑笑,打算走开。

  他忽然叫住我,“到外面谈谈。”淡淡的口吻,不置可否的语气。

  我点头,随他走出去。

  他在前,我在后,跟了一路。

  忽然他停下,我也停住,很配合地看向他。他的目光落在远处,像那时候一样,很幽深,不知道在看哪里。

  我静静地等他回神,一言不发。

  “为什么不问?”仿若过了一个世纪,他终于开口,口气清淡。

  我微笑,仍是什么也不说。

  然后我听到他叹了口气,然后我的面前变出束玫瑰。我仍是微笑,等待他的下一步行动。

  “你赢了。”没有感情的三个字。

  “收回吧。”我也叹了口气。

  他沉默。而后皱眉,“我送出的东西从没收回过。”

  “那好。”我微笑,接过。我看到他的眼里有一抹光彩,心中有几分惆怅。

  他盯着我的眼睛,我不置可否,然后退开一大步,手轻扬,火红的花束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很自然地滑落,掉进了路边的垃圾桶。

  我对上他的视线,还是那个微笑,“谢谢。可惜,我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玫瑰。还有,我现在很幸福。”

  再奉上一个微笑,我起步。随着步伐的迈动,我和他的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也越来越远。

  腿迈到他的身侧,肩与肩擦过,那一瞬间他的视线还是落在远处,只是那双深沉的眸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闪过,只是一瞬间,我却看得分明。

  这个男人很快恢复了正常,那双眼睛里已经没有我的影子了,以后也不会有。我知道他永远都不会被谁影响太多。

  心道,这样的男人果然不适合我。

  面上又挂起温和疏离的笑容,心下释然。

  林希那个大男孩一定在到处找我。想到他焦急的身影,嘴角大大地弯起。

  忽然觉得很快乐很快乐,完全没来由的。

  有爱还不够

  一

  小细是一个乖巧的女子,很温静很柔和,特别是她那常挂在脸上的笑容,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靠近她、关爱她。

  小细的老公方霖很爱她,把她当小妹妹一样疼惜着。方霖在外地做生意,小细在家里带孩子——一个四岁的儿子。孩子上幼儿园后,方霖怕小细寂寞,为她买了电脑,让她上网消遣无聊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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