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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神针与萤烛(1)


完玉城的某间馆子外,一群男人正拿一个矮子取乐。这矮子是上个月流浪到这里的乞丐,衣衫褴褛,外表肮脏,身形极度矮小,站起身才到成年男子的腰腹处,又沉默寡言,麻木无比,只要给他吃的,就算往他脸上撒尿他也从不反抗。

        矮子不仅身材小,长得也丑,一张脸活像干枯的树皮,满是褶皱和新旧交叠的伤痕,看来在流浪的过程中没少被欺负和殴打过。一件事哪怕明知是错误,但当它多次发生时人们也习以为常,甚至参与其中,所以完玉城的男人们也乐于效仿他们没见过的前者,肆无忌惮拿矮子取笑,矮子连喘气都是笑料。

        酒馆里有两个男子,长相相似,容颜俊秀,他们叫了酒菜,一边喝酒一边看外面的众人和矮子。二人一看就是双生子,其中一个叫来店小二,让他把酒热一热。

        “哥哥,你看那矮子的手臂,他可有劲了。”青年兴致勃勃地向外一指,又拍着自己对面的男子让他赶紧看那矮子。

        “嗯,抡大锤和砍柴的人的手臂也很有力气,但他们的手臂不会做别的。”哥哥专心致志地喝酒,眼睛都懒得抬。

        “哥哥,你说,这矮子是天生这样的吗?”青年的大眼睛眨动,眸光忽闪忽闪的。

        “烛,”哥哥无奈地放下碗,“你太注意目标以外的事物了,这是你的优点也是你的缺点。”

        弟弟道:“刀剑也有双刃,利用优点的时候自然也要忍耐缺陷。”

        哥哥也不争辩:“总是你的道理。”

        “都是因为哥哥让着我。”弟弟俏皮地眨眼。

        “快吃,吃完快走。”

        “着什么急,有杂耍看,非常好。”弟弟朝碗里吹气,低头又喝了口热酒。

        矮子像个球一样在男人们中间滚来滚去,他手里紧紧攥着块肮脏的馒头,微黄的白面都看不出本来颜色。矮子被踢得东倒西歪,还时不时咬一口这馒头。

        见他不反抗,男人们更加没有顾忌,甚至当街脱裤往他身上撒尿,还伴随着阵阵大笑。矮子褴褛的衣服上尿迹斑驳,散发着难闻的臭味。矮子任他们欺辱,继续咬自己的馒头。

        双生子青年坐楼上看,看这矮子什么时候发脾气反抗,比如推这群男人们一下。不过按照他们分析这个矮子的力气应该不大,就算大也不会使出全力,懦弱的人是不会反抗的,就像圈养的猛虎被拔掉牙齿和指爪,根本不懂咆哮捕猎。

        只是这矮子真的没有脾气?双生子兄弟不这么认为,不过他们没时间看了,吃饱喝足,他们摇摇晃晃走出酒楼,矮子还在人堆中,围观者越来越多。

        他们的笑声愈发愉快,正在笑得前仰后合之时,却听“嗖”的一声响,他们登时发出渗人的大叫:“啊!”

        双生子青年回头,众人的发髻被拧成一团,随着一支小箭被牢牢钉在墙上。骤然没了发髻的人们披头散发,脸色都灰白了。

        居然有人使飞箭斩断了他们的发髻。双生子一齐向飞箭射出的方向看去,那远处一棵高大的桃树,这树有些年头,树上早已空空如也,唯有桃花繁茂,绿叶葱茏。

        矮子看也不看他们,手里捏着馒头,站起身往巷子里走,他身上居然还有一个铜钱,走过馒头摊的时候又买了个热馒头塞进自己嘴里,狼吞虎咽地吃。临转进巷子时他回头,眸光微动,似乎比其他人多看到了什么。其实这矮子的眼睛很漂亮,透亮分明犹如上好的琉璃,也正是因为他的眼睛,双生子里的哥哥判断他其实并不是个老人或者中年人,只是因为不明原因而看不出本来面目而已。

        哥哥把这个猜想告诉弟弟,弟弟缓缓点头:“有意思……”

        两个人相视一笑,离开酒楼向城外方向去了。

        俗话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两人注视矮子的时候,远处也有人盯着他们,目光温和如水,不带半分恶意。

        “完玉城里的厨子真好啊,”出城之后,弟弟又感叹,“比当初咱们在石井镇外吃的强多了,那厨子做牛肉,居然一点牛肉味也没有。”

        正在驾车的哥哥笑了:“也许这就是人家的本事,把人肉做出牛肉味儿,把牛肉做出其他味儿。”

        弟弟靠在他身上:“那厨子……谋财害命,算他运气差,碰见咱哥俩。”

        哥哥揉揉他的头发:“那人运气不好,又运气太好。困了?那就睡会儿,咱们还有很远才到呢。”

        “嗯……人肉……”弟弟闭上眼睛。

        碎璧山庄里,罗三金又说想要习武,正在砍柴挑水的罗瑞被他缠得没法子,就把他打发进内院让他去给王头儿和崔叔帮忙,说先练好力气再想着习武。王头儿和崔叔正在内院给楚聆月修房子,楚聆月坐在不远处专心致志地下棋,对于房子能不能修成原样毫不在意。

        罗三金拎着茶壶跑进来:“庄主。”

        楚聆月头也不抬:“嗯……”

        “我想习武。”

        “我都要睡院子了还教你习武?整天像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成何体统。不念书就去帮王头儿和崔叔把房子修了,省得我还要听你爹抱怨。”

        “那能教我习武吗?”罗三金锲而不舍。

        楚聆月终于抬起头:“修完房子再说。”

        其实楚聆月这么说纯属搪塞小孩,他虽然说话不中听但好歹没对孩子恶语相向,只是让罗三金画饼充饥。罗三金却当楚聆月默认,当即面露喜色,美滋滋地放下茶壶就去给王头儿和崔叔帮忙了。

        直到午后,做完手里活计的罗瑞终于擦着满头汗水进了内院。自从被楚聆月知道身份后,他也不再掩饰,每天都拿着刀在外院练武,有时候还会被楚聆月叫进内院练,楚聆月就在一边兴致勃勃看着,全当看戏了。

        但戏可不是白看,在前几天,楚聆月看完罗瑞练完一套刀后突然问:“你会剑术吗?”

        罗瑞先是一怔,继而说:“会,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刀术中,有几招神似飞鸿剑法。”

        罗瑞不惊讶他是怎么看出来的了:“你居然能认出飞鸿剑法,飞鸿剑法是飞燕门的看家功夫,但随着飞燕门的衰落,江湖上修习和能认出飞鸿剑法的人是少之又少了。”

        楚聆月听自己被夸奖,有些得意:“我当然认得,这不稀奇,你会飞鸿剑法才稀奇,难道你以前是飞燕门门人?”

        罗瑞厚着脸皮思索,自己的师娘曾是飞燕门门人,那自己也算半个飞燕门徒孙吧,不过贸贸然对楚聆月说太多也不好,就含糊着回答:“是,修习过几年,但功夫实在一般。”

        说罗瑞功夫一般就是讲笑话,楚聆月又问起另一点:“听说北境大雪山终年积雪不化,要登上飞燕门如同登天一般,尤其是止云峰更是天险,常有进山者一去不回,真的吗?”

        “是真的,这也是飞燕门衰落的原因之一,因为能找到那鬼地方的人真是太少了。”罗瑞半开玩笑。

        北境大雪山是盛朝北部连绵起伏的山脉,是盛朝北境的边界线,西窄东宽,延绵八千里。山里泉水清澈,动植成群,群山间云雾缭绕,山峰高耸入云,数百年来一直被盛朝臣民视为神山,是盛朝龙脉所在。

        楚聆月眼里浮现出向往之色:“那一定风景很美,我师父曾经这么说过。”

        “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碎璧山庄还算富有,如果楚聆月想,他不可能出不去门。

        “因为我不能出门。”楚聆月诚实地回答。

        “不能,而不是不想,为什么?”

        楚聆月笑起来:“因为我跟人打赌输了,所以结局就是我不能再出碎璧山庄的大门,而那个人一辈子不能回去自己的故乡。”

        “这也太残忍了……”罗瑞叹口气。

        “恰好让人得偿所愿也未可知。”楚聆月笑意如常。

        或许正是如此,罗瑞抬头瞧着王头儿和崔叔踩着梯子修房子,罗三金给他们递工具,房檐底下堆着茅草、泥土和瓦片,房顶上的破洞被修补好了一大半。

        王头儿和崔叔修房子是一把好手,所以晚上,楚聆月就睡了回去。罗瑞因为那天芒刺在背的感觉而心里不安,就要求在楚聆月房间外布置机关。

        “你还懂这些?”楚聆月欣喜不已,“你睡我隔壁好了,就睡以前王头儿睡的房间。”

        罗瑞也没推辞,一手抱着罗三金一手拎着包袱就来了。他还以为罗三金睡着了,就把罗三金轻轻放床上,给他盖好被子,谁知刚出门就听见屋里“咕噜”一声,罗三金起来,悄悄穿鞋要出门。

        “怎么了?”罗瑞憋着气开口。

        “想看你布置机关。”

        “看来还是白天让你念的书不够多。”罗瑞无奈。

        谁知楚聆月也起来了,也要看罗瑞布置机关。罗瑞叹着气摇头,随手摘下自己的指环拧开,一根几不可见的丝线延展开来,这丝线在月光下泛着银亮的微光。罗三金好奇地伸手,被楚聆月喝止:“你不想要自己的手指头了?不要碰它。”

        楚聆月嘴角勾起:“西域金蚕丝,区区一尺就价值数千两。”

        罗瑞欣慰地说:“嗯,眼光不错。”

        金蚕丝产出稀少,没想到罗瑞拿出来的足有几丈长,他细心地把蚕丝缠在楚聆月和罗三金的房门口。不需要坠铃铛,因为金蚕丝材质极其坚韧,刀割不断火烧不毁,并且与兵器相碰会发出特殊的声音。

        “好的,睡吧,”罗瑞催促他们赶紧睡下,“一觉起来又是新的一天。”

        楚聆月独自一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毫无睡意,他直觉有人在远处盯着自己,注视着碎璧山庄里所有人的一举一动。说起来也真是好笑,他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落魄江湖人,守着破落庄子过日子,竟然也总被梁上君子光顾。

        盯着他们的人此时正在远处的大树上,双生子手里捧着油纸包,里面是热乎乎的包子。弟弟一口咬下半个,两颊鼓起:“嗯,这味道属实不错。”

        哥哥说:“别着急,不够还有。”

        “哥哥你说,咱们来碎璧山庄做什么,里面那个残废,一看脸面就知道还是个孩子,主子都四十好几的人了,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较什么劲。”

        “恶人可不分年纪大小。”

        “可不是,十几岁的孩子是最有意思的年纪了,”弟弟轻撞哥哥肩头,把最后一口包子咽下去,“还记得吗?咱们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才十岁,幸好,我们都活下来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杀人,也是第一次共同杀人,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见弟弟吃饱,哥哥就抽出长刀:“我们还会活很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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