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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天地同贺


  突然发生的一幕,令人措手不及。

  果实在老者头上发出血红的光,照的老者一身发红。

  沈方有一种吃了一只死老鼠的感觉,他赶忙爬起来冲向那老者。

  “大爷,爷爷!千万不要啊,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他扑上前去抓向那果实,双手触碰到那血光之后,果实忽然裂开,一道华丽的金光冲天而起,果实裂开之后,那小虫像是破开了禁制,天地灵气尽数被它吸去。

  精气横溢,数十里大地发生了难以名状的神圣,遍地开满了七色繁花,花团锦簇,一片祥和,就连天上的白云也渐渐形成了七种色彩,祥云布满了天空。

  失望透顶的沈方忽然感觉到一阵难以言喻的宁静,仿佛置身在世外,一片净土,没有杀戮和鲜血,没有暴虐和冲动,他的灵魂受到了洗礼,欢喜之情无可名状,全然忘了自己已经竹篮打水一场空。

  红光消失之后,金光随之更加炫目,由一根手指细的光线渐渐展开成磨盘粗的光柱,果实裂开之后,小虫渐渐上升,扭动着的身躯也有了七种色彩。

  咔——

  虫子身上的七彩光割裂了它的身体,强光刺得沈方觉得一阵的灼热,他听得百兽怒吼之后的安静,恍如百兽聆听天音,悄然得道。

  四周的兽群渐渐聚集,其中还有几个兽王,这些荒兽或披着鳞甲,或长着巨角,或身体硕大,或长相凶残怪异,五毒俱在。它们聚集此地,匍匐下来,就连叫声都显得特别的柔和。

  这简直不可思议。

  沈方愕然看着那虫子在金光之中游动,被七彩之光割裂的身体渐渐褪去了皮肉,如同新芽从朽木中新发,生命的旺盛气息充斥着大地。

  咔——

  一只白玉翅膀从七彩中伸展而出,像是对这个世界招手,紧接着,另一只翅膀也缓缓张开,竟然是一只白玉蝴蝶,金光中,蝴蝶展翅而飞,百兽拜服称贺。

  “破茧而出,化蝶而飞,从此脱去凡胎,再也不同了。”

  沈方无比感动,被这种生生不息的景象深深触动,这就是生的力量吧,四季更迭,生命繁衍不息,超脱死亡。

  十里锦绣,是这小东西出生之后,天地的祝贺,这该是多么的骄傲。

  它青春灵动,楚楚可爱,天地的贺礼成了他的乐园,它徜徉着,双翅煽动,有灵光点点,恍如星辰。

  蝴蝶最终落在了老者的肩膀上,停下,收翅。

  “不对啊,你化蝶了,那我怎么办?”沈方终于想到了自己现在的窘迫,他却忘了刚才他差点活活将这天地精灵给炼化了。

  “老头,你到底死没死,你要死没死,就给我醒过来,你看你做的好事!”

  老者当然不会回答,回答他的是那只蝴蝶,蝴蝶用翅膀卷起自己寄存的果实扔给了沈方,虽然果实不再有精气,却依然神异,果核化成了骨骼,果实化成肌肉,汁水化成血液。

  沈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被改造,现在已经是个白里透红的人形果实。

  “这也不对啊,没有皮!”沈方一阵无奈。看着自己这样子,像是一个被凌迟的犯人,浑身上下只有血肉没有皮肤。

  蝴蝶煽动翅膀,将地上破去的虫蜕扇起,用轻柔的风送给了沈方。

  这曾经蕴含了天地之灵的一层皮就这样附着在血肉之上,很快,沈方新的身体就这样有了。

  他闭上眼睛,灵魂与身体交融,天地之间正是精气旺盛,灵念饱满的时候。

  蝴蝶轻轻掀动翅膀,将自己的身体变得庞大,双翅展开能有十米长,它驮起光溜溜的老者飞上天空,化成一团光束消失了。

  沈方只是闭着眼睛,外界发生的事情都与他无关了,就连老者和玉蝶的离去他也全然不知,丛林之中,只有他一个人,一把剑,一件银衣,一辆车,和一群大大小小的荒兽。

  荒兽们对他很是服膺,大概是对那精灵的情感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因为不仅仅他的身体充满灵气,就连他的灵魂也是经过茶经的洗礼。

  兽类对于灵气有着天生的感知和依赖,此时的沈方就好比是个矿藏,有他在,百兽就愿意在他身旁呼吸。

  沈方此时感觉还不错,重塑身体之后自由了许多,但这身体明显和自己被夺走的身体不能相比,那是他在一棵神茶下修了三年的身体,只可惜现在已经无法选择,只能去适应。

  “我的身体,我一定要拿回来!”沈方往天空看去,目光充满了坚定,尽管他现在无法再触及那地方,他的身体也不再像从前一样能自在遨游,但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还会回到那种状态。

  “吼!”一头长毛野猪在用巨大的獠牙轻轻杵他的衣服。

  “想死!”沈方怒喝一声,吓得那野猪匍匐在地,低吟了一声。

  恍然间,一个印象在他脑海中浮现,仔细辨认,原来刚才野猪是在跟他交流。

  “我竟然能懂兽语?”沈方无比惊奇,也许是受那玉蝶的影响太大了,他略感抱歉道:“猪兄,对不起了,小弟刚才有点冲动。”

  野猪低下了头,低吼了两声。

  “你说,你看到了有很多人聚集在湖地?有多少?”

  “有这么多?我当然不是他们一伙的,带我去看看!”

  兽群中出来一只兽王,匍匐下来,是一只有着一双碧绿眼睛的豹子,身体流畅轻盈。

  沈方毫不犹豫骑了上去,这里果然有人的行迹出现!他不想惊动别人,在不知是敌是友的情况下,这只豹子就能隐藏行迹,免得暴露自己。

  “看好我的车。”沈方交代了一声,带着剑直奔湖地,路上听那豹子介绍了这里的情况,这本是一块曾经被文明踏足的地方,但是后来荒废了,数以万年之后,成了蛮荒之地。

  此地地域特色鲜明,有山川大泽,也有不毛赤地,到处散布着一些不知名的建筑。

  这里是一片孤立的地方,另有四个地方是绝对不可踏足的。

  其中之一就是湖地。

  湖地之间,由连绵的荒山和大湖组成,在那里生活的圣灵才是这篇蛮荒的王,因为他们生来就是王者,它们大多数身体娇小怪异,有沟通自然,运用神通的能力,每一个族群占据一座大山或者湖泊。

  莽荒平原的这些凶兽在它们眼里简直是渺小的存在,所以这只豹子小心翼翼,奔跑了数百里之后,步子便渐渐放缓了。

  藏匿在一片茂密的矮林之后,沈方定睛往全看去,只见怪石嶙峋的一座山赫然出现在眼前,山下碎石遍地,一条小溪从山上流下,十几个人临溪而坐,似乎是刚刚到来。

  为首一人头戴金冠的少年,身穿锦衣,身材高大,神情傲慢,华贵不凡,这些人似乎全是他的从属,但是从言语之间,却又是平等的。

  那少年沉吟道:“我们远道而来,不熟悉这里的情况,咱们那些人分散出去探路,只怕会有危险。”

  人群中有人叹道:“七公子,咱们大唐在东泽也算是最古老的几个王朝之一了,底蕴深厚,又兼龙族两位龙子助阵,何必怕了那些人?咱们还要绕着他们走,万一被他们先找到了地方,先一步拿走那件东西,咱们回去怎么交代?”

  金冠少年笑而不语,看向身旁一个布衣纶巾的青年:“四哥,你觉得呢?”

  纶巾男子也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四哥心思缜密,善于洞察人心,应该是看出来我的这点小心思了。”

  纶巾男子摇了摇头。

  他只是摇了摇头,似乎不愿意说出来,看起来,他虽然被称为四哥,其地位还是不如这位七公子。

  金冠少年道:“我让你说,尽管说吧。”

  “我来说吧。”一个身材瘦弱,但穿着华贵的少年站出来,笑道:“七皇子的意思是,从始至终咱们都不要出现,毕竟这些人里大多是来此各国的皇子和一些古老宗门的弟子,同样底蕴深厚,有着数不清的底牌。要的就是看着他们互相争斗,等到这几拨人全都耗尽了气力,咱们再出来收拾残局,既能不产生争端,又能完成任务。”

  “住嘴!”七皇子冷道:“李好,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在座哪一个不比你修为高,出身好,你不过是个没落小王的后代,我劝你管好自己的嘴,别一不小心断了你家的香火。”

  这位叫李好的尴尬的站着,听着周围人的嘲笑声,脸色渐渐红了:“我……我正是想让疯王这一脉再度发扬起来,重整我匠神门庭。所以请缨来这走一趟,我是不如你们身份高,但是同样要出一份儿力啊。”

  “你也出一份儿力?”有人笑道:“就你那两下子也敢说来出一份儿力?我们早已经通了玄关道,全是合格的修士,你不过是个打铁的而已。”

  “我……”李好握了握拳头,闷闷不乐的坐在了乱石上,一回头,目光正朝着沈方所隐蔽的地方看过来。

  沈方心里一沉,难道自己被发现了?这个爱出风头,却又人人看不起的倒霉蛋若是发现我,我岂不是比这家伙更倒霉。

  还好,那个叫李好的倒霉蛋并没有发现,他只是转过头,默默按耐着怒火,等怒火被压灭了之后便又笑着转过头去,道:“七皇子,刚才我说的难道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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