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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五十一章


  现在芙蓉所处的村庄叫青草村,背山靠水,处于洞庭湖与澧水交接处的一个葫芦口,村里人口很少,听说大多数人都进城务工去了,留下来的多是些老弱妇孺。

  翠翠本来也可以进城去做工的,无奈她家里有个常年卧病在床的母亲,离不得人,于是她只能自己撑起亡父留下的小舟,以打渔为生。

  芙蓉感激她照顾自己,把耳朵上的猫眼石耳坠子摘下来,要送给她做谢礼。翠翠连忙推开,不肯要,有些嗔怪道:“你把我当作什么人了呢?”怕芙蓉还要塞东西给她,转身就跑了。

  “她不肯收,小雨你帮我给她?”芙蓉转向站在一旁收拾弓箭的少年,希冀地望着他。

  小雨约莫十□□岁,个子很高,生就一双温柔多情的眼睛,说话也很温柔:“她不要就算了。你要回去寻找家人,路上花费多得很,还是收好这些东西,必要时可以拿去当了。”

  其实芙蓉身上还藏着不少金银,并数张面额很大的银票,银票是用油纸包好的,落水时她全身都湿透了,银票依然完好无损。但她不能轻易透露自己的底细,毕竟才和眼前这少年认识两天,哪怕他救了自己,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之心,沈大人教她的: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

  既然翠翠不肯收下耳坠子,芙蓉决定离开的时候悄悄给她留下一锭银子,神不知鬼不觉。到时候翠翠找不到她人,就只能收下了。

  她现在所住的屋子,正是小雨的家,一栋立在半山腰的木屋。

  说来也奇怪,青草村的村民,几乎都是邻水而居,剩下几户住在里头的,房子也都建在山脚下。整个村子里唯有小雨住在半山腰上,还没爹没娘没亲人,孤零零的一个人,养着一条肥肥的小黄狗,平日进山打猎为生。

  芙蓉只是落难至此,与翠翠等人皆为萍水相逢,谁也不会跟她细说太多。可她从来都是冰雪聪明的女孩儿,仅仅同小雨交谈了一回,便确定,他绝对不是这青草村土生土长的人!倘若真是这青草村土著,哪里说得一口略带南方口音的标准官话?比如翠翠,她说的官话里头就带着很重的地方口音,“洞庭湖”这个名词,由她说出口,从来都是“洞庭扶”……

  有了这个推断,再来观察他这个人,许多细节自己就冒了出来reads();。

  比如,小雨撸起袖子处理食物时,胳膊简直白得耀眼,皮肤又细又嫩,跟略黑的脸和粗糙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

  又比如,读过书与未读过书的人,一张嘴就能知道差别。他明明是个以打猎为生的孤儿,说话为何斯文又有条理?

  再比如,这座木屋十分简陋,瞧着像是建了许多年的样子,可不少地方都被修补过,一眼便能看出是近期修补的。叫人不禁怀疑,这座屋子原本是否已荒废多年,最近迎来了新主人,敲敲打打修缮一番,才勉强住下。

  心中的疑团越聚越多,芙蓉免不了更加留意他的一言一行。这小屋总共就两个间,也没什么厨房,直接在门口搭了个棚子,垒了个土灶,小雨站在灶前做饭。

  有香味渐渐飘过来,芙蓉闻着闻着,忽然就泄了气――人家现在是她的衣食父母,不仅救了她,还好心收留她住下,做饭洗衣样样照顾得当。管他是什么来历呢,至少是个好心人吧?说不定人家只是有难言之隐,不方便告诉外人呢?私自窥探救命恩人的*,叫沈蕴大哥知道可要训她的。

  这么想着,芙蓉萎靡地缩在凳子上,先批判了一番自己,动了动腿,又想起现下的处境,忍不住叹道:“如果找不到我的丫鬟,我的护卫,我的刘管事,我该怎么办呀?”洗衣,做饭,采买,寄信,雇马车上路……没有随从替她解决这些问题,她甚至没法离开这个小村子,更别提回京去了。

  小雨回头看了她一眼,微微笑道:“慢慢来,总会找到的。”

  “借你吉言了。”来自有气无力的芙蓉。

  因为小雨常常进山打猎,所以家中备着伤药,芙蓉左脚的伤口不算很深,上了药之后,第三天就开始结痂了。

  晚上小雨给她打了盆热水,端进屋子供她洗漱,芙蓉先把右脚踩进热水中,左脚在盆上晃来晃去,最后怕水凉了,才小心翼翼地探下去。

  “嘶――”

  可能是因为从小娇生惯养,养出一身娇嫩肌肤,平日里叫柳叶刀划个小口子,就足够一屋子丫鬟大惊小怪担惊受怕了。突然在身上拉了这么大一口子,哪怕是伤口结痂了,那种疼还留着,轻轻碰一下就能叫她打个哆嗦。

  因为她的存在,这几天小雨都没进山打猎,芙蓉很担心他失去经济来源会断顿。而且他实在是个好人,洗衣做饭样样来得,哪怕是粗茶淡饭,也整治得认认真真干干净净,因芙蓉行动不便,甚至还每天给她打洗脚水。

  救命之恩,和照顾之情,加起来已经不是简单的金钱可以还得起的了。芙蓉暗暗做了个决定,先是同他说,她的脚已经能下地了,明日想去镇上买些东西,顺便打探打探消息。

  小雨爽快地答应了,她便开始闲(tao)聊(hua),先从拉家常,聊聊别人的家事开始。

  “翠翠家住在哪里呀?她这几天很忙吗?怎么都不见她人?”等小雨一一回答了,她又问:“你和翠翠认识很久了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小雨沉默了下,摇了摇头:“不是。”

  芙蓉眼珠子转了转,又笑道:“我看翠翠跟你差不多大,她可有订亲?”

  “没有听说。”

  “那你呢?”

  “……我?”小雨愣了愣,倒也没多想,叹了口气道:“从前订过一门亲,如今当是不作数了reads();。”

  芙蓉瞪大眼睛,不解地问:“为什么呀?”

  他苦笑一声,垂下眼盯着地面,声音里是无尽的低落:“因为我家道中落,父母双亡,背井离乡,流落至此……这辈子能不能有机会回去还是未知数,不敢再奢求别的了。”

  ……这么诚实?!!!

  心中的猜测终于有了解答,没想到竟是以这么直白的方式,既然是因为家道中落才搬来此处,他与这青草村的格格不入之处就有了解释。

  挖了人家的伤疤,芙蓉觉得很愧疚,看他消沉的模样,又觉得有些心疼:“小雨哥,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也许我可以帮你。”

  小雨摇了摇头,很温柔地看着她,苦笑道:“谢谢你的好意,但我身负血海深仇,谁也帮不上我的忙。”

  血海深仇……此话一出,芙蓉更心疼他了。

  显然面前这位小雨哥哥是个有故事的人,从他的言行举止就能看出来,他的出身很不错,估计从前也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不知他都经历了些什么,明明还只是个清瘦的少年呢,如今却独自住在这个远离人群的破屋子里,只能靠进山打猎为生。

  在这等境遇下,他仍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救下她之后尽心尽力地照顾着,芙蓉几次要交伙食费都被他拒绝了,也没什么客套话,只说“你吃不了多少东西”。

  “小雨哥,也许在报仇上我帮不了你,但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跟我一起走,换一个地方生活。”芙蓉认真地望着他,许诺道:“反正你在这里也无亲无故,去哪里不是去呢?我可以保证,今后一定让你衣食无忧!”

  一个美丽少女,对着少年许下诺言,保他一世无忧……这情形怎么看怎么有些不对。难得小雨没往歪处想,只微笑着婉拒:“青草村挺好的,我已经住习惯了。”

  得到这个回答,芙蓉不是不失望的,但她从来就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直言相劝不成,她还可以想别的办法呀,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更何况对象是小雨哥这种性格温和的好人。

  徐徐图之,不能着急。

  次日,小雨果然带芙蓉去了镇上。

  因为芙蓉的脚不能走太久,小雨特地去借了条毛驴来,让她骑着,自己在前头牵着绳。

  长到今年十四岁,芙蓉还是头一回见到毛驴这等生物,上上下下打量许久,才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有点像马……这是马?”

  “不是马,这是驴。”小雨失笑,摸了摸毛驴的长耳朵,哄她:“别怕,它很温顺的。”

  芙蓉当然不怕,惊讶过了,她兴奋地凑上前,学着小雨的手势也摸了摸毛驴的耳朵,又看到它蒲扇似的长睫毛,乌黑湿漉的大眼睛,激动道:“它好乖!也很漂亮!”

  “是的,它特别乖,快骑上去试试看吧。”

  于是,沈尚书的爱女,倾国倾城的小美人,就这么骑上了毛驴,由高瘦的少年在前面牵着绳,高高兴兴从青草村向白水镇进发。

  等她回程时,换了一身从镇上布庄买的细棉布衣裳,白底青花;头上是布庄娘子好心给她梳的粗辫子,扎着红头绳;原本穿的绣鞋镶了珍珠,实在太显眼,她醒来后就掏出匕首把珍珠拆了,今日连软缎绣鞋也换下,穿上了最寻常的草编底布鞋。

  这么一身装扮,还骑在毛驴上,倘若没有那张脸和比普通人细致白腻得多的肌肤,看起来和乡下姑娘并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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