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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人生感悟 上


  大年初四的早晨,我漫步在队里的路上,过年还真是冷清,怎么就找不到小时候过年的感觉呢?那时候满村跑的野孩子,一起去河边砸冰,捡拾昨夜鞭炮放燃后的几根“漏网之鱼”——小鞭炮,满村走着去焚烧干草,围在一起打扑克,玩各种好玩有趣的东西。但是,现在这一群人都已经长大了,顾晨这个与我同龄的人都已经做了新郎,而且很快就要当爸爸了。村子里没了我们这群往日拆天拆地的小鬼头竟寂静到了这种地步。

  “呦,我还想着这细脚伶仃的是什么人呢?”利水哥站在他家围墙边上朝我叫嚷道。

  我回过头朝他白了一眼,我今天是穿了一条厚绒线裤再外罩一条紫红色的灯芯绒裤子,这腿就差要比划成大象腿了,他竟然还称呼我是“细脚伶仃”,真是欠扁!

  他走过来轻挑了我的发辫道:“怎么搞成这样?你几岁了?”

  我一脸得意地朝他笑道:“这年头我们c大流行这样的,怎么样青春吧?”我甩了甩头上的两个小辫,我说得可是实话,很多女生现在都爱扎两小辫,很复古很怀旧,关键是很装嫩!

  利水哥笑了笑:“我只记得你一年级那会儿,戴着我妈织给你的那个嫩黄色叶子围巾,在D镇照相馆拍的那个照片好像是扎两小辫的。”

  利水哥的记性远在我的意料之外,那张一寸的黑白照片如今这世上还记得的估计就只有我和他了吧。是我读一年级那会儿,学校要求上交的一寸照片,妈陪着我去D镇拍的。我的内心涌过些许感慨,但很快就烟消云散,毕竟今天是新年我并不感伤。

  “噢,哥,一直忘了问你。为什么要写那个‘onceacircle’?”我终于长记性要问他这个事了。

  “‘onceacircle’?”他用美式发音来回应我,愣了一下之后说道,“噢。是最近的一个人生感悟,正好在你过生日之前重又看到这篇文章,所以就抄了一段给你。”

  “我接到的时候还很惊讶,觉得这是我认识的利水哥吗?”我取笑他道。

  “怎么?我在你心里该是什么样的?”他有些惊讶地看向我道。

  我的脑海里窜入那个粗鲁地推开门,对着我一阵指手画脚的严厉模样。看着他认真征询的目光,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我们漫步在村里的路上,一转头,我看到了王婆的那块麦苗田,它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五年级的那个冬日,利水哥背着我就疯跑在这田埂之上。其实小时候,他在我心里并不是刻板、严厉的感觉,但自从过了十七岁那个分水岭,他就被我定格在了那个画面,那个场景。

  “我现在觉得‘人生是场马拉松’这句话还真是很有道理。”利水哥颇为感慨地说道。

  “本来就是马拉松嘛,那么长只能慢慢跑,哪能一直快跑,有什么好感慨的?”我不以为然地道。

  “说它是马拉松,不是因为它很长,而是因为它是循环往复的。当你一圈一圈的在操场上跑马拉松,每次你都会重新路过你曾走过的地方,会重遇与你一起奔跑的人。”他饶有深意地看向我道,“你不可能每次都以飞快的速度超越每一个人,如果只是中场观赛的人,还会以为那个跑在后面的人是落后分子呢,其实他可能已经比别人多跑了好几圈。”

  “这么看来,没必要多跑那几圈,反正大部分人都是中场观赛。”我戏谑地接着他的话说。

  “不是没必要多跑那几圈,而是不必要只为了奔跑而多跑那几圈。因为人生的终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但一路的风景却是不同的,看你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觉得值不值得拼命奔跑。”

  “哥,最近很哲学。受什么刺激了?”我停住脚步问他道。

  “说了只是人生感悟,感悟而已。”他朝我重重地点了点头,不过我觉得这底下肯定是有个什么故事的。

  “我导师有个得意门生,前两年考去了美国,他是属于天资聪慧又很发奋的类型,在Z科大读书那会儿据传他每天只睡五个小时,天天早上起来练晨跑,除此以外的时间基本都花在拼命读书上了。到了美国,他应该也是拼命努力的吧,各方面都很出色,只是去年十二月初的时候他在校园里打球,玩得汗流浃背,然后直接去冲了个冷水澡,竟……”他没有说完底下的话语,但我已经很明了他的意思。

  “他女朋友是我这一届的,本来打算今年随他考出去,看来是不必了。”利水哥轻轻地瞥了我一眼,然后苦笑了一下。

  英年早逝,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命会如此之短,还会如此选择自己的人生吗?他在拼命奔跑的时候,其实不曾欣赏过沿路的风景,不曾领略过鸟语花香。所以,那个“onceacircle”提到的不完整的圆圈,其实它正因为不完整才显完美。不是有句话说“简单是终极的深刻”?!

  “人生无定,我好像记得有个外国的短篇小说,说有一个年青男子要坐车去远方投奔亲戚,途中他在河边的一棵树下休息,他把包袱枕在头下然后便睡着了。这时来了两个强盗,他们想杀害这个年青男子之后拿走他枕着的包袱,此时恰巧来了一只小狗,两个强盗觉得小狗的主人应该很快会到,于是他们没有下手匆忙逃走了。之后,有一个漂亮姑娘来河边打水看到了这个熟睡的俊俏男子,她对他一见钟情。姑娘想如果这个男子醒来和她搭话,她会让父亲招他入赘。女孩子的家境很富有,如果男子在此刻醒来,他将立刻拥有美女和财富,但他依然酣然入梦,女孩打好水离开了他的身边。当男子醒来时觉得精力充沛,于是他又继续赶路。可他并不知道,在他睡着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他差点就遭遇灾难,也差点就收获幸福。可是,人生就是因为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我们就像那个沉睡的年青男子,因而没有那么多恐惧,也没有那么多惊喜。”我凭着记忆述说着许多年前看过的那篇小说。

  “我也有些许印象,不过你好像哪里有些说错了。”利水哥皱着眉头苦思冥想着回答我道。

  “噢,大概吧,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初中时看的,有些记不得了。”我替自己辩解道。

  “人生无定,所以过了二十岁之后,我对自己说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管人生终点的远近,永远不要让自己后悔。”利水哥感慨地说着,然后看向我。

  我朝他笑了笑没有搭话。我并没有非达到不可的人生目标,或是什么非要不可的人或物。人生对我而言是随遇而安,因为我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我不像他可以随心所欲,因此只能随遇而安。我低下头,胡乱踢着脚下的石子。

  “文,你想不想以后出国?”利水哥的话锋一转向我问了个实际问题。

  “出国?”我惊讶地抬头看他道,“哥,你别搞笑了。饭都快吃不上了,还出国呢?再说云弟还要读书,将来要娶媳妇、买房子。哪有什么钱给我‘糟’啊。”

  利水哥认真地回味了我的话语,点了点头没有再言语什么。接着,我们又默默走了一段,快走到仓库场的时候,我转身回望我们九队的房子,看到第二排最西边那家挂着喜庆大红的灯笼,那是顾晨的婚房,我突然有个想法很想表达。

  “哥你是不是在感慨,你和顾晨相比在某一圈上你可是差了他一大截啊。”我戏谑地对他说道。

  他朝我白了一眼,我立刻见风使舵地道:“不过,哥你若是快马加鞭的话,应该不会落得太多。”

  “你还真是越说越离谱。”利水哥轻拍了一下我的额头道,“我倒是也想,你给我弄个新娘子来。”

  “新娘子?”我正想着该给他编排个怎样的嫂子,新娘子就已经自动送上门来了,“那不就是吗?”我指了指停在仓库场附近的一辆小奥拓,金明敏正从里面走下来。

  “陈逸杰!”大红色的羊毛大衣,白色的皮毛领子,配上真正“细脚伶仃”的纤长腿,金明敏快步朝我们走来。

  “你还叫了车来?”利水哥笑着迎了上去。

  “那是。就你家这地,我坐公交要走进来十几分钟呢,你想走死我呀。”

  看到金明敏的出现,我便很知趣地跟在他们后面往回走,到了利水哥家的围墙,我径直朝回家的路上走去。

  “哎,文,不进来坐坐?”利水哥在我身后招呼我道。

  “不了,我要回家了,你有客人,好好招待吧。”我调皮地朝他挥了挥手,便一路快跑地跑回了家。我觉得心里好别扭,不想呆在那个地方,可是我从来不讨厌金明敏,甚至喜欢欣赏她的美色。为何会有这种感觉?我摇了摇头,走进了自家场地,大声叫喊着云弟赶紧下来收拾家里。

  中午阳光明媚,我搬了把藤椅摆在门口,又找了把小椅子用来搁脚,就这么仰躺在藤椅里享受着新年和煦的阳光,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可是阳光有些刺眼,我起身寻了条毛巾遮在脸上,哈,这一下都完美了。不过,若是有条什么精致丝帕拿来遮脸就更完美了,我这么胡乱感叹着醺醺然地进入了梦乡。

  可能是今日阳光的红色、金黄色让我印象很深,我竟在梦里也见到了红色的太阳,那是夕阳西下的一个山景。潜意识里的我突然感叹起来:“这个场景好像之前在哪见过?什么时候呢?”

  还未等潜意识里的我思索明白,梦里银杏树下的那个男子已经滔滔不绝地说开了:“所以人不必执着于一时的得失,待百年回首一切皆是虚妄。更多的该是问自己的心,是否如这‘客过崖’的银杏树一般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追求?”

  原来十岁那年的梦,银杏树下的那个大清男人对我说的竟是这样一番话呀。怪不得十岁的我根本听不清他究竟说了什么,即便是真听到了,估计也听不懂他这话的意思。我迷糊地觉着梦中的自己对他的这番话稍有感悟,此时阳光突然一下子变得很强烈。

  “文,在干嘛?”我睁开眼看到阳光下一张熟悉的面庞,与梦中的那张脸逐渐合二为一。

  “姜毅丰,你干嘛?”我惊叫着夺过他手中的毛巾,“讨厌!打搅我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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