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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六十五章


  要说起来,梅寻玉与芙蓉、康禹相识于二人最落魄的时候。那会儿玉箫公子依然是今日这幅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模样,白衣白马碧玉箫,站在哪里都引人注目;而芙蓉和康禹呢,一个是荆钗布裙的小村姑,一个是怀抱土狗的穷小子,坐着一辆“吱呀”乱响的破马车,晃晃悠悠地从村里进城。

  乍然见到焕然一新的俩人,梅寻玉一开始都不敢认,揉了揉眼睛,再三确定,这一对锦衣华服仆婢环绕的少年少女,竟然真的是当初岳阳城外驿站里见过的那两个!

  这、这变化也忒大了……

  “二位别来无恙否?”吃惊归吃惊,梅寻玉还是主动上前打了招呼,当初他们那么落魄的模样他都不介意,如今俩人换了行头,显然处境大不相同了,他就更乐意与之结交了reads();。

  康禹一向是很有礼貌的,起身与他寒暄了几句,芙蓉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他们这桌只三个人,芙蓉、康禹加上不请自来的姜遥,梅寻玉看了看,笑着问可否同坐。康小哥儿是个面皮很薄的少年,拒绝他吧不好意思,心里却知道芙蓉不喜欢他,不敢随便同意,视线便投向了芙蓉。其实他们只是在这儿歇歇脚,没一会儿就要继续上路了,芙蓉看康禹为难的模样,笑了笑,无可无不可地点头。

  梅寻玉心中暗喜,又悄悄打量她,只觉得目眩神迷。初相遇时,小姑娘一身土里土气的村姑打扮,脸蛋儿依然美得好似天仙一般。今日她穿了一身翠绿罗裙,裙摆袖口皆绣了精致的小蝴蝶,袖口落下时露出一截皓白玉腕,一手戴两个翡翠镯子,行动间“叮叮当当”好不清脆,完全不在意磕碰。更别提头上镶金嵌宝的发簪,耳边成套的水滴形宝石坠子,在识货的人看来,这姑娘俨然在左脸写着“富”,右脸写着“贵”。

  梅寻玉不得不为自己的眼光赞叹一番,当时他就觉得这两人绝非寻常人家出身,要么就是刻意装扮成平头百姓模样,要么就是意外所致落魄如斯。事实证明了他的正确,别的都不必提,单看芙蓉这一身,俨然是个富家千金。

  成名短短数年,梅寻玉虽然年纪不大,见识却很不少。素日接触过的女子,主动扑上来的不知凡几,当然也有如江大小姐那等高高在上的,可英气的,娇俏的,柔媚的,可爱的,清冷的,似乎都无法套在眼前这位小千金身上。

  他不知该如何准确形容,倘若拿花儿做比方的话,江湖中各式各样的女子,就好比园中盛开的百花,可眼前这位,显然是个珍稀品种,平时只能在皇宫御花园或者世家豪门后花园瞧见的,堂堂玉箫公子都叫不出品名的那种。

  他的注意力多集中在了芙蓉身上,顺便问了一嘴:“怎么不见那只小黄狗?”

  康禹被问到这个,一时伤感起来,只叹道:“不想它跟我一路颠簸,托付给一户人家了。”

  小黄狗陪他度过了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离开青草村时康禹没舍得把它丢下,带着它到岳阳城后,在他们暂住的小院里养了几日,小黄与周围街上的狗子都混熟了,吃得好住得也好,很快就肥了一圈,比之前跟他吃糠咽菜不知好了多少。

  离开岳阳时本来也要带上它的,可他转念一想,此次宜兴之行,前路未卜,自己身负血海深仇,身无长物居无定所,只怕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赶路中度过。这般漂泊的生活,他真的不愿意再让小黄跟着自己过,小黄只是一只普通狗子,自己没有能力照顾好它的时候,何必再叫它陪着一道吃苦呢?

  当时他便起了心思,想替小黄寻一户好人家寄养,往后等他生活安定下来,再回岳阳接走它。将这个想法与芙蓉说了下,芙蓉也赞成,不过她建议可以叫刘管事等人带小黄回京。身为四姑娘的爱犬,哪怕它只是一只普通的土狗,在沈家也可以横着走了。

  要多带一只小黄狗回京,沈蕴完全没意见,甚至他还挺喜欢这只憨头憨脑的狗子――毕竟是芙蓉宝宝落难时认识的“朋友”,爱屋及乌了。于是小黄的命运就此改变,从青草村走了出来,不仅到过岳阳城,往后即将定居京城,成为天子脚下尚书家的珍贵狗子。

  与康禹闲谈两句,一旁的姜遥按捺不住主动开口,梅寻玉这才分给他一丝关注。得知身旁这貌不惊人的青年竟然姓姜,是太乙门弟子,顿时热情起来,而姜遥也是个自来熟,没一会儿就同梅寻玉聊得热火朝天起来,俨然一副相逢恨晚的样子,完全忘了刚才是怎么趴在窗户上边看热闹边吐槽人家的。

  得知他们也要去宜兴,梅寻玉高兴地说:“正好,我与归元山庄江大小姐相识,约好在义安碰头,到时不如结伴同行?”

  有机会能见到“江湖第一美人”,姜遥岂有不答应之理?二话没说就应下了。等他脱口而出后,才想起桌上还有两位――尤其是那个娇滴滴的柳姑娘,她看起来不像是会乐意与人同行的样子reads();。

  不等芙蓉和康禹表态,旁边一桌走过来一个中年男子,正是沈蕴留下来的部下之一纪云峰。他微微一笑,向芙蓉请示:“姑娘,时候差不多了,您看咱们要不要启程?此时出发,傍晚恰好到达下一站。”

  芙蓉微微颔首,旁边早已站起来的春燕和春草立刻围了上来,她才起身,春草便麻利地给她整理起微乱的裙摆,春燕手中握着一把伞,两个丫鬟一左一右侍立在她身侧,规矩严整。

  见状,康禹也放下杯子起立,对梅寻玉抱拳道:“我们人多,只怕无法与梅公子结伴而行了。”又冲姜遥笑了笑,“姜公子既然要与梅公子一道,那就在此告别罢,咱们宜兴再见。”

  姜遥愣住,和梅寻玉眼睁睁看着他们一行人往外走,直到走出茶楼,还从窗边瞧见拿着伞的丫鬟已经撑了起来,将柳姑娘遮得碰不到一丝日光,那道翠绿色身影就这么袅袅婷婷的上了马车,消失在视线中。

  他咽了咽口水,转头问梅寻玉:“梅公子,你见过江大小姐,不知柳姑娘与江大小姐相比,孰美?”

  冷不防被他问起这个,梅寻玉怔了怔,回想了一下江清浅的容貌,委婉而圆滑地回答:“这……柳姑娘自是花容月貌,江大小姐久负盛名,二位姑娘如春兰秋菊,各有千秋,在下不敢轻易评判。”

  姜遥掂了掂他这话,柳姑娘的出身来历他们俩都不知道,而江大小姐背后靠着归元山庄,有那么一对大侠父母加成,又与梅寻玉相识在前。饶是如此,他也只说“各有千秋”,这话中的水分含量……那可就大了。

  想明白了这点,姜遥心口一痛,用无人听得见的声响喃喃道:“只盼第一美人实至名归,不然就亏大发了……”

  在这小镇分别后,看似是芙蓉一行人快一步,但因为一边有马车,另一边姜遥梅寻玉几个人则是轻装上阵,快马加鞭,所以最终他们还是前后脚抵达义安。

  义安是个挺大的城市,不似那小镇一般只有一条主干道,来去都避不开碰面。在义安短暂的停留一晚,两队人马并无交集,直到次日,于一荒郊野岭上,芙蓉才终于得见“江湖第一美人”的真面目。

  有个那般丰姿出众的爹,江大小姐自然是很美丽的,只是碰上的情形古怪,叫美人脸色不大好看。

  他们一队人马,有男有女,皆骑着马。男的就是姜遥和梅寻玉并他的两个小厮;女子则一下多了四位,除了在小镇上卖身葬父的少女之外,还有江大小姐与她带着的两个丫鬟。一行人堵在路上,叫后头来的车队无法前行,康禹上前询问情况,发现都是熟人,见他们一个个面色不渝地盯着前头,也跟着打量情况,问道:“怎么回事?”

  叫这群年轻男女止步不前的不是什么庞然大物,也非山贼土匪,而是一顶轻纱小轿。那小轿精致无比,周遭垂着飘逸的丁香色轻纱,随风飞舞着,轿中隐约能瞧见坐了一个女子。抬轿的四个轿夫垂手站在一旁,四角还立着四个妙龄少女,身着白衣,分别抱着瑶琴、金筝、琵琶与玉笛。瑶琴、金筝与琵琶都比寻常所见要小一半,于几个少女却正合适,旁人都不知她们随身带着这些乐器做什么时,她们已开始奏响了乐曲,四种乐器的声音合在一处,飘荡在尘土飞扬的官道上。

  “有病吧?”不知何时,芙蓉已经从马车跳上了马背,由护卫牵着马来到前头,和康禹一起目瞪口呆。从小长在豪门世家,宫廷乐师奏的曲子常听,连她自己都会好几种乐器,乍一听到这糊弄人的合奏,小姑娘忍不住捂了耳朵,吐槽道:“弹的什么玩意儿,真难听。”

  声音不大不小,足以叫对面的人听到,乐曲似乎是顿了顿,轿中人一挥手,四个少女的合奏停了下来。一时之间,所有目光都聚集到对面,唯有江大小姐回头看了她好几眼。

  很快,一道娇媚的声音从轿中传来:“好个牙尖嘴利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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