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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苏格兰往事


  爱德华穿着战甲,身处千人军队中央,他身边是团长-其南子爵,其南受兰德尔指示,让他趁此机会,将军队引入更北的“墨兹行省”,另外,可给予爱德华展现威风的时机。

  墨兹行省忠于劳赛一党,再北上就是国都最北端诺曼行省,哈罗德大公领地,兰德尔定好方针,军队进入墨兹后,他会派人联络害他失明的哈罗德,牵制住劳赛,让他两面受敌,无法做出有效抵抗。

  南高卢不断被金狮渗透的情况下,劳赛也没闲着,跟约翰同掌控中高卢后,对于北方诺曼,就不断紧逼,意图统一中北部。

  劳赛计划先将后顾之忧扫除,再联通近来交好的不列颠南方霸主“盎格里”公国,和原本的盟友,萨克森,汉萨同盟,再加上阿道夫拒绝联姻的荷兰公国,组成更强大的盟邦,以应付左联阿拉贡,右沾西里的阿道夫。

  劳赛用经济手段,严格控制输往北方的货物,尤其食品,他加征“粮食税五倍”,这一举动使得商人毫无利益可图,不再输送货物北上,这让地大人稀,近来遭遇农作遭受“冬害”的诺曼抵抗不住。

  加上哈罗德妻子母家的肯特公国,在不列颠越趋衰败,哈罗德借给岳父的物资,估计收不回来,焦虑不已的他,带着手下,跟劳赛兄弟,刚打了一场足有三个月之久的僵持仗,但未得一丝好处,灰头土脸退回北地。

  这些事,兰德尔亦有耳闻,他想,联手仇人,劳赛绝对想象不到,且哈罗德也无法拒绝他诱人的粮食,不然,再过一年,饥饿不已的士兵,也许就会倒戈南逃,其实他本来还要等段时间再撕破脸,但劳赛支持华莱士这事,让兰德尔决心提前打他个措手不及。

  而爱德华因让布兰琪开心,所以兰德尔顺便让其南给其逞逞英雄。

  “爵士,殿下指示,展现你的武威,吓吓敌人吧。”其南随后对副官给了眼神,副官扬手,潮水般的欢呼扬起。

  “爱德华!”

  “爱德华!”

  爱德华笑的眉毛都弯了,他身着披风,骑着马来到部队前方,在对手箭雨无法到达之地,朝华莱士一方叫阵,只要华莱士肯在众人面前,跪地求他宽恕,他能发发善心,留他跟一同参予叛乱的领民一条命,以体现身为领主的仁慈,并不忘补了一句,“阿道夫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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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腿这人不讲信用,别信他。”

  “可他带了好多人。”

  “怕什么,我们人数也不少。”

  天青气朗,双方在广阔的“雅拉威平原”交战,没任何掩蔽物,双方进行最直接的搏杀。

  华莱士很勇猛,长着一张国字脸,出身骑士家庭出身的他,精擅骑术,穿上军装,十分具有威严,他指挥着一队重骑兵,发动冲锋战术,意图冲破其南所在的统帅方向。

  见对手分散,其南却没分兵追击,而让部队更集中阵型,压迫对手中央主力即可。

  在见对手高速而来,想破阵的铁蹄时,乌圭枪装填,瞄准,蓄势待发。

  一千八百对九百,二倍兵力差,加上乌圭枪的威力强大,被打中的马匹,当场翻滚,也使马背上的骑手成为活靶。

  华莱士撞翻两名步兵后,被其他中弹的骑手干扰,差点掉落马下,他死拉住缰绳,接着重回马上,但不到五秒,又有十来声枪响击向他的手下。

  一颗小小的铁弹丸,带着火光破空,击穿许多件不够坚固的皮甲,喷出的血将马蹄踏烂的黄绿草地,洒上红点,接着其南让身后的重骑队出动,己方上百重骑兵踏动的飞蹄声跟猛喝声,比枪响还大,他们奔腾而出,将敌人步兵阵撞的七零八落,非死即伤。

  爱德华口干舌燥,打开水袋淋湿头部,用意念进行战斗,当见到敌人撤下诱敌珠宝,火速逃回苏西城时。

  其南再朝他给了个眼神,爱德华猛地抽出长剑,“上”,却手抖掉在地上,他紧张要剑时,又从马上跌落,满脸是灰。

  其南身边的亲卫忍着笑,爱德华赶紧上马,拍拍灰后,马绕敌人尸体,举起胜利者之拳,他四名乘马手下绕场,背后插着拉格斯家族图徽-“战锤”。

  ““雅拉威大胜”,本战由其南子爵统帅领导,战锤-爱德华爵士勇武杀敌七人,夺得次功。”其南的军功官,见到爱德华马蹄踏过七具尸体后,为此战定下名称跟书写经过,此功足以抵消爱德华引发动乱的失职罪。

  回到苏西城内,败军将城门死死关住,并马上烧热“粪汁”,在嘹望塔上,站满弓箭手,准备对付攻城者。

  同时悲观情绪蔓延,此时若想同之前那样退回北方,便要越过爱德华跟其南尸体,还有那恐怖能射出火光的武器,他们没有勇气再试。

  或者南退,但更是死路一条,整个南高卢,全是金狮纵横之地,能把他们这些败家之犬吞的骨头都不剩。

  漫长的一夜,守军不敢入眠,生怕夜攻,当阳光把影子从拉至与人体三分之一长时,黑狮骑士团也进入苏西城外。

  影子被拉长至三分之二时,两大骑士团左右布阵完毕,彻底封死守军动线。

  “阿道夫可真富裕!”

  “听说月光宫比罗尔宫繁华十倍,那儿的女人拉的屎是香的,尿是甜的。”

  跟随华莱士叛乱的民兵,交头接耳。

  华莱士则心情沉重,他握着怀中风笛,接着又松开。

  他的风笛跟爱德华有些不同,属于不列颠式,孔较大些,吹出的声音,较为悲凉,孤独,是属于北国特有的曲调。

  其身数十年的家族史,若摊开来看,也十分引人入胜。

  祖辈生长于南不列颠,今盎格里统治下,一座名叫“苏格兰”的城市,历代父辈都替一名领地靠海的男爵做事。

  至他的祖父杰克时,正是三海第一人,齐柏林的黄金时代,祖父认字,所以被掳走时,没有被杀,更成为海贼一员,“红发杰克”是当时敌人给他的称呼

  千船万舰侵拜廷,祖父也领着一支中队参予。

  失败后,舰队四散,祖父付出一条手臂,救了齐柏林一命,因见过南方温暖的气候跟进步文明,祖父婉拒齐柏林邀请,没往丹麦成为岛主,而选择定居南方。

  祖父后因缘来到尼斯港,因替城中的贵人办事,娶了贵人远亲,一位富裕的年轻寡妇,五十岁时得到骑士头衔。

  海贼时代的经历,祖父至死都没提过,而是华莱士从日记读至。

  至华莱士这辈,虽然从未踏上故土,但长辈刻意培养下,他仍熟知不列颠方言跟礼俗,兴趣也和一名不列颠南方人一样。

  父亲的心愿比祖父更宏大,在华莱士十五岁时变卖家产,成立一支的新佣兵队并参予尼斯港内战,但失败,家族被通辑,他带着弟弟,一路西行,最后落脚高卢,这个充满生机的国家。

  他从商队保镖干起,积累第一笔财富后,独自运货,做大后,更创立一支马队踏遍中北高卢,最后得到劳赛提拔,成为王都大商人之一……。

  瞭望塔上,脑中闪过一生经历,华莱士清醒时,不过是身边手下往地面发射一泡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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